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洞書院論語講義

子日:“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此章以義利判君子小人,辭旨曉白,然讀之者苟不切已觀省,亦恐未能有益也。某平日讀此,不無所感:竊謂學者於此,當辨其志。人之所喻由其所習,所習由其所志。志乎義,則所習者必在於義,所習在義,斯喻於義矣。志乎利,則所習者必在於利,所習在利,斯喻於利矣。故學者之志不可不辨也。
科舉取士久矣,名儒巨公皆由此出。今為士者固不能免此。然場屋之得失,顧其技與有司好惡如何耳,非所以為君子小人之辨也。而今世以此相尚,使汩沒於此而不能自拔,則終日從事者,雖日聖賢之書,而要其志之所向,則有與聖賢背而馳者矣。推而上之,則又惟官資崇卑、祿廩厚薄是計,豈能悉心力於國事民隱,以無負於任使之者哉?從事其間,更歷之多,講習之熟,安得不有所喻?顧恐不在於義耳。誠能深思是身,不可使之為小人之歸,其於利慾之習,怛焉為之痛心疾首,專志乎義而El勉焉,博學審問,慎思明辨而篤行之。由是而進於場屋,其文必皆道其平日之學、胸中之蘊,而不詭於聖人。由是而仕,必皆共其職,‘勤其事,心乎國,心乎民,而不為身計。其得不謂之君子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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