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官互遷

省官互遷

省官互遷是元朝政治上的一種形式,是行省制度的一部分。省官互遷,即將管理不同行省的官員進行調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省官互遷
  • 外文名:Provincial officials
  • 朝代:元代
產生背景,內容,積極意義,弊端,

產生背景

元朝(1271年—1368年)是中國歷史上由蒙古族建立的大一統王朝,定都大都(今北京)。1260年忽必烈即汗位,建元“中統”。1271年忽必烈取《易經》“大哉乾元”之意改國號為“大元”,先後消滅金國西夏大理國南宋等政權統一中國,結束了自五代十國以來的分裂局面。元朝疆域東起日本海、西抵天山、北包貝加爾湖、南至暹羅,是中國疆域最遼闊的王朝。元朝廢除尚書省門下省,保留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分掌政、軍、監察三權。地方實行行省制度,開中國行省制度之先河。商品經濟和海外貿易較繁榮,其整體生產力不如宋朝,期間出現了元曲散曲等文化形式元朝統一中國後持續對外擴張,但在出海征伐日本和東南亞諸國時屢遭失利,如元日戰爭元越戰爭元爪戰爭等。元中期皇位更迭頻繁,政治始終未上正軌。後期政治腐敗,權臣干政,民族矛盾與階級矛盾日益加劇,導致元末農民起義。1368年,朱元璋領導農民軍攻占南京,隨後北伐占據北京,元朝滅亡。此後元朝政權退居漠北,史稱“北元”。1402年,元臣鬼力赤篡奪政權建國“韃靼”,北元滅亡。

內容

將管理不同行省的官員進行調換。可以在兩個行省之間調換,也可以將某行省長官調職到另一行省。如陝西行省省長和江浙行省省長互相調換。

積極意義

作為元代行省制度的一部分,省官互遷有利於中央政府對地方的監察與控制,防止地方官員發展地方勢力,加強了元朝的中央集權,維護了國家的統一和穩定,促進了不同地域之間的經濟、文化交流,特別是在調整好地方與中央的關係具有重要的意義,在元朝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弊端

由於是省官“互遷”,有一部分地方官員相互勾結,貪污腐敗,搜刮民脂民膏,加重了勞動人民的負擔。並且其制度的本質是為封建專治統治服務,代表了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不能協調農民階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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