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內設及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負責全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參保人待遇的審核和結算工作;負責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定的簽訂、費用結算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相關政策的宣傳工作。
內設及派出機構
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設7個內設機構、4個派出機構:
(1)綜合辦公室:負責中心行政、文書檔案管理、來信來訪和後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負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統計報表工作。
(2)財務科:負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基金、高額補充醫療保險收支核算及中心的財務核算管理工作;負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及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結算資金 的申報、支付、報表等工作。
(3)稽核科:負責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執行醫療政策、履行服務協定的稽核工作;負責對參保人員享受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待遇及高額補充保險待遇的稽核工作;負責醫療經辦機構科室的內控稽核工作。
(4)醫療待遇管理科:負責定點醫療機構、職工高額保險、居民大病保險服務協定的簽訂及履行協定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民眾舉報、投訴定點醫療機構案件的處理工作;負責各類醫療保險待遇資格的審核確認工作;負責參保人醫療卡解封工作。
(5)定點藥店管理科:負責定點零售藥店協定的簽訂及履行協定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民眾舉報、投訴定點零售藥店案件的處理工作。
(6)醫療結算科: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及零售藥店申報費用的審核結算工作;負責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醫療費用的審核及結算工作;負責異地居住、長期駐外人員個人賬戶返還工作。
(7)工傷生育待遇科:負責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審核結算、覆核和發放及享受工傷待遇人員的資格認證工作;負責工傷、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協定簽訂和履行協定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8)盤錦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盤山縣分中心、盤錦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大窪縣分中心:在市醫保中心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負責參保人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待遇審核及結算工作;負責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監督管理、費用審核和結算工作;負責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基金收支核算工作。
(9)盤錦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雙台子區分中心、盤錦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興隆台區分中心:在市醫保中心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工傷、生育保險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醫療待遇的審核及結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