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國莊是一處村莊,相國莊位於滄州市西307國道120公里處,距滄州市區30公里,現村中居民以畢氏最多,劉氏,孫氏,趙氏,高氏,金氏共同相處。
基本介紹
介簡,概況,相國莊境域沿革,六個皇帝的宰相,馮道著述選,聞達卷二,解厄卷三,交結卷四,節儀卷五,明鑑卷六,謗言卷七,示偽卷八,降心卷九,揣知卷十,
介簡
概況
據清乾隆年協辦大學士、兵部尚書崔爾莊紀曉嵐《閱微草堂筆記》之“灤陽消夏錄”載:高祖有詩云:“青史留名字數行,書生終是讓侯王,劉光伯墓無尋處,相國夫人各有莊。”考道所居,今曰相國莊,其妻家,今曰夫人莊(前屯)。
馮道,字可道,自號長樂老。公元882年(唐僖宗中和二年)生,“少敦厚,好學,善屬文”,“惟以披誦吟諷為事,雖大雪擁戶,凝塵滿席,湛如也。”。公元906年(唐天佑三年)事 燕王劉守光任參軍。公元913年(後梁太祖乾化三年)守光敗亡後,馮道投奔太原監軍使張承業,為巡官。 公元923年,李存勖稱帝,國號唐,史稱後唐。以馮道為省郎,充翰林學士,遷中書舍人,戶部侍郎。公元926年(後唐明宗天成元年)拜端明殿學士,遷兵部侍郎。公元936年(後唐清泰三年)契丹立石敬塘為帝,國號晉,史稱後晉,以馮道為首相,後加司徒兼侍中,進魯國公。公元942年(後晉天福七年),石重貴為帝,加馮道為太尉,進封燕國公。公元947年(天福十二年),耶律德光即皇位,國號遼,以馮道為太傅。後劉知遠建後漢,馮道歸漢,封為太師。公元950年(後漢乾佑三年),郭威殺後漢隱帝劉承佑,建後周,拜馮道為太師兼中書令。公元954年(後周顯德元年),馮道四月十七卒,享年七十三歲。被周世宗冊贈尚書令,追封瀛王,謚曰“文懿”。馮道歷任四朝,在相位二十餘年,為人善良,刻苦儉約,“以持重鎮俗”,“當世之士,無賢愚皆仰為元老”。
馮道著有《馮道集》六卷,《河間集》五卷,《詩集》十卷。在其倡議下,由國子監校訂的《九經》,後世稱為“五代監本”,成為官府大規模印書的開端,對傳播古代文化起到了積極作用。後唐長興三年(公元932年),馮道為印行經籍標準文本,經皇帝批准由尚書屯田員外郎田敏等人任詳勘官,李鶚、朱延熙等書寫,依唐刻《開成石經》,並和經注合刊,開雕“九經”:《易》、《書》、《詩》、《春秋左氏傳》、《春秋公羊傳》、《春秋穀梁傳》、《周禮》、《儀禮》和《禮記》,以端楷書寫,能匠刊刻。到了後周廣順三年(公元953年)五月雕印完成,歷時22年。同時刻成的有唐代張參撰《五經文字》、玄度撰《九經字樣》等書。因刻書事業由國子監主持,故史稱“五代監本九經”,創官刻書籍之始。當時流傳甚廣,影響深遠。對此,元王禎評為“因是天下書籍遂廣”。印本後來失傳。
相國莊境域沿革
相國莊地處華北平原中部,周代屬冀州,歸樂城邑。所以,先前吾族譜書有樂城畢氏族譜之說。但當時之邑非行政建制,而是公卿大夫采邑。戰國至秦,改裂土封王的分封制為郡縣制。秦始置三十六郡,樂城邑屬巨鹿郡。漢承秦制、郡縣制與郡國制並行。高祖(劉邦)六年(公無前二一一年)置樂成縣,後析巨鹿郡置河間郡,樂成屬河間郡,郡治在位於今獻縣河城街南的樂成。西漢文帝時置河間國,轄樂成等四縣,後改郡。景帝二年(公元154年)復設河間國,樂成為國都。王莽篡位時,廢河間國,置樂城侯國。三國魏黃初三年(公元二二三年),改稱樂城縣,至西晉一直屬河間國。