盤古氏公司騙貸騙匯案是指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和被告人盤古氏公司高管和職員呂濤、解洪淋、楊英騙取貸款的案件,2017年6月16日,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開庭,法院判決認定被告單位及三名被告人罪名成立,並分別依法判處相應刑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盤古氏公司騙貸騙匯案
- 時間:2017年6月16日
- 地點:遼寧省
- 法庭: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開庭
- 被告單位: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
- 被告人:呂濤,解洪淋,楊英,呂濤,解洪淋
2017年6月16日,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人民法院開庭,對被告單位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和被告人盤古氏公司高管和職員呂濤、解洪淋、楊英騙取貸款,被告人呂濤、解洪淋騙購外匯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法院判決認定被告單位及三名被告人罪名成立,並分別依法判處相應刑罰。宣判後,被告單位訴訟代表人、三名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抗訴。
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的相關規定,以騙取貸款罪判處被告單位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罰金人民幣2.45億元;以騙取貸款罪、騙購外匯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呂濤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以騙取貸款罪、騙購外匯罪數罪併罰判處被告人解洪淋執行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以騙取貸款罪判處被告人楊英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