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兀鷲(白背兀鷲)

擬兀鷲

白背兀鷲一般指本詞條

擬兀鷲(學名:Gyps bengalensis):是中型兀鷲的一種,為亞洲僅有,其爪不鋒利,不能活捉獵物,頭部和頸部全部裸露,這是它突出的特徵。以動物屍體為食,通常生活在離人類居住區較近的地方。除非在特殊情況下,一般不主動攻擊人和動物,在食物貧乏和飢餓的時候,也吃蜥蜴、鳥、小型哺乳動物和大的昆蟲。主要以動物屍體為食

分布於阿富汗、不丹、高棉、印度、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緬甸、尼泊爾、巴基斯坦、泰國、越南和中國雲南。在中國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概述圖片參考資料來源:)

基本介紹

  • 中文學名:擬兀鷲
  • 拉丁學名:Gyps bengalensis
  • 別稱白背兀鷲、白腰禿鷹
  • :動物界
  • 脊椎動物門
  • 亞門脊椎動物亞門
  • 鳥綱
  • 亞綱今鳥亞綱
  • 隼形目
  • 鷹科
  • 兀鷲屬
  • 擬兀鷲
  • 亞種:無亞種 
  • 命名者及年代:Gmelin, 1788
  • 英文名稱:White-rumped Vulture
  • 英文名稱:White-backed Vulture
  • 英文名稱:Oriental White-backed Vulture
  • 英文名稱:Asian White-backed Vulture
  • 英文名稱:Indian White-backed Valture
形態特徵,棲息環境,生活習性,分布範圍,繁殖方式,亞種分化,種群現狀,保護級別,

形態特徵

擬兀鷲體長約83-120厘米。頭被黃白色狀羽和絨羽;頭、頸灰色,有裸露區,頸基具白色絨羽組成的翎領。上體沙白色或茶褐色,具矛狀條紋及淡色羽緣,下背白色,翅下具白色帶。頭和上頸裸露,具稀疏的黃色纖毛狀羽;後頸有一簇污白色絨羽;肩、兩翼和尾暗黑色;下背及腰白色;胸、腹及尾下覆羽暗褐色並具淡色羽乾紋。嘴灰綠色或鉛灰色。腳暗綠灰色。
幼鳥頭和頸較成鳥被有更多的髮狀羽和絨羽,頸翎簇羽多為長的披針性羽毛,絨羽較少,顏色亦更為暗褐色,具較寬的白色軸紋;下背和腰暗褐色,其餘似成鳥,但較成鳥更淡和更褐。
大小量度:體長830-890mm;嘴峰71-81mm;翅535-578mm;尾217m232m;跗蹠108-124mm。(註:♂雄性;♀雌性)

棲息環境

棲息於開闊的低山丘陵或山腳平原地區,冬季常到小鎮和村莊附近活動。

生活習性

擬兀鷲是群居動物,在地上或岩坡上進食,時常成小群。白天活動,晚上在樹上休息。飛行速度一般是每小時50至55公里,最快速度能達到每小時90公里。飛行的高度能達2700多米。 叫聲似沙啞的抱怨聲,見到屍體時發出尖厲叫聲。常單獨在開闊的低地上空飛翔搜尋食物,偶爾也上到1500米的荒山裸岩地區尋找動物屍體,發現屍體後,本來分散尋找食物的個體很快就聚集了起來,一邊尖叫著,一邊爭搶,很快屍體便被啄食一空,當地上僅剩下一堆骨頭的時候才又各自散開。通常不吃活的動物,除非在特殊情況下,一般也不主動攻擊人和動物,在食物貧乏和飢餓的時候,也吃蛙、蜥蜴、鳥、小型哺乳動物和大的昆蟲。要以動物屍體為食。

分布範圍

分布於阿富汗、不丹、高棉、印度、伊朗伊斯蘭共和國、寮國人民民主共和國、緬甸、尼泊爾、巴基斯坦、泰國、越南。
區域性滅絕:孟加拉國、中國(僅雲南省有少量分布)、馬來西亞。
旅鳥:汶萊達魯薩蘭國、俄羅斯聯邦。
擬兀鷲分布圖擬兀鷲分布圖

繁殖方式

擬兀鷲的繁殖期為11月到翌年3月。通常營巢於小鎮或村莊附近樹林中高大的樹上,很少在開闊的農田地區樹上營巢。常若干對在一起營巢,彼此離得很近,一個巢緊挨著另一巢,曾在一棵大樹上發現有15個巢,以及在一小塊叢林內發現了30-40個巢。有時每對也單獨營巢。在無外界干擾和破壞的情況下,巢可以多年使用。
每窩產卵1枚,偶爾2枚,卵白色,通常沒有斑,有時被有紅褐色或紅色斑。由親鳥輪流孵卵。孵化期為45-52天。雛烏為晚成性,孵出後由親鳥共同餵養大約90天左右離巢。

亞種分化

單一物種,無亞種

種群現狀

該物種曾經在世界上可能是最豐富的大型鳥類,這一物種全球人口數量幾乎可以肯定在數百萬隻。然而,通過20世紀90年代之後全球數量急劇下降,估計成熟個體在2,500-9,999之間。實際不會超過為3,500-15,000隻個體。
中國雲南迪慶藏族自治州西北部的德欽太子雪山,山峰海拔高度多在5000米左右。,有保存較完好的高山針葉林為主的寒帶原始森林。氣候垂直差異很大,呈典型立體氣候特徵。保護區內有擬兀鷲。
中國雲南德欽縣城東的白茫雪山自然保護區,是保存較為完好的寒帶原始林區,也是雲南省海拔最高、面積最大的自然保護區,保護區內也有擬兀鷲。

保護級別

列入《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2016年瀕危物種紅色名錄ver3.1——極危(CR)。
列入中國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1988年12月10日國務院批准,1989年1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業部、農業部令第1號發布,自1989年1月14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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