北魏初,屬又改國為郡的河間郡。隋開皇十八年(公元五九八年)改樂城為廣城,後改為樂壽,至北齊時,屬瀛州河間郡。景成縣,漢置,地節二年(公元前六十八年)封河間獻王子雍為景成侯。東漢置縣。北魏延昌二年(公元五一三年)移成平縣治景城故城。隋開皇十八年(公元五九八年)改成平縣為景成縣,後又改“成”為“城”,稱景城縣(即現在的景城村),與樂壽平行。唐初,代宗大曆年間樂壽、景城改屬深州。當時,相國莊屬深州析出的景城縣,隨瀛州歸契丹,直到周世宗柴榮收復瀛、莫二州後,吾鄉才復歸中原。宋太宗至道三年(九九七年),景城、樂壽均屬瀛海郡。宋神宗熙亭六年(一0七三年)降景城縣為鎮,併入樂壽。宋徽宗大觀二年(一一0八),樂壽隨瀛州改稱河北東路河間府。金天會七年(一一二九)樂壽縣升為壽州。天德三年(一一五一)改為獻州。元初,獻州降為樂壽縣。明初樂壽仍稱獻州,洪武八年(一三七五)降州為縣,樂壽改為獻縣,屬直隸省河間府。明代開始,行政區劃為里甲制,相國莊為宣化二里九甲,我畢氏族人在始祖興公帶領下於永樂二年(一四0四年)遷入。清襲明制,後曾一度改里為鋪,民國開始才設區、鄉。中華民國十七年(一九二八)六月二十八日,原直隸省改稱河北省,仍轄獻縣。相國莊屬駐地崔爾莊的獻縣第三區。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日寇侵占華北,全國抗戰開始。一九三九年四月,為有利於抗日工作開展,組建建國縣,崔爾莊、杜生、韓村三區劃歸建國縣。崔爾莊區為建國縣第四區。中華人民共和國後的一九五四年四月,建國縣撤消,崔爾莊區劃歸滄縣,改為滄縣十一區。一九五六年始,滄縣劃歸滄縣專區轄制。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八日,撤消滄縣專區,滄縣劃歸天津專區。十一月,滄縣與滄鎮合併稱滄州市,仍歸天津專區管轄。十二月,天津專區併入天津市。是年,人民公社化運動,十一區改為滄縣紅旗第四人民公社。一九五九年一月,撤消滄州市,改稱滄縣。一九六一年設立滄州專區,轄滄縣。七月,城關公社由滄縣劃出,設立滄州市。是年,崔爾莊公社分家析出閆村公社,相國莊歸屬閆村公社。一九八三年,滄州市升格為地級市由省直轄,轄新華區、運河區、郊區及青縣、滄縣。一九八四年,改政社合一政體,建閆村鄉政府。一九九三年九月,滄州地、市合併,建大滄州市,轄滄縣在內的十七個縣、市、區。一九九六年初,根據河北省統一安排撤鄉並鎮,相國莊隨閆村鄉,併入崔爾莊鎮至今。畢振邦輯 二OO五年三月
相國莊
六個皇帝的宰相
馮道(八八二——九五四年),瀛州景城(今河北滄縣)人,唐末投劉守光作參軍,劉敗後投河東監軍張承業當巡官。張承業重視他的“文章履行”,推薦給晉王李克用,任河東節度掌書記。後唐莊宗時任戶部尚書、翰林學士,明宗時出任宰相。後晉高祖、出帝時均連任宰相,契丹滅晉後,被任為太傅,後漢代晉後任太師,後周代漢後依然任太師。周世宗征北漢前,馮道極力勸阻,激怒了周世宗,因而不讓他隨軍,令他監修周太祖陵墓。當時馮道已患病,葬禮完成後就去世了,被周世宗追封為瀛王。就是這位馮道,竟引起了千古毀譽。
