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鵬(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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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鵬,男,漢族,1974年8月生,四川青神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96年9月參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23年11月,余鵬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余鵬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四川青神
  • 出生日期:1974年8月
  • 學歷:研究生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6年9月至2009年7月,先後在青神縣青城鄉畜牧獸醫站、縣獸醫站、縣畜牧局工作;
2009年7月至2019年11月,歷任青神縣農機事業局副局長,南城鎮副鎮長,青城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委書記,縣農牧局黨組書記、局長,縣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11月至2021年1月,任丹稜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
2021年1月至今,任眉山市東坡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22年2月至2023年6月,任眉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掛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5月,眉山市東坡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余鵬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1月,經眉山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眉山市東坡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余鵬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經查,余鵬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價值觀扭曲,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政績觀異化,不正確履行職責,違規批地批礦;貪慾膨脹,把公權力當成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砂石開採、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余鵬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眉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余鵬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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