簡介
形成
看日子(擇吉術)形成於漢,迄今已二千餘年。但元代以前的有關著述,大都湮沒無存致使許多問題難以考辨。目前可見的擇吉文獻,以清朝乾隆時所編纂的《
協紀辨方書》最詳備,最具代表性。《協紀辨方書》是清朝通用的曆書,萬年通書。在我國,記載年、月、日、節氣的曆書通常由朝廷編修頒發。自漢代擇吉術與曆書結合,歷代曆書上也記載有擇吉的內容,稱為通書、
黃曆。這種通書、曆書民間需要量很大。宋代印刷術產生後,坊間印曆書以牟取暴利的很多,各朝政府都有禁令。
清乾隆年間,經過康熙之治,生產有了較快發展,社會經濟發展,但階級矛盾,民族矛盾日趨加深,繁榮的表面下蘊含著動盪的因素,人們趨吉避凶的心理更為迫切,以擇吉為生的江湖術士走紅,坊間私自印曆書,通書不計其數,這些私印曆書,通書不僅錯漏百出而且荒謬絕倫。乾隆皇帝有鑒於此,接受大臣的建議,命當時編修《
四庫全書》的館臣重新修訂曆書,修纂一部既糾正過去曆書對紀年、月、日、節令的錯誤,又辨析充斥其間的荒謬擇吉理論和術語的通書。由著名數學家梅文鼎的孫子天文學家梅轂成主持編修,書成後取“敬天之紀,敬地之方”二義,名為《協紀辨方書》,送乾隆皇帝審定頒發趨吉避凶,喜福忌禍,嚮往成功、吉慶,厭忌失敗、凶禍,乃人之常情。
套用
看日子是根據古代
黃曆或者邀請
風水先生為人們生活中重要的事情選定吉日,比如
婚嫁、出行、搬遷、埋葬等等。雖然帶有一定的封建迷信的性質,但卻也是中國傳統文化遺留。如今,看日子在鄉村仍舊非常流行,在城市生活中的人們對於婚嫁、喬遷等事務的擇日還是十分重視。中國民俗婚嫁中的“看日子”,即儒家禮俗中的“
請期”,就是擇定
結婚的吉日良辰。吉日"代表了對一切美好事物的一種願景,這也是無可厚非的,至於《老皇曆》上所指導的看病、做衣服,甚至連洗澡、理髮都要找好日子,傳統有的糟粕可不必遵循。在鄉間,祈吉求安的民俗心理相當濃重,舊時舉手投足都要查查
黃曆,看看日子。"
據《協紀辨方書》卷十:“凡吉足勝凶,從宜不從忌;凡吉兇相抵,德喜之事仍忌;吉不足勝凶,則從忌不從宜。”具體而言,吉凶神煞互相摻雜及其對待方法不外這樣六種情況。其一,吉足勝凶,從宜不從忌。其二,吉足抵凶,遇德則從宜不從忌;不遇,從宜亦從忌。其三,吉不抵凶,遇德則吉勝,從宜不從忌;不遇,從忌不從宜。其四,凶勝於吉,遇德始相抵,從宜不從忌;不遇,從忌不從宜,。其五,凶又逢凶,遇德從忌不從宜;不遇,諸事皆忌。其六,凶疊大凶,遇德仍諸事皆忌。並非一遇凶煞,不分力量大小輕重主次一概迴避。
傳統習俗
在確定了結婚的月份後,男女兩家再協商日子定在月初還是月中(中國民俗中一般不在每月的下旬結婚),具體的日期由男方請“明白人”測定。“看日子”不要輕信一些網路軟體的命理批斷,和一些網路上的“大師”。再就是選老
黃曆中的
黃道吉日或明確註明“宜嫁娶”的日子,還有的依據流傳下來的《嫁娶周堂圖》查出選定。嫁娶周堂圖是將“夫、姑、堂、翁、第、婦、灶、廚 ”八個字排成一個圓環,具體查法為:“行嫁月”如是大月(三十天),就按從夫向姑的方向依次查,如是小月(廿九天)就按從婦向灶的方向依次查。只要不是有“翁”“姑”兩字的日子,都是可以的,但以占“堂”字為最好,其後依次為第、廚、灶。人們一般選占前兩個字的日子,靠後一點的就很少用了。由此看來,雖然日子是請別人看,但男女兩家的選擇餘地還是相當大的。這種歷來已久的“看日子”風俗,在農村還廣泛流行。
“看日子”首先要根據女方的
生肖屬相確定嫁娶的月份。女方按屬相一嫁娶,俗稱“看亂歲”。
民俗中早年也有全年不適宜婚嫁的屬相忌諱:申、子、辰年蛇、雞、牛,巳、
酉、丑年虎、馬、狗,
寅、午、戊年豬、兔、羊,亥、卯、未年龍、鼠、猴。但這種忌諱現今已很少有人講究。農曆一年內有兩個
立春的年份是“寡婦年”,沒有立春的年份是“光棍年”的說法流行較晚,並非古來已有,但對民間的婚嫁習俗影響較大。每當下一年“倆春”或“沒春”的年份,春節前總會有一個結婚辦喜事的高峰。後來又流行女方在年前到男家吃頓飯(有的地方是在男家留住一宿,由準婆婆或小姑相陪)就可破解。
男家看好日子,一般都是由
媒人傳話,口頭告知女家,也有的鄭重其事地以書面形式送達女家,表示對女家的尊重,這就是人們常說的“下婚書”。但不管以什麼方式“看”,以什麼方式“傳”,婚期一旦確定,就不能再更改了。舊俗中在看日子的同時,還要根據男女雙方的屬相和
生辰八字確定迎娶和送親人員的
忌諱,凡是相剋有妨礙的均不得參與。並指定新媳婦起床穿衣及梳妝面朝的方向,上下轎(車)的方位,發嫁、到家及拜天地的時間等,以避凶祈吉求安。這類民俗事象,不能簡單地歸於封建迷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