儘管薛居正的《舊五代史》和歐陽修的《新五代史》中的《馮道傳》對他有不同的評價,但相當大一部分內容是一致的。馮道的不少好事,就是連稱他為“無廉恥者”的歐陽修也沒有否定,例如:他“為人能自刻苦為儉約”,在隨軍當書記時,住在草棚中,連床和臥具都不用,睡在草上;發到的俸祿與隨從、僕人一起花,與他們吃一樣的一伙食,毫不在意;將士搶來美女送給他,實在推卻不了,就另外找間屋子養著,找到她家長後再送回去。在喪父後辭去翰林學士回到景城故鄉時,正逢大饑荒,他傾家財救濟鄉民,自己卻住在茅屋裡,還親自耕田背柴;有人田地荒廢又沒有能力耕種,他在夜裡悄悄地去耕種,主人得知後登門致謝,他卻感到沒有什麼值得別人感謝的地方;地方官的饋贈也一概不受。
後唐天成、長興年間,連年豐收,中原比較安定,馮道卻告誡明宗:“我以前出使中山,在經過井陘天險時,怕馬有個閃失,小心翼翼地緊握著韁繩,但到了平地就認為沒有什麼值得顧慮了,結果突然給從馬上顛下受傷。在危險的地方因考慮周到而獲得安全,處於太平的環境卻因放鬆警惕而產生禍患,這是人之常情。我希望你不要因為現在豐收了,又沒有戰事,便縱情享樂。”明宗問他:“豐收後百姓的生活是不是有保障了?”馮道說:“穀貴餓農,穀賤傷農,歷來如此。我記得近來聶夷中寫過一首《傷田家詩》道:‘二月賣新絲,五月糶秋谷,醫得眼下瘡,剜卻心頭肉。我願君王心,化作光明燭,不照綺羅筵,偏照逃亡屋。’”明宗讓左右抄下這首詩,經常自己誦讀。
另一次臨河縣獻上一隻玉杯,上面刻著“傳國寶萬歲杯”,明宗很喜愛,拿出來給馮道看,馮道說:“這不過是前世留下來的有形的寶,而皇帝應該有的卻是無形的寶。”明宗問是什麼,馮道說仁義才是帝王之寶,並說了一通仁義的道理。明宗是沒有文化的武夫,不懂他說些什麼,就找來文臣解釋,聽後表示要採納。
馮道擔任宰相後,“凡孤寒士子、抱才業、素知識者”,即貧窮的、無背景的讀書人和有真才實學、有事業心的人,都得到提拔重用,而唐末的世家顯貴、品行不正、辦事浮躁的人必定被抑制或冷遇。無論如何,這是值得稱道的措施。
像歐陽修這樣生在承平之世的人,又遇到一個優容士大夫的宋朝,實在是三生有幸的。所以他儘管也不時受到讒言的攻擊,在宦海中幾經沉浮,卻能位致宰輔,死後獲得“文忠”的美謚。他不必像生在亂世或改朝換代時的士人那樣,必須在不止一個的君主或朝代間作出非此即彼的選擇,還可以從容地用“春秋遺旨”(見《宋史》卷三一九《歐陽修傳》)來審判馮道一類不忠之臣。
相比之下,馮道可謂不幸之極,他所處的時代是中國歷史上改朝換代最頻繁的時期,他一生所事四朝(唐、晉、漢、周)加上契丹、十帝(唐莊宗、明宗、閔帝、末帝,晉高祖、出帝,漢高祖、隱帝,周太祖、世宗,遼太宗耶律德光)合計不過三十一年,平均每朝(含契丹)僅六年余,每帝僅三年余,最長的唐明宗和晉高祖也只有八年。如果馮道生在康熙、乾隆時,他的一生仕途剛剛超過皇帝享國時間之半,不用說換代,還等不到易君。而且這四個朝代都是靠陰謀與武力奪取政權的,契丹又是趁亂入侵的;除了個別皇帝還像個樣,其餘都有各種劣跡暴政,晉高祖石敬瑭更是靠出賣領土、引狼入室才當上兒皇帝的賣國賊。即使按照儒家的標準,這些帝王大多也夠得上是“亂臣賊子”或昏君暴君。但事實上他們又都是統治了中原地區的君主,連歐陽修也承認他們的正統地位,一一為之作本紀。因此馮道除非住進桃花源,或者優遊林下,“苟全性命於亂世”,否則總得為這些皇帝效勞,總得忠於這些皇帝或其中的某一人。逃避現實自然要容易得多,但如果當時的士人都是如此,難道真的要靠那些“亂臣賊子”和以殺戮為樂事的軍閥劊子手治天下嗎?
