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百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百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根據《百色市機構改革方案》和百色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精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百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陸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百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外文名:Baise housing and Urban Rural Development Bureau
  • 行政級別:正處級 
  • 現任領導:陸偉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住房和城鄉建設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擬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相關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依法實施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各縣(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
(二)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執法及監督、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報備工作,指導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的法治建設和普法工作。
(三)承擔全市住房保障的責任。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保障性住房政策方針;擬定全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和相關制度並指導實施;研究提出保障性住房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指導和協調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有關住房保障資金安排並監督實施;負責監督指導各縣(市、區)實施住房保障工作。
(四)承擔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擬定適合全市實際情況的住房政策並監督實施。
(五)承擔全市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住房保障的工作職責;負責監督管理市區直管公房、公共租賃和廉租住房的建設、租賃(經營)、退出、運營和維護修繕等工作;負責經濟適用房的經營管理。
(六)承擔全市物業服務行業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物業服務行業的規範運營工作;負責物業服務企業及從業人員的誠信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和規範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物業維修資金的歸集和使用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房屋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白蟻防治工作,指導、監督行業發展工作;協調房屋防汛工作。
(八)研究制定房屋徵收拆遷規劃與年度計畫;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指導各縣(市、區)實施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九)負責城市設計的編制、修改、實施與監督檢查;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的保護和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有機更新、城市“雙修”(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十)承擔全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業發展的工作;負責建立健全全市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房地產行業誠信體系建設;研究擬定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預(銷)售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轉讓、房屋租賃及房地產中介機構從業行為的監督管理;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
(十一)監督管理全市建築市場,規範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組織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擬定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工作制度或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指導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
(十二)承擔組織實施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工作;負責全市工程造價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重點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調、調度和監管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全市房屋建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及備案、施工、招投標、質量安全監督、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防雷裝置設計審查驗收等管理;監督實施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負責全市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備案監督管理工作;參與全市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建築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技術規範;編制城鄉建設防災減災規劃;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確定工作。
(十四)負責制定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新技術、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負責建設領域科技成果轉化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智慧城市、綠色建築、可再生能源推廣套用工作;承擔推進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學術社團工作。
(十五)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市村鎮建設的工作;擬定全市小城鎮和村莊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及危房改造、傳統村落保護與開發、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調查與改善工作,負責鄉鎮污水、生活垃圾、公廁、公共照明等建設工作;指導重點鎮建設和各類名鎮名村、中國傳統村落建設工作。
(十六)承擔全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最佳化營商環境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擬定全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最佳化營商環境相關政策、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按許可權承辦百色市城市規劃區內市政和房屋建築工程的建築施工許可核發、竣工驗收備案、商品房預售許可等相關審批事項,監督建設工程五方驗收開展。負責全市建築業企業及市政工程施工、設備安裝、建築裝飾裝修、規劃勘察設計及監理、房地產開發等企業及人員的資質審查、審批、資格認證。
(十七)負責牽頭擬定城市維護費、大配套費的使用計畫、報批、實施、監督工作;負責建設企業勞動保險費用的監管和撥付;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統計管理工作。
(十八)制定全市建設行業人才培養規劃,指導和管理全市建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歸口管理全市建設行業的專業職稱、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
(十九)負責監督管理本部門主管行業領域、主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本部門主管行業領域、主管業務範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1、與市城市管理監督局職責劃分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鄉(鎮)污水、生活垃圾、公廁、公共照明等建設工作。市城市管理監督局負責市城區及指導各縣(市、區)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公廁、公共照明建設工作,負責行使市中心城區城市規劃區範圍內的城市規劃和城市建設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和行政強制措施權。
2、與市自然資源局職責劃分
(1)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兩證一書”的核發,負責建設工程總平圖及建築設計方案審查(含修建性詳細規劃審查),負責鄉村規劃管理工作指導,負責城鄉規劃領域違法建設行為執法等城鄉規劃管理工作。
(2)市自然資源局負責違法用地和違反城鄉規劃建設行為等“兩違”執法。
(3)“五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的編制主體,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科、黨建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檔案、政務公開、對外聯絡、重要文稿的起草及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調研、督查工作。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考核考評、新聞宣傳、人事檔案、職稱評定及執業資格認定、註冊報批工作;指導和管理行業培訓教育、職業技能培訓鑑定工作;牽頭負責黨風廉政建設、黨務、績效工作;協調工、青、婦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負責牽頭擬定行業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組織推進行業法治工作;組織法治宣傳教育;負責信訪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指導監督行業綜合執法和隊伍建設工作。
