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盈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盈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盈江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盈江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盈江縣平原鎮永盛路11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州有關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劃,依法開展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和行政執法等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商標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許可。負責承擔轄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外商投資企業除外)的登記註冊許可工作。落實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盈江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四)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負責鹽業行政監督管理及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五)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檢查和稽查執法。配合州局做好執業藥師管理及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
(六)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有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七)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依法開展轄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開展產(商)品質量監督,接受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建立並完善消費維權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組織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依法查處生產、流通領域制售假冒偽劣產(商)品的違法行為;組織開展產(商)品質量抽檢、監督管理並發布抽檢信息;組織實施有關問題產品的召回和處置。
(八)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工業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九)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及證後監管工作。負責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管理及證後監管工作。
(十)負責計量認證認可管理工作。對法定的檢驗、檢測、認證機構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強制性產品的認證監督;負責全縣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技術機構、計量器具,負責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實施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技術規範工作。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工作,承擔標準化發展戰略的組織實施,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督導企業開展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工作,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
(十二)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十三)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四)完成縣委和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全縣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嚴格執行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政策,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放寬智慧財產權服務業準入,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台。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醫療器械安全、化妝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從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升藥品、醫療器械檢驗監測能力,為創新產業發展提供有效技術支撐。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產品生產經營市場監管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產品生產經營市場監管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及時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縣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4)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綠色產品、有機產品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綠色產品有機產品種養殖生產環節監督管理工作。
3.與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縣林業和草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5.與縣醫療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縣醫療保障局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藥品信息共享機制,共同打擊涉及藥品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民眾用藥安全和醫保基金安全。
6.與縣工業和商務局科技局有關職責分工。縣工業和商務局科技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政策和標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批發、零售連鎖總部、網際網路銷售第三方平台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7.與縣應急管理局的職責分工。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管。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發現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重大違法行為或者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責令相關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採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並及時向上級業務部門和縣應急管理局通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接到轄區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報告後,應儘快核實情況,立即向縣人民政府報告,並協同縣應急管理局調查處理事故。
8.與鄉鎮人民政府的有關職責分工。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組織排查轄區內的市場監管安全隱患,並及時上報;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市場監管違法行為進行查處;設立食品安全委員會,依法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的統一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農村群體性聚餐的申報、備案和現場指導工作;參與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查處;組織、引導轄區內民眾、社會組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生產經營者等共同參與市場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綜合協調機關行政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文秘、印章、綜合、調研、機要保密、檔案及人大、政協定案、提案、建議辦理、新聞宣傳、安全保衛等工作;承辦會議會務、重要接待和活動的安排;調度管理公務用車;負責黨務、政務公開、機關內務管理等工作;對重大工作事項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理民眾來信來訪、投訴,提出處理意見及抓好督辦;負責與相關部門的業務聯繫、協調配合等工作;承擔人事、工資審批、教育培訓、隊伍建設、幹部任免考核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負責機關和派出機構的黨群工作、紀檢監察工作,承擔離退休人員服務與管理工作。
(二)計財股。負責機關及下屬單位裝備、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賬面管理、會計核算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管理工作。
(三)法規股。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審核、清理工作;承辦有關行政複議、應訴和賠償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複審和聽證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政策研究和法制宣傳、培訓和教育工作;負責執法人員資格考核及證件管理工作;負責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的對口銜接、文書送接、執法協調及行政執法工作中的糾紛調處工作;指導機關業務股室、下屬機構、派出機構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對本單位行政案件和審批事項的過程和時限進行督查。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四)行政許可及信用監督管理股。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落實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和日常管理服務等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決定交由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集中實施的行政審批工作。組織實施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落實信用監督管理措施。組織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組織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承擔縣級登記註冊企業登記事項的監督管理。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五)食品安全協調股。組織貫徹落實關於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盈江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生產、流通領域食品和特殊食品安全形勢。組織開展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及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檢查。組織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使用環節進行監督管理,開展保健食品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鹽業行政法規,組織開展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市場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組織實施食品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擬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召回。分析各環節食品安全狀況,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組織有關重大違法行為的查處。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七)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股。依職責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組織指導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管。負責藥品經營場所檢查、重大違法行為查處和藥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指導藥品不良事件監測、分析和評價工作。負責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監督管理相關工作。依職責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承擔醫療器械、現場檢查、指導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工作。負責指導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分析和評價工作。依職責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範,承擔化妝品經營場所檢查。負責指導化妝品不良事件監測、分析和評價工作。
(八)市場、價格、網路和消費者權益保護股。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實施契約監督管理;負責經紀人、經紀機構、經紀活動、動產抵押物登記和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查處商品市場內假冒偽劣商品案件及其他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協調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指導廣告業發展工作。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醫療器械、特殊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宣傳貫徹國家價格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指南。組織開展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組織開展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工作,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指導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查處。整合12315、12331、12365、12358、12330等投訴舉報熱線,建立統一、權威、高效的12315行政執法體系。承擔指導、受理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工作。分流、督辦應由本機關職能股室和基層所的消費投訴、舉報。按規定公布有關投訴、舉報信息,發布市場預警、消費維權提示等相關信息。檢查、指導、協調下級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網路的業務工作。承接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質量發展與監督管理股。承擔品牌和縣質量強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擬訂推進品牌和質量強縣戰略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品牌和縣質量強縣成員單位開展有關活動。擬訂質量提升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推進品牌建設工作。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擬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和全縣重點監督的產品目錄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食品相關產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重大工業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後監管工作。組織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和體系工作。
(十)標準計量認證認可股。擬訂標準化工作政策、規劃;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指導協調行政部門和企事業單位標準化工作;監督標準的實施;督導企業開展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工作;承擔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綜合管理工作。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計量、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標準化戰略,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商品條碼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有關認證機構及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認證行業發展並協助查處認證違法違規行為。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組織計量器具管理和量值傳遞工作,監督管理計量器具強制檢定,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授權、計量檢定人員的管理和考核,監督管理商品計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管計量認證實驗室、計量標準和計量公正服務機構,組織開展能源計量監督管理;指導企業建立計量保證體系;依法對認證從業機構及認證活動實施監督,對強制性認證產品實施監督。
(十)智慧財產權發展與保護股。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規劃和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政策措施。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戰略和政策研究。擬訂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開展智慧財產權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工作。承擔專利資助工作。貫徹執行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創造運用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保護行動。承擔原產地地理標誌、特殊標誌、奧林匹克標誌、世界博覽會標誌等官方標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商標使用和印製工作。承擔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工作。擬訂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協調產業、園區和企事業單位的智慧財產權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代理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擬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並監督實施。監察、監督國家目錄內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出口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宣傳培訓、應急演練。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配合查處有關特種設備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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