五代時山東人王凝任虢州(今河南靈寶縣)司戶參軍,病故在任上。王凝一向沒有積蓄,一個兒子年紀還小,妻子李氏帶著兒子送其遺骸回故鄉。東行過開封時,到旅館投宿,店主見她單身帶一個孩子,心裡有疑問,就不許她留宿。李氏見天色已晚,不肯離店,店主就拉住她的手拖了出去。李氏仰天大哭,說:“我作為一個女人,不能守節,這隻手難道能隨便讓人拉嗎?不能讓這隻手玷污了我全身!”拿起斧頭自己砍斷了手臂。過路人見了都圍觀嘆息,有的彈指警戒,有的流下了眼淚。開封府尹得知後,向朝廷報告,官府賜給李氏藥品治傷,還給予優厚的撫恤,將店主打了一頓板子。
歐陽修明知此事不過是一篇“小說”,卻認為“以一婦人猶能如此,則知世固嘗有其人而不得見也”,然後教訓馮道們:“嗚呼!士不自愛其身而忍恥以偷生者,聞李氏之風宜少知愧哉!”言下之意,從李氏的例子說明即使在五代這樣的亂世,連一個女人都還是有廉恥之心的;不僅李氏,圍觀的人、開封府尹、朝廷也都是是非分明的;只是流傳下來的事例太少了。李氏能斷臂,馮道們為什麼不能用自殺來避免“忍恥偷生”呢?讀完這令人毛骨悚然的“節婦”事例,我非但不為歐陽修的良苦用心所感動,反而要為古人擔憂了。從公元九○七年朱溫代唐至九六○年趙匡胤黃袍加體,五十餘年間換了六個朝代,皇帝有十個姓,如果大臣、士人都要為本朝守節盡忠,那就會出現六次集體大自殺;如果要忠於一姓,就得自殺十次;歐陽修效忠的這個宋朝在開國時就會面對一個沒有文人為之效勞的局面,或許就永遠不會有“宋太祖”和“歐陽文忠公”的稱號。
相反,與馮道同時代的人對他就讚譽備至。馮道死時七十三歲,正好與孔子同壽,“時人皆共稱嘆”。宋初的名臣范質對馮道的評價是:“厚德稽古,宏才偉量,雖朝代遷貿,人無間言,屹若巨山,不可轉也。”(《資治通鑑》卷二九一引)顯然這是由於范質等人至少都有歷二朝、事二主的親身體會,理解馮氏的苦衷,不像歐陽修只要說現成話那么方便。其實,歐陽修遇事也未必都效法李氏。治平二年英宗要追封自己的生父濮王為皇,當時任參知政事的歐陽修與宰相韓琦贊成,天章閣侍制司馬光、御史呂誨、范純仁、呂大防等反對,結果呂誨、范純仁、呂大防等都被貶黜,而贊同歐陽修意見的蔣之奇被他推薦為御史,被眾人目為奸邪。歐陽修的小舅子薛宗孺和他有怨,捏造他生活作風不正派。蔣之奇為了擺脫窘境,就上奏章要求對歐陽修進行查辦。歐陽修閉門接受審查,因得到故宮臣孫思恭的辨釋,蔣之奇等被黜逐,歐陽修也力求辭職,降任亳州知州。這一事件說明歐陽修並不那么光明正大,也不見得有李氏那樣的廉恥之心。引經據典迎合皇帝的心愿,貶斥持反對意見的人,早已超出了學術爭論的範圍。蔣之奇的行為說明此人完全是一個無恥小人,但因為贊同自己的意見,就加以引薦提拔,顯然已不是一般的用人不當。受人污衊後並沒有像他要求別人那樣以死明志,只是老老實實接受審查,以降職為台階,看來事到臨頭就不像議論別人那么輕而易舉了。《宋史·歐陽修傳》說他“數被汗釁”,但他的反應至多只是要求退職,說明他從來就沒有李氏斷臂的勇氣。有人喝著參湯作發揚艱苦樸素光榮傳統的報告,帶著浩蕩的豪華車隊去訪貧問苦,兒子拿了綠卡後再提議限制出國,挪用公款後卻要公教人員體諒國家的困難;或者跑到海外去指責中國的知識分子沒有獨立人格,入了外籍後來教導我們應如何愛國;大概都深得歐陽文忠公的真傳,繼承了假道學的傳統。