(三)住房改革與保障科。負責國家、自治區保障性住房、棚改、房改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承擔推進全市住房制度改革的工作;擬定全市具體實施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體系,組織編制全市保障房中長期發展規劃、市本級保障房中長期建設專項規劃;擬定並下達全市保障房年度工作目標計畫;督促指導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設、分配、清退管理工作。
(四)建築市場管理科。擬定全市建築業發展規劃;負責全市建築市場、建築行業企業資質、工程建設標準化、工程招標投標、工程造價、建築業勞保等管理工作;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建築業勞務工人的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建築市場誠信體系建設工作;負責建築業統計工作。
(五)房地產市場監管科。負責房地產市場調控、房地產開發經營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擬定全市相關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擬定全市住宅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房產開發企業的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對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動態監管;負責規範全市新建商品房銷售工作,參與商品房價格管理;對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商品房預(銷)售契約備案制度和商品房預售資金使用實施監管;負責房地產市場數據統計、整理、分析工作,制定房地產分類調控措施;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市房地產交易市場;牽頭開展房產相關企業及執(從)業人員誠信體系建設;擬定全市房屋租賃管理工作相關制度、規劃、計畫、方案、政策指導檔案並指導實施;負責公共租賃房管理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擬定全市相關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公共租賃房租賃備案制度的推廣和監管工作;指導檢查公共租賃房的管理、維修等工作;對局管公房租賃資金和安全使用進行監督管理。
(六)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科。擬定建築業工程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對全市房屋建築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及從業人員的規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創優進行監督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行使監督查處權利,強化監督管理。
(七)城市建設科(重大項目科)。承擔城鎮化相關工作,擬定全市城建發展指標,統籌全市建設項目任務,配合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協調推進全市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城市建設統計綜合匯總和分析工作;負責鄉鎮污水、生活垃圾、公廁、公共照明等建設工作;負責統籌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工作。負責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築保護和監督管理。負責城市有機更新、城市“雙修”(生態修復城市修補)、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管理工作。
(八)村鎮建設科。指導開展鄉村風貌提升工作,最佳化農村建築風貌,配合有關單位做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工作;指導傳統村落申報和保護髮展工作;指導全市重點鎮建設,指導特色小鎮申報和培育建設工作;指導開展農村危房改造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農房抗震設防工作;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年報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村鎮建設工作。
(九)城市設計和勘察設計管理科。擬定全市城市設計工作相關法規制度、規劃、計畫、方案、政策指導檔案並指導實施。負責勘察設計單位和註冊人員的執業監督管理和誠信管理;參與房屋建築、市政公用設施建設項目的工程設計方案、初步設計的審查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確定、防雷設計管理;負責房屋建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備案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和施工圖審查機構的質量管理和監督;組織或參與重大工程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勘察設計行業標準規範的宣貫與實施;指導勘察設計行業協會工作;指導、協調相關技術業務工作;負責牽頭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實行施工圖聯合審查。
(十)房屋徵收管理科。負責房屋徵收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負責房屋徵收、拆遷的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編制房屋徵收拆遷規劃與年度計畫;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指導各縣(市、區)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十一)物業管理與房屋安全監管科。負責物業服務、物業維修資金行政管理及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擬定全市相關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監管全市物業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物業服務行業發展,組織開展物業服務企業及執(從)業人員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房屋安全使用、房屋安全鑑定、室內裝修、白蟻防治行政管理工作及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擬定相關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指導和監督房屋安全、房屋白蟻防治、室內環境檢測、綠色環保裝修;負責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市場的規範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城鎮危舊房屋普查統計工作;協調房屋防汛工作。
(十二)消防工程管理科。負責監督、檢查全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負責組織建設工程專家評審;參與重大消防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十三)建築工程科學技術科。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的研究;負責行業科研課題的立項、研究與管理;指導行業科技項目研究成果的轉化推廣與國際科技交流合作活動;負責建築節能和能耗統計工作;負責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綠色建築、建築工業化和智慧城市等專項工作;負責大型公共建築和20萬以上住宅小區的能耗核准事項;負責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試點項目;負責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的研究與推廣套用;負責房屋牆體材料革新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制定重大建設項目的設計方案以及技術進步項目的審定和論證工作。
(十四)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全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最佳化營商環境、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指導全市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各部門、委託執法單位行政審批工作,負責建築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准、百色市中心城區工程規劃許可、建築施工許可、商品房預售許可核發以及拆除工程備案、建設工程報建登記、施工圖審查情況備案、招投標相關備案、招標控制價備案、建築起重機械相關登記備案、竣工驗收備案等授權事項和自治區住房城鄉建設廳要求審核轉報等事項的辦理,牽頭負責全市住房城鄉建設行業誠信綜合動態評價,負責市中心城區市政和房屋建築工程招標投標、施工過程中的鎖卡、解鎖,負責企業鎖及誠信庫業務辦理。
(十五)計畫財務科。制定財務、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財政項目資金、專項債券建設資金的申報、撥付和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市政維護費及建設配套費計畫並對資金運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管理;負責建設企業勞動保險費用的收取、監管和撥付;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勞動工資、部門預(決)算、資金資產監管核算、財務運行、統計、內部審計等工作。

行政編制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行政編制2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副處長級)1名;科級領導職數15名。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2名。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百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陸偉
百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韋鈺、黃峰玠、周綱、鄧智斌
副局長:潘龍
百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調研員:楊文廣、周道祥、何延權
百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處級幹部:張文明
百色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葉道華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20年1月12日起施行。

所獲榮譽

2020年2月15日,被廣西壯族自治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命名“廣西壯族自治區無煙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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