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盤龍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 負責:內外聯絡
- 履行:綜合協調、參謀、督辦職能
- 協助:局領導開展日常工作
工作機構,領導分工,
工作機構
(一)辦公室
(二)房產基建科
負責對區級機關產權房、直管公房、辦公用房等房產的
日常管理工作;負責按規定程式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住宅房屋租賃、新房分配、舊房調整等有關手續的辦理及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區級機關基建及相應配套設施的計畫;組織進行質量驗收;負責所承辦工程的任務及方案擬制,協助組織工程招投標,配合有關部門編制和審核工程預算;負責所承辦工程的報告、方案並負責對圖紙、施工資料等收集歸檔;負責對基建和維修等工程項目按契約進行檢查並負責結算審核工作,按照節約、有效的原則使用好各項資金;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三)保衛科
對區級機關實施安全管理、監督、檢查,開展民眾性的“四
防”宣傳防範教育活動;加強機關辦公樓、住宅區及相關部門值班人員、保全人員的管理和教育,認真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確保機關辦公樓、住宅區、各商場、商鋪、各停車場的安全;負責做好區機關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區機關及管理局所屬單位的安全;對發生各類案件及事故,要及時處理並上報分管領導,積極配合公安部門進行偵破、查處;做好機關辦公樓及機關宿舍的消防工作,加強消防器材設施的配備、管理、檢查和維修;積極參加業務部門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學習,開展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全全;負責區級機關各辦公樓、各住宅區綠化管理工作,確保區級機關各辦公樓、各住宅區環境優美;及時完成局長及分管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
(四)綜合科
負責協調本局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區機關直屬及管理局直屬企、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負責規範機關增收節支的經營、財務、統計等業務工作;負責檢查、督促所管鋪面、商場門前三包和有關協調工作;負責收集市場信息,參與項目考察,為局領導決策提供參考依據;負責為局下屬實體提供諮詢服務、參加治理整頓,解決實際困難;負責區機關食堂的業務協調工作;負責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盤龍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實施集中採購,即納入集中採購目
錄的採購活動;負責政府採購招標投標的具體工作;受其他採購單位的委託,代其採購或組織招投標事宜;辦理政府採購辦公室交辦的其他政府採購事務。
領導分工
何義謙(黨組書記、局長):領導並主持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全面工作。主要分管:辦公室,房管科,財務室,區級機關車輛管理辦公室,政府採購中心及所分管工作的考核工作。
李權(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主要分管:保衛科(行政中心、北京路481號、王旗營、老黨校辦公區的保衛、安全生產、消防、衛生、綠化);綜合科(紀檢、黨風廉政建設),黨委口及黨(團)支部工作,穩定工作(人員穩定、民眾來訪、信訪接待),機關公務交通服務車隊及所分管工作的考核工作。
馬曉清(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主要分管:會議服務中心,機關食堂及衛生,機關應急物資採購和管理,節能工作,局機關人事(培訓、勞務派遣),檔案,群團組織(工會、婦女、老乾、計生)、檔案交換站(收發室)、招商引資及所分管工作的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