馮道另一個污點是對契丹的態度。范文瀾寫道:“他(晉高祖石敬瑭)要馮道出使遼國行禮,表示對父皇帝的尊敬。馮道毫不猶豫,說:‘陛下受北朝恩,臣受陛下恩,有何不可。’好個奴才的奴才!”(《中國通史簡編》第三編第一冊,上海人民出版社一九六五年重印本,第400頁)此事明見史籍,自然不能為馮氏諱,但全面分析馮道與契丹的關係就不難看出,他採取的是實用態度,與賣國賊石敬瑭還是有根本區別的。
馮道並沒有參預石敬瑭割讓燕雲十六州的賣國勾當,他說這樣的話,只是他“滑稽多智,浮沉取容”(《資治通鑑》卷二九一)的一貫本色。因為石敬瑭為了取悅於契丹,認為只有馮道才能充當使者,已經說了“此行非卿不可”的話,再說“卿官崇德重,不可深入沙漠”,只是假惺惺表示關懷。老於世故的馮道自然明白自己的處境,索性表示得心甘情願。據《舊五代史》所引《談苑》,契丹主曾派人勸馮道留下,他回答:“南朝為子,北朝為父,兩朝皆為臣,豈有分別哉!”話說得很漂亮,實際還是不願留在契丹。他把契丹的賞賜全部賣掉,得來的錢都用來買柴炭,對人說:“北方嚴寒,老年人受不了,只能備著。”似乎作了在北方長住的打算。契丹主同意他返回時,他又三次上表要求留下,被拒絕後還拖了一個多月才上路,路上邊行邊歇,兩個月才出契丹境。左右不理解,問他:“別人能夠活著回去,恨不得長上翅膀,你為什麼要慢慢走。”馮道說:“你走得再快,對方的快馬一個晚上就追上了,逃得了嗎?慢慢走倒可以讓他們不了解我的真意。”可見他表面上的恭順只是一種韜晦的手段。
契丹滅晉,遼太宗耶律德光進入開封,馮道應召到達,遼主問他為何入朝,答覆倒也直率:“無城無兵,怎么敢不來?”遼主又責問他:“你是什麼老子(老東西)?”馮道答:“無才無德,痴頑老子。”遼主聽後歡喜,任他為太傅。有一次又問他:“天下百姓如何救得?”馮道說:“現在就是佛出世也救不了,只有你皇帝救得。”這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契丹的殘暴舉措,使他能在暗中保護漢族士人。契丹北撤時,他與晉室大臣被隨遷至常山,見有被掠的中原士女,就出錢贖出,寄居在尼姑庵中,以後為她們尋找家人領回。耶律德光死後,漢兵起來反抗契丹軍隊,驅逐了遼將麻答,馮道等到戰地慰勞士卒,軍心大振。失地收復後,馮道又選擇將帥,使軍民安定。
馮道出使契丹的目的或許能推測為貪戀後晉的爵祿,那么他應遼主之召以及以後的行動就不能說是僅僅為了自己的利益。當時契丹軍只占領了開封一帶,他所在的南陽並無危險,要投奔其他割據政權也不難,以他的聲望和政治手腕,博取榮華富貴易如反掌。但他卻甘冒風險去開封,在複雜的形勢下減少了契丹入侵造成的破壞。當時的文武大臣中,一心賣國求榮,爭當兒皇帝、孫皇帝的;趁機燒殺搶掠,大發戰亂財的;對遼主唯命是從,不敢稍有作為的;比比皆是。馮道的行為自然算不上大智大勇,但似乎也不應苛求了。
前些年有人要為石敬瑭賣國辯護,說什麼契丹也是中國歷史上的一個民族,所以石敬瑭將燕雲十六州割讓給契丹不是賣國行為,而是促進了民族團結。這種謬論不值一駁,因為當時契丹與後唐、後晉還不是一個國家,無論石敬瑭的主觀願望和客觀效果都沒有任何積極意義可言。但如果認為賣給契丹罪孽深重,而賣給其他漢人政權就無所謂,那也是不公正的。尤其是到了今天,我們絕不能再用“華夷之辨”作為評判歷史是非的標準,對馮道與契丹的交往也應如此。
