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眉山市東坡區首批公共資源交易目錄的通知

各園區管委會,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
《眉山市東坡區首批公共資源交易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已經區政府四屆28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列入《目錄》的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必須納入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集中交易。應進場而未進場交易的,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區級相關部門要根據國家和省市區有關規定,分析梳理本行業公共資源管理和配置情況,凡符合市場化配置條件的公共資源項目,按照“成熟一項、推動一項、進場一項”的原則,及時報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審核,補充列入區本級公共資源交易目錄;依法不再統一進場交易的項目,經區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委員會批准可調整退出區本級公共資源交易目錄。
本《目錄》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屬檔案:眉山市東坡區首批公共資源交易目錄
眉山市東坡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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