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廳關於徵集湖北省對外科技合作專家的通知》是為發揮湖北省對外科技合作專家的諮詢決策作用發布的一則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發揮我省對外科技合作專家的諮詢決策作用,做好我省支撐計畫對外科技合作項目評審和過程管理工作,並進一步拓展我省對外科技合作渠道,省科技廳將建立湖北省對外科技合作渠道庫,現啟動專家徵集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1.技術專家
(1)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以上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技術水平,並從事實際研究開發工作,熟悉所從事領域或行業的最新國內外科技、經濟發展狀況;
(2)具有累計三年以上國外工作經驗,與國外科研機構和學者建立了良好的國際合作交流關係;
(3)近五年曾主持過省部級以上科技計畫項目或獲得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的前三完成人;
(4)對創新型企業、行業龍頭企業、轉制院所中具有技術研發能力的內資或內資控股企業的技術總監、(副)總工程師或技術顧問等,不受條件(2)(3)限制,但要求其具備較強的技術判斷力,熟悉相關領域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及國內外發展動態,熟悉相關行業國內外市場需求、動向,熟悉企業運轉、管理;或者作為主要研究人員,承擔過國家、省部級科研計畫項目;或作為主要研究人員,成功開發過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重大創新產品和技術。
2.管理專家
(1)從事國際科技合作管理工作5年以上(包括駐外科技工作),或具有副處級以上職務,現從事國際科技合作管理工作,或(曾)在國際組織任職,或曾任我駐外科技外交官,具有豐富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經驗的專家;
(2)具有國際科技合作政策研究或管理工作經驗,或具有累計一年以上國外科技工作經驗,熟悉國內外國際科技合作政策及發展戰略,熟悉國內外科技、經濟發展總體情況。
上述專家要求年齡不超過65歲,熱愛對外科技合作工作,願意作為專家協助我省國際科技合作交流工作,願意參加省科技計畫評審工作,並能自覺遵守各項紀律和規定,按時完成評審任務。
1.本次徵集採取網上填報方式,由專家所在單位科技管理人員在系統中給專家分配填報帳號,專家填寫詳細信息後,經單位審核推薦;
2.已在湖北省科技計畫線上申報平台註冊的單位,可直接使用其管理帳號登錄湖北對外科技合作專家庫;未註冊的單位直接在系統中註冊填報;
請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開展本次專家推薦工作,在系統中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導出列印單位對外科技合作情況表和專家匯總表,於2015年1月20日前加蓋公章後報送至省科技廳對外科技合作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