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建設,科技部決定通過創新機制、省部共建的方式建設一批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以加強資源集成,加大創新驅動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力度。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推薦,科技部與雲南省人民政府聯合對雲南生物資源保護與利用重點實驗室進行了專家論證,認為該實驗室符合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的相關要求,現決定批准建設省部共建雲南生物資源保護與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名單附後)。
省部共建雲南生物資源保護與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將主要圍繞區域發展的戰略布局與區域特色開展高水平基礎研究和套用基礎研究,引領區域科技創新,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省部共建雲南生物資源保護與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的建設和日常管理以雲南省人民政府為主,雲南省人民政府將每年為實驗室提供不少於1000萬元的專項經費,作為實驗室的基本科研業務和開放運行經費,並在科研項目、人才培養引進以及條件建設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科技部將通過項目和人才計畫對省部共建國家重點實驗室予以支持。
建設期間,實驗室和依託單位應按照《國家重點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辦法》的要求,堅持高標準建設目標,進一步凝鍊發展方向,提升科研水平,加強隊伍和實驗條件建設,建立健全運行管理機制,努力成為區域內組織高水平科學研究、聚集和培養優秀科研人才、開展學術交流的重要基地。建設計畫完成後,將納入現有國家重點實驗室體系,參加相應的考核評估工作。請抓緊落實各項工作,按期完成建設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