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會武,男,漢族,1963年1月生,陝西佳縣人, 1983年7月參加工作,1984年7月入黨,大學學歷。曾任佳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9年4月,因嚴重違紀違法、涉嫌受賄,白會武被開除黨籍,由漢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會武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陝西佳縣
- 出生日期:1964年1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依法逮捕,提起公訴,開除黨籍,
人物履歷
1983.07——1989.09,陝西省榆林市佳縣朱官寨、官莊鄉政府幹事;
1989.09——1992.11,陝西省榆林市佳縣下高寨鄉黨委副書記;
1992.11——1995.12,陝西省榆林市佳縣通鎮人大主席;
1995.12——1998.12,陝西省榆林市佳縣通鎮鎮長;
1998.12——2006.04,陝西省榆林市佳縣金明寺、王家砭鎮黨委書記;
2006.04——2007.08,陝西省榆林市佳縣財政局局長;
2007.08——2011.09,陝西省榆林市佳縣副縣長(其間:2008.10——2011.06,在陝西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班學習);
2011.09——2015.02,陝西省榆林市佳縣縣委常委、副縣長;
2015.02——2016.09,陝西省榆林市佳縣政協主席;
2016.09——2016.11,陝西省榆林市佳縣政協主席、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為人大常委會主任人選;
2016.11——2019.03,佳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依法逮捕
陝西省佳縣原人大常委會主任白會武涉嫌受賄一案,由漢中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19年3月15日,漢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白會武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提起公訴
2019年4月1日,陝西省佳縣人大常委會原主任白會武涉嫌受賄一案,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漢中市人民檢察院向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白會武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漢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白會武在擔任佳縣財政局局長、佳縣人民政府副縣長、佳縣政協主席、佳縣人大常委會主任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及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開除黨籍
2019年4月4日,據榆林市紀委監委訊息:經陝西省紀委監委指定,由漢中市紀委監委對榆林市佳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書記、主任白會武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白會武理想信念喪失,把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變為謀私的工具,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白會武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榆林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榆林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白會武開除黨籍處分。漢中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