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機關15項調查措施學習指南》是2018年7月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監察機關15項調查措施學習指南》編寫組。
基本介紹
- 書名:監察機關15項調查措施學習指南
- 作者:《監察機關15項調查措施學習指南》編寫組
- 出版社:中國方正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8年7月
- 頁數:246 頁
- 定價:20 元
- 開本:32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17404996
《監察機關15項調查措施學習指南》是2018年7月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監察機關15項調查措施學習指南》編寫組。
《監察機關15項調查措施學習指南》是2018年7月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監察機關15項調查措施學習指南》編寫組。內容簡介《監察機關15項調查措施學習指南》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賦予監察委員會的談話、詢問、...
《監察機關15項調查措施學習圖解》是2023年7月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內容簡介 本書體現了《監察法實施條例》關於調查措施的細化規定,明確了調查措施的相關適用要求,並以圖解的形式對監察機關15項調查措施進行解讀。書中對每一項調查措施都有系統、直觀、實用的導圖,且每一項調查措施都附有名詞解釋、重點難點、...
第二十七條 監察機關在調查中,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條例》第二十一條和第三十三條的規定,採取調查措施。第二十八條 須暫予扣留、封存可以證明違法違紀行為的檔案、物品和非法所得的,應當出示監察通知書,並開列清單。暫予扣留、封存的時間不得超過辦案期限。第二十九條 按照規定程式,查核被調查人...
《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定》是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印發的規定,《規定》共分5章111條。2022年2月,中央紀委印發《紀檢監察機關監督檢查審查調查措施使用規定》。內容解讀 《規定》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紀檢監察機關要接受最嚴格的約束和監督”等要求,總結紀檢監察體制改革以來的實踐經驗,對全國紀檢...
《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案件方法(修訂版)》是2013年4月中國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張士懷。內容簡介 調查案件是紀檢監察機關一項經常性工作。《紀檢監察機關調查案件方法(修訂版)》作者長期奮戰在紀檢監察一線,任職經歷豐富,積累了大量一手資料和實際經驗。全書按照調查案件工作的基本程式,深入研究調查案件的規律和...
《規定》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嚴格監督執法程式,對監察機關開展日常監督、談話函詢、初步核實、立案調查的審批程式作出具體規定,明確各項調查措施的使用條件、報批程式和文書手續;落實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執法部門互相配合、互相制約要求,明確互涉案件的管轄原則,以及與檢察機關在...
《條例》按照職權法定的原則,進一步明晰監察職責邊界和措施使用規範,推進監察機關依法充分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緊盯監察措施使用中的關鍵點和風險點,對15項監察措施的適用條件、工作要求、文書手續以及告知義務等事項作出詳細規定,並對監察證據種類、證據審查、證據規則等作了規定,確保監察機關依法正確採取措施。《條例...
留置措施是紀檢監察機關和檢察機關所採用的限制被調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項嚴厲措施。詞語來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二十二條 被調查人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嚴重職務違法或者職務犯罪,監察機關已經掌握其部分違法犯罪事實及證據,仍有重要問題需要進一步調查,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監察機關依法審批,可以將其...
第三條 監察機關查辦政紀案件需要向外地有關單位和個人調取收集證據的,可以委託當地監察機關辦理。但需要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第(二)、(三)、(五)、(六)、(七)項調查措施調取收集證據的,應由辦案機關派員直接辦理,當地監察機關應當予以協助。第四條 監察機關可以委託外地監察機關代...
下編結合《刑法》分則、《刑事訴訟法》、相關司法解釋、指導案例,從犯罪構成、定罪量刑標準、司法認定、易混罪名比較等方面逐一梳理監察機關管轄的88種職 作者簡介 韓玉勝,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從事刑法學、刑事執行法學、監獄學的教學與研究工作。撰寫、主編、合著、參加編寫的著作、教材等50餘部,在...
12.下級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正職領導人如何任免?13.監察部門的正職領導是否應當參加檢察委員會?14.對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如何進行管理?15.地級市人民檢察院監察部門實施監督的範圍是如何規定的?16.檢察機關監察部門有哪些職責?17.檢察機關監察部門履行職責時有權採取哪些措施?18.檢察機關監察部門在調查違反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