一個人、尤其是一個生在亂世的知識分子,應該如何實現自己的價值,在這一點上,司馬光與歐陽修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君有過則強諫力爭,國敗亡則竭節致死”才算得上忠(《資治通鑑》卷二九一臣光曰,以下同)。但他也知道在“自唐室之亡,群雄力爭,帝王興廢,遠者十餘年,近者四三年”的情況下,不能要求大家都在國亡時殉葬,所以又提出了一個“智士”的標準:“邦有道則見,邦無道則隱,或滅跡山林,或優遊下僚”;你馮道縱然不能作忠臣死節,當一個智士,不做官或只做小官總可以吧!這話其實也是欺人之談。且不說在亂世中有幾個人能自由自在地“滅跡山林”,就是在治世,要是皇帝看上了你能逃得了嗎?自從朱元璋創造了“不為君用”就有滅族罪的法律以後,士人連不服從、不合作的自由也沒有了,天地雖大,哪裡還有山林可隱?再說,大官、下僚本無嚴格區別,更無本質不同;當大官是失節,當小官就可保住“智士”身份,豈不是笑話?如果司馬光生在近代,看到曾國藩對“粵匪”斬草除根,蔣介石剿共時實行格殺勿論,或者在文革中連一般國民黨員、保甲長都要被揪出打倒,那就會懂得當“下僚”是再愚不過的事了。話說回來,馮道並不是絕對沒有選擇滅跡山林或優遊下僚的自由,不過馮道大概不願意如此了其一生;他真這樣做了,歐陽修、司馬光和我們今天就沒有馮道其人可評論了。但還會有張道、李道,因為知識分子總是要扮演自己的角色,實現自己的價值的。
現在可以討論文章開頭的問題了,要是馮道生在前南斯拉夫,在國家分裂、民族仇殺、宗教衝突時,他能做些什麼?最容易的自然是“滅跡山林”,國內找不到,可以到國外去找,有錢就做寓公,沒有錢也可以當難民,先在外國愛國,等天下太平了再回去愛國。在國內“滅跡山林”就沒有那么方便,且不說在紛飛的戰火中難保不中流彈,激烈的國家、民族、宗教情緒大概也容不得你置身度外,不過卻能避免後人說長道短。另一條路就是當忠臣,選擇一方後就竭盡全力,這樣無論生前生後都能博得一部分人的讚揚。但旁觀者已經可以看出,衝突中似乎沒有一方握有全部真理,忠於一方的代價必定是是非參半,或者是更多的生命財產損失。這樣的忠臣越多,戰爭持續的時間越長,人民蒙受的損失也越大。如果有第三條道路,那就是以人類的最高利益和當地人民的根本利益為前提,不顧個人的毀譽,打破狹隘的國家、民族、宗教觀念,以政治家的智慧和技巧來調和矛盾、彌合創傷,尋求實現和平和恢復的途徑。這樣做的人或許只是為了實現自己的價值,但他對人類的貢獻無疑會得到整個文明社會的承認。
馮道走的就是第三條道路,儘管他沒有走得很好,也沒有最終成功,就像他在《長樂老自敘》中所說“不能為大君致一統,定八方,誠有愧於歷職歷官,何以答乾坤之施”;但與“滅跡山林”或效愚忠於一姓一國的人相比,他無疑應該得到更多的肯定。
當然,這裡不是來說這個故事如何的,而是看了茶壺那個關於袁世凱的帖子後,想到了馮道這個人,於是也轉了這篇文章過來。從中國的傳統儒家道德來看,這兩個人都是應該為人所不齒的,但是在一個特定的歷史環境中,無論是帝王將相還是販夫走卒,他們個人的命運怎樣能夠超越那個環境加之於身的束縛呢?誠然,他們個人的性格在其中也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可是,後人和史書對他們的評價又將道德凌駕於歷史現實之上。如何來看待歷史,看待這些歷史中確實曾經活生的人物,真的是一個問題。
馮道著述選
圓通卷一
善惡有名,智者不拘也。天理有常,明者不棄也。道之靡通,易者無虞也。
惜名者傷其名,惜身者全其身。名利無咎,逐之非罪,過乃人也。
君子非貴,小人非賤,貴賤莫以名世。君子無得,小人無失,得失無由心也。名者皆虛,利者惑人,人所難拒哉。
榮或為君子,枯必為小人。君子無及,小人乃眾,眾不可敵矣。名可易事難易也,心可易命難易也,人不患君子,何患小人焉?
