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東坡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眉山市東坡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眉山市東坡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將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的職責,相關機構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行政職能、抗震設防行政職能等整合,組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作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不再保留區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眉山市東坡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辦公地址:眉山市東坡區環湖東路4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住房城鄉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負責管轄區域城市建設、工程建設、村鎮建設、住房保障、防震減災、建築業、住宅與房地產業、房屋裝飾裝修業、勘察設計諮詢業、市政公用事業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的組織實施。負責擬訂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行政執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二)負責推進管轄區域住房制度改革、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組織擬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管理制度及配套政策。負責保障性住房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監督。
(三)負責管轄區域房地產行業管理和房地產市場秩序規範與監督管理。負責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政策措施、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和產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屋租賃、危房鑑定、白蟻防治、物業管理、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監督管理。
(四)負責管轄區域建築行業管理和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規範與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建築業、裝飾裝修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規章制度。組織擬訂建設工程施工、監理以及規範建築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監督。負責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和竣工驗收備案。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負責管轄區域村莊建設和小城鎮建設。組織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的發展戰略和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農村住房建設管理和危房改造。負責各類村鎮建設的試點工作。負責傳統村落、重點鎮、特色鎮建設。負責鄉村建築風貌提升和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
(六)負責管轄區域城鎮建設和城鎮功能配置。組織擬訂城鎮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負責舊城改造、新區開發、公園城市、歷史文化名城、海綿城市、智慧城市等建設。統籌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建設、維護管理和污水、燃氣、垃圾收集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負責管轄區域城市防汛排澇和建設檔案管理工作。指導鄉鎮防汛排澇和建設檔案管理等工作。
(七)負責管轄區域桿管線新建、遷改的管理。編制桿管線綜合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擬訂桿管線管理制度規定和政策措施,統籌推進桿管線管理的信息化、智慧型化建設。負責桿管線和綜合管廊規劃、建設、管理等工作。
(八)負責管轄區域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的監督和指導。擬訂住房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制度、規範、程式。負責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執法人員的監督考核,受理違反住房城鄉建設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投訴、舉報和行政複議,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住房城鄉建設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九)負責管轄區域勘察、設計、諮詢市場秩序規範和監督管理。組織擬訂工程勘察、設計、諮詢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產業和技術政策,監督管理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散裝水泥推廣。推進建築節能、裝配式建築等新技術、新材料使用。
(十)負責建立健全管轄區域建築工程的標準體系。組織實施建築工程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定額。組織擬訂建設工程標準、建設工程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建築工程標準定額的實施。
(十一)負責指導管轄區域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組織擬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生態文明建設的規劃、計畫和政策措施。負責建築工地及道路揚塵治理、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作。負責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垃圾分類試點和資源化利用工作。
(十二)負責管轄區域建設行業人才教育、培訓和執業資格管理。組織擬訂建設行業人才培養和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執業資格管理。推進建設行業高端專業人才的引進和使用工作。推進住房建設領域的改革創新工作。
(十三)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政務督辦、文明單位創建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人才交流、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區財經制度和政策。監督管理檢查指導各專項資金的使用。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負責機關經費支出的審核審查工作。負責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和清產核銷工作。承擔建設行業執業資格管理、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編制建設人才培訓規劃,負責行業職工培訓、技能鑑定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指導系統內各類社團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協調。承擔重點工作的督查督辦。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建築安全管理股
負責管轄區域建築業的行業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擬訂管轄區域建設行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管理建築活動、規範建築市場。擬訂管轄區域建築業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負責工程裝飾行業、散裝水泥的監管工作。負責建築企業改革發展和建築產業現代化工作。負責建築市場主體、行業人員的信用體系工作。負責對區外建築企業到管轄區域從事建築活動進行管理。負責管轄區域建築行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管轄區域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安全。負責管轄區域建築工程建設監理工作。負責新、改、擴、拆建工程的監督管理。負責管轄區域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檢查。指揮處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有關突發事件,組織或參與重大建設工程質量問題、安全事故的調查和處理,組織開展建設行業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統籌推進住房城鄉建設領域項目建設工作。負責管轄區域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政府性投資項目計畫的編制、儲備、申報和項目建設資金爭取工作。負責制定年度項目建設計畫、分解目標任務、督促項目實施和統計項目進度。負責住房城鄉建設政府性投資項目的審核工作,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出現的問題。負責政府投資工程和區屬重點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督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活動的監督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行業工程建設技術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地方標準、全省統一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制定發布建設項目評價方法、經濟參數、建設標準。監督管理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負責組織發布工程造價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審查政府管理的建設工程造價。負責建設工程造價糾紛的行政調解。負責工程造價執業監督管理。負責施工契約管理。
政策法規股(行政審批股)
負責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法制建設和普法工作。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契約審查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處罰的監督審查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信用管理工作。負責住房城鄉建設系統行政審批工作。負責擬訂行政許可事項審查(審核)的政策、規定、標準、規程細則。負責建築業、房地產業資質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管轄區域建設工程的報建和建設項目的全過程服務。負責推進本系統“放管服”改革,承擔審批服務便民化有關工作,集中承擔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批等,推進納入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負責住房城鄉建設系統社會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工作。負責辦理民眾來信來訪、“12345”轉交事項。負責牽頭協調處理信訪穩定突出問題。負責監督檢查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擬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相關的制度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行政執法工作目標考核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管轄區域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紀律情況。
村鎮建設股
負責管轄區域城市建設和城市綜合開發工作。參與擬訂管轄區域城市建設發展戰略,執行城市建設技術標準。參與涉及城市建設和城市發展的各類規劃編制工作。統籌推進公園城市建設、成眉同城發展和新型城鎮化等工作。負責管轄區域村鎮建設工作。擬訂村鎮建設的發展戰略和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農村住房建設、質量管理、危房改造工作。負責農村建築工匠培訓和管理。負責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的申報、保護工作。負責村鎮建設試點工作。負責重點鎮特色鎮的建設。負責農房建築風貌提升和農村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建設。負責統籌城市建設領域和村鎮建設方面的相關工作。負責管轄區域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經濟數據統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統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負責房地產行業、建築行業統計工作。負責行業數據收集、整理和分析預測,起草房地產業和建築業發展的分析報告。
公用事業股
負責管轄區域燃氣行業管理。負責污水處理及中水回用、燃氣等城鎮公用事業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實施公用事業建設相關標準。組織編制管轄區域城鎮公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牽頭公用事業對外合作項目的引進並組織實施。負責管轄區域房地產業、物業服務行業、住宅室內裝飾裝修行業、房地產中介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行業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的信用體系建設和管理。負責組織擬訂商品住宅發展規劃、城鎮住宅建設、房地產開發、物業管理等工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編制管轄區域保障性住房規劃、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保障性住房、棚改區改造的建設和管理。負責管轄區域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運營管理。
勘察設計股
負責勘察設計行業發展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的勘察現場管理、初步設計審查、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和建築節能設計審查備案工作。負責牆體材料現場核實、建築節能和綠色建築管理。擬訂行業發展、相關技術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設施的抗震設防、消防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負責全區人防總體規劃、設計審查和驗收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程建設場地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指導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推廣套用。
桿管線管理股
負責管轄區域桿管線監督管理和協調工作。組織編制地下管線綜合規劃。負責桿管線規劃許可、挖掘許可、規劃核實以及桿管線建設過程中的監督、執法工作。組織協調桿管線新建、改建、擴建、遷移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李洪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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