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陽市中醫藥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獎補細則

益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10月21日印發益陽市中醫藥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獎補細則.本細則自2022年1月1日起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益陽市中醫藥事業和產業高質量發展獎補細則
  • 頒布時間:2021年10月21日
  • 實施時間:2022年1月1日
  • 發布單位:益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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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4年,益陽市財政每年安排和整合專項資金支持中醫藥事業和產業發展,其中2022年擬安排300萬元。
一、獎補內容
(一)支持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
鼓勵創建省級區域中醫醫療中心,對成功創建省級區域中醫醫療中心的一次性補助15萬元。支持創建國家、省級中醫重點專科,對成功創建國家級中醫重點專科的醫療機構,每家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成功創建省級中醫重點專科的醫療機構,每家一次性補助5萬元。扶持建設基層醫療機構“旗艦中醫館”5個,每家一次性補助2萬元。
支持創建全國基層中醫藥工作示範縣,對成功創建的區縣(市)每個一次性補助10萬元。
(二)支持中藥材種植業發展
鼓勵創建道地藥材良種繁育基地,對成功創建省級道地藥材良種繁育基地的企業(或單位)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首次獲得國家、省級農業(林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中藥材種植企業,分別給予政策性補助10萬元、5萬元。對成功申報優質道地藥材示範基地或農產品地理標誌產品的企業(或單位),每家一次性補助10萬元。
支持創建中藥材種植基地示範縣,對成功創建省中藥材種植基地示範縣的區縣(市),每個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成功構建“來源可溯、去向可追、質量可查、責任可究”可溯源體系的中藥材經營主體每家一次性補助5萬元。
(三)支持中醫藥產業項目引進
支持新引進帶動性強、屬於國內外龍頭企業投資項目,或發展潛力巨大、能填補我市中醫藥產業空白的項目,或總固定資產投資超過5億元(外資3000萬美元)的重大項目,新引進項目每個給予一次性補助50萬元。
(四)支持中藥製劑研發和使用
鼓勵創建區域中藥製劑中心,由省級部門認定的區域中藥製劑中心一次性補助10萬元。新增備案院內製劑且年銷售額不低於100萬元的,選擇2個品種對醫療機構各一次性補助5萬元。以中藥材為主要生產原料新增研發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獲得國家或省級批文並順利投產銷售的,每個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研發單位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15萬元、10萬元、5萬元。
(五)支持中醫藥人才建設
安排10萬元支持“湘九味”“安五味”等市域重點中藥材種植技術推廣。鼓勵全市中醫師參評國醫大師、名老中醫、岐黃學者等榮譽稱號,獲得國家級、省級榮譽稱號的個人分別一次性補助10萬元、5萬元。成功創建國家級、省級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傳承工作室的分別一次性補助10萬元、5萬元。
(六)支持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
中醫藥企業通過技術轉讓引進域外優勢藥品(大品種藥、新藥保護期內、納入國家醫保目錄內等)並在本地實施產業化,經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門認定的技術轉移示範機構,每家機構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經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的省級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省級臨床醫療技術示範基地,每家分別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對醫療機構取得省級中醫藥科研成果獎、科技進步獎的,每家醫療機構給予一次性補助5萬元。
二、申報審批
(一)申報程式。在本市區域內登記註冊,符合獎補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合作社等,每年10月底前按照有關要求書面申報。區縣(市)及市直單位由相關主管部門初審後報市衛生健康委。
(二)審批程式。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組織市直有關部門對區縣(市)及市直單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可進行現場查驗,根據獎補條款提出初步補助方案,報市中醫藥工作聯席會議審批同意後,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式辦理。
(三)其他規定。出現以下情形的,取消當年度申報資格:
1.發生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
2.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不力的;
3.違反法律法規被相關部門立案查處的;
4.不配合行業質量安全管理的;
5.申報材料造假的;
6.其他造成重大影響不良事件。
三、附則
(一)市財政局、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制定《益陽市扶持中醫藥事業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二)本細則由市衛生健康委、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三)本細則自2022年1月1日起試行,暫定3年。
抄送:市委各部門,益陽軍分區。
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監委,市法院,市檢察院。
各民主黨派市委。
益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10月2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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