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明制書

皇明制書

明朝正德以前法令和制度的匯集。收集多種明代前期的重要文獻﹐是研究明代典章﹑制度和明代歷史的重要資料。有刊本多種﹐保存較完備的有大名府刊本﹑鎮江丹徒縣刊本和無名氏不分卷刊本。

基本介紹

  • 書名:皇明制書
  • 出版時間:明代
大名府刊本,鎮江丹徒縣刊本﹐原有嘉靖舊刊本,不分卷刊本﹐選刊者不詳,

大名府刊本

系萬曆七年(1579)保定巡撫張鹵選刊並序﹐大名府刊刻﹐凡二十卷﹐收書十四種。第一卷為洪武《大明令》﹐分吏令﹑戶令﹑禮令﹑兵令﹑刑令﹑工令﹔第二卷為《大誥》﹔第三至六卷為《諸司職掌》﹐包括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都察院﹑通政使司﹑大理寺﹑五軍都督府之職掌﹔第七卷為《洪武禮制》﹐計進賀禮儀等十一項﹔第八卷為洪武《禮儀定式》﹐包括朝參等十三項﹐並附宣德四年﹑成化十三年﹑弘治七年﹑弘治十六年事例﹔第九卷為洪武《教民榜文》﹐計四十一條﹔第十卷為洪武《資世通訓》﹐包括士﹑農﹑工﹑商等社會階層的身份義務﹐計十四項﹔第十一卷為洪武《學校格式》﹐包括歷年學規總計四十七條﹐禮部條例十四條﹔第十二卷為洪武《孝慈錄》﹐包括服喪的五種制度﹔第十三﹑十四卷為《大明律》﹔第十五卷為正統時《憲綱》和洪武《稽古定製》﹐前者包括憲綱三十四條﹑憲體十五條﹔第十六至十九卷為《大明官制》﹐包括兩京及各省職官的設定和秩品﹐以及新官到任儀注等﹔第二十卷為《節行事例》﹐包括在外郡縣迎接詔敕﹑開讀禮儀等二十項。

鎮江丹徒縣刊本﹐原有嘉靖舊刊本

萬曆四十一年﹐知府康應乾補刻。凡十四卷。第一至第十卷﹐收錄《大明令》﹑《洪武禮制》﹑《諸司職掌》﹑《孝慈錄》﹑《禮儀定式》﹑《教民榜文》﹑《節行事例》﹑《稽古定製》﹑《憲綱》等九種﹐內容與大名府刊本同。第十一卷為《弘治吏部條例》﹐計六項九十八條。第十二卷為《軍政條例》﹐包括宣德四年條例三十三條﹐正統元年條例十四條﹐以及正統二年和三年條例。第十三卷為《弘治問刑條例》﹐計二百八十條。

不分卷刊本﹐選刊者不詳

其中除《大明令》﹑《御製大誥》﹑《洪武禮制》﹑《禮儀定式》﹑《教民榜文》﹑《孝慈錄》﹑《稽古定製》外﹐還有《御製大誥》續編八十七條﹐《御製大誥》三編計四十三條﹐《大誥武臣》計三十二條﹐及《皇明祖訓》。
此外﹐還有八冊明刻本﹑嘉靖刻本二十一卷﹑朝鮮版本三十卷等。北京圖書館藏有鎮江丹徒縣刊本和八冊明刻本。日本東洋文庫藏有大名府刊本﹐蓬左文庫藏有嘉靖丹徒縣刊本﹐市村文庫藏有萬曆丹徒縣補刻本﹐內閣文庫藏有不分卷本。1967年日本古典研究會將東洋文庫﹑蓬左文庫﹑內閣文庫所藏三種刊本彙編影印出版﹐書後並附有山根幸夫《皇明制書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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