聞達卷二
仕不計善惡,遷無論奸小。悅上者榮,悅下者蹇。君子悅下,上不惑名。小人悅上,下不懲惡。下以直為美,上以媚為忠。直而無媚,上疑也;媚而無直,下棄也。上疑禍本,下棄毀譽,榮者皆有小人之謂,蓋固本而舍末也。
富貴有常,其道乃實。福禍非命,其道乃察。實不為虛名所羈,察不以奸行為恥。無羈無恥,榮之義也。
求名者莫仕,位非名也。求官者莫名,德非榮也。君子言心,小人攻心,其道不同,其效自異哉。
解厄卷三
無憂則患烈也。憂國者失身,憂己者安命。禍之人拒,然亦人納;禍之人怨,然亦人遇。君子非惡,患事無休;小人不賢,佘慶弗絕。~
上下離心,非小人難為;下不結怨,非君子勿論。禍於上,無辯自罪者全。禍於下,爭而罪人者免。
君子不黨,其禍無援也。小人利交,其利人助也。道義失之無懲,禍無解處必困,君子莫能改之,小人或可諒矣。
交結卷四
智不拒賢,明不遠惡,善惡鹹用也。順則為友,逆則為敵,敵友常易也。
貴以識人者貴,賤以養奸者賤。貴不自貴,賤不自賤,貴賤易焉。貴不賤人,賤不貴人,貴賤久焉。
人冀人愚而自明,示人以愚,其謀乃大。人忌人明而自愚,智無潛藏,其害無止。明不接愚,愚者勿長其明。智不結怨,仇者無懼其智。
君子仁交,惟憂仁不盡善。小人陰結,惟患陽不制的。君子弗勝小人,殆於此也。
節儀卷五
外君子而內小人者,真小人也。外小人而內君子者,真君子也。德高者不矜,義重者輕害。
人慕君子,行則小人,君子難為也。人怨小人,實則忘義,小人無羈也。難為獲寡,無羈利豐,是以人皆小人也。
位高節低,人賤義薄。君子不堪辱其志,小人不堪壞其身。君子避於亂也,小人達於朝堂。
節不抵金,人困難為君子。義不抵命,勢危難拒小人。不畏人言,惟計利害,此非節義之道,然生之道焉。
明鑑卷六
福不察非福,禍不預必禍。福禍先知,事盡濟耳。
施小信而大詐逞,窺小處而大謀定。事不可絕,言不能盡,至親亦戒也。佯懼實忍,外恭內忌,奸人亦惑也。知戒近福,惑人遠禍,俟變則存矣。
私人惟用,其利致遠。天恩難測,惟財可恃。以奸治奸,奸滅自安。伏惡勿善,其患不生。
計非金者莫施,人非智者弗謀,愚者當戒哉。
謗言卷七
人微不諍,才庸不薦。攻其人忌,人難容也。陷其窘地人自污,謗之易也。善其仇者人莫識,謗之奇也。究其末事人未察,謗之實也。設其惡言人弗辯,謗之成也。
謗而不辯,其事自明,人惡稍減也。謗而強辯,其事反濁,人怨益增也。
失之上者,下必毀之;失之下者,上必疑之。假天責人掩私,假民言事見信,人者盡惑焉。
示偽卷八
無偽則無真也。真不忌偽,偽不代真,忌其莫辯
偽不足自禍,真無忌人惡。順其上者,偽非過焉。逆其上者,真亦罪焉。求忌直也,曲之乃得。拒忌明也,婉之無失。
忠主仁也,君子仁不棄舊。仁主行也,小人行弗懷恩。君子困不惑人,小人達則背主,偽之故,非困達也。
俗禮不拘者非偽,事惡守諾者非信,物異而情易矣。
降心卷九
以智治人,智窮人背也。伏人懾心,其志無改矣。
上寵者弗明貴,上怨者休暗結。術不顯則功成,謀暗用則致勝。君子制於親,親為質自從也。小人畏於烈,奸恆施自敗也。
理不直言,諫非善辯,無嫌乃及焉。情非彰示,事不昭顯,順變乃就焉。
仁堪誅君子,義不滅小人,仁義戒濫也。恩莫棄賢者,威亦施奸惡,恩威戒偏也。
揣知卷十
善察者知人,善思者知心。知人不懼,知心堪御。
知不示人,示人者禍也。密而測之,人忌處解矣。君子惑於微,不惑於大。小人慮於近,不慮於遠。
設疑而惑,真偽可鑑焉。附貴而緣,殃禍可避焉。結左右以觀情,無不知也。置險難以絕念,無不破哉。
相國莊位於滄州市西307國道120公里處,距滄州市區30公里,現村中居民以畢氏最多,劉氏,孫氏,趙氏,高氏,金氏共同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