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因

亞里士多德對於目的因的說明是這樣的“若有一事物發生連續運動,並且有一個終結的話,那么這個終結就是目的。

基本介紹

亞里士多德對於目的因的說明是這樣的“若有一事物發生連續運動,並且有一個終結的話,那么這個終結就是目的.....須知並不是所有的終結都是目的,只有最善的終結才是目的”,“無論是在技藝製造活動中和在自然產生中都是這樣,一個個前面的階段都是為了最後的終結......既然技術產物是有目的的,自然產物顯然也有目的,因為前面階段對終結的關係在自然產物里和在技術產物里是一樣的。”“如果因為看不到能有意圖的推動者,就不承認產生有目的,這是錯誤的。”
目的性與產生、發展的過程相關,其關鍵不在於是否具有自我意識,而在於是否存在不依賴於初始條件的最終結果。
eg:天為什麼會下雨?因為雲層中的濕氣冷卻凝結後變成雨滴,然後受重力的吸引,降落在地上。“質料因”是在空氣冷卻時濕氣(雲層)正好在那兒。“主動因”是濕氣冷卻,“形式因”是水的“形式”(或天性)就是會降落到地面。對於這三者,亞里士多德會補充說,天空下雨的原因是植物和動物需要雨水才能生長,這就是他的“目的因”。因此,亞里士多德賦予雨滴一個“任務”或“目的”亞里士多德相信自然界的每一件事物都由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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