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官制

1914年5月23日,北京政府頒布了具有行政法性質的《省官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官制
  • 發表日期:1914年5月23日
內容簡介,

內容簡介

《省官制》要點是各省實行軍民分治,各省設巡按使,管轄全省民政各官及巡防、警備等隊,監督財政、司法及其他特別官署的行政事務;有非常之變需用兵時,可咨請駐紮附近的軍隊長官派兵會同處理。《省官制》規定全國各地以省命名,不再稱行省,各省民政長改稱省巡按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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