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奴制度

白奴制度

白奴制度(white indentured servant),也譯為契約奴、契約傭工和白奴等。白人奴隸分為兩種,一是混有少量黑人血統的白皮膚的“黑奴”,二是白人契約奴。在歐美,直到20世紀末以前,很少有人知道白人契約奴的歷史。

基本介紹

  • 名稱:華盛頓曾役使白奴
  • 地點維吉尼亞州
  • 時間:1775年4月
  • 參戰方:美國獨立戰爭
華盛頓曾役使白奴,來源,逃亡者被處死,白奴武裝起義反抗,

華盛頓曾役使白奴

據英國媒體2007年披露,1775年4月,美國獨立戰爭打響兩天之後,在維吉尼亞州的一個城鎮登出一則廣告,懸賞捉拿10個逃亡奴隸。其中兩個是“尼格羅奴隸”,即黑人奴隸;另外8個是白人奴隸,其中包括來自蘇格蘭的中年制磚匠威廉·韋伯斯特和20歲的托馬斯·皮爾斯(一位來自布里斯托的木工)。而懸賞追捕他們的人,則是大名鼎鼎的美國國父喬治·華盛頓
華盛頓是美國的國父,是獨立、民主、自由的象徵,他同時又是奴隸主。現代人很難把這兩個看似衝突的形象拼貼在一起,然而這兩面都是真實的,甚至可以說是密不可分的。華盛頓在獨立戰爭期間擔任大陸軍總司令,他在長達7年的戰爭期間拒絕領取任何薪水,還能維持家人的生活,正是因為他本人就是大奴隸主,也沒有把自由平等的原則套用到自家的白人奴隸和黑人奴隸身上。

來源

北美白人契約奴的歷史,和整個北美殖民地的歷史同樣長遠。1607年5月,倫敦公司遣送首批移民到達北美洲,建起了詹姆斯城。首批移民105人,其中就包括白人契約奴。白人契約奴的大規模輸入,則是幾十年後的事。最初,歐洲人把勞動力的來源寄希望於北美洲的土著印第安人。他們曾想盡一切辦法捕捉印第安人為奴。但印第安人的故鄉就是美洲,他們被抓後很容易逃亡。另一方面,印第安人的總人口也極其有限,遠遠不能滿足日益擴大的殖民地的需求。這樣,歐洲殖民者又把目光轉到了白人身上。據北美殖民地官方1680年估計,運往北美洲的白人契約奴每年約有1萬人。17世紀時,契約奴成為北美殖民地最常見的奴隸,他們約占全部移民人口的一半。
白人“契約奴”的來源有四個:
一是無力償還債務的人。負債無力償還的人,只好和債主簽約,稱甘願做工抵償,若干年內任憑遣喚。
二是想到北美洲而缺乏路費的。許多貧苦移民,為了籌集旅費,往往為了一張橫渡大西洋的船票,賣身為奴,成為所謂“自願契約人”。
三是受殖民政府拐騙的移民。殖民者編造了美洲如何如何富庶的神話,誘使大量的英格蘭人蘇格蘭人愛爾蘭人法蘭西人德意志人荷蘭人猶太人瑞典人移居美洲,其中以英格蘭人為數最多。他們中缺乏自衛能力的人,如體弱的乞丐和兒童,常常被逼迫或誘騙成為奴隸。
四是英國的罪犯,這是白人契約奴最大的來源。
1615年,英國樞密院決定授權將罪犯押送到北美殖民地。英國國王宣布,犯下重罪的罪犯有兩條路可選,一是被處死,二是到北美去當奴隸。唐·喬丹和麥可·沃爾什估計,截至美國獨立戰爭爆發,有5萬多名“罪犯”被押送到美國殖民地成為白人奴隸,約占當時北美殖民地人口的1%。有些人確實是罪犯,但更多的則只是有一點小過錯的窮人。
17世紀20年代,數百名小女孩被押送到新大陸,歷史學家認為她們可能是饑寒交迫,不得不在倫敦街頭賣淫的未成年妓女。英國國王詹姆士一世曾下令把100名“缺乏教養的少年”從英國紐馬克押送到北美洲的維吉尼亞。實際上,他們只是一些精力旺盛的男孩子,在打鬧時無意中冒犯了國王的車駕。最令人震驚的是,數以千計的倫敦貧苦兒童被警察驅趕到一起,扔到最近的一艘船上,其中有的孩子只有5歲。十分繁重的勞務,使他們很少有人能活到成年。

逃亡者被處死

在17世紀和18世紀,數以萬計的白人契約奴,包括女人和兒童,被看成一種“動產”,他們的悲慘遭遇從起程離開舊大陸時就開始了。在野蠻的運送過程中,白人奴隸大量死亡,有時候會有近一半的白人奴隸葬身大西洋的波濤之中。能到達北美的白人契約奴,則要以奴隸的身份為主人服勞役,他們通常必須為主人工作5~7年,有的則長達10年以上。還有不少契約奴的工作時間和條件,完全由主人決定。他們在服勞役期間完全沒有人身自由,未經主人允許不能結婚,主人還可以隨意轉賣、轉讓、抵押、出租他們。在服勞役期間,白人契約奴不占有任何生產資料,也沒有任何個人財產,沒有工資,靠主人供給食宿以維持生命。
契約奴要從事極為繁重的體力勞動,還經常遭受殘酷的毒打,不少人在契約期滿前就已被折磨死了。在北美的南部殖民地,殘酷體罰白人契約奴是很常見的。維吉尼亞州的每個聚居地都有鞭打奴隸的柱子。有一個小伙子曾連續4天4夜被綁在柱子上,他的耳朵被釘在柱子上。他的“罪名”是和一個女僕人打情罵俏。南方一些種植園主對待白人契約奴甚至比對待黑奴更加兇殘,因為他們覺得黑奴永遠是自己的財產,而白人契約奴則總有一天會成為自由人。當契約奴的契約期滿之後,一般能得到一小片土地,成為獨立小農,但必須向先前的主人交納一筆“割讓租”。有的契約奴解放之後,進入工廠或礦山,成為僱傭勞動者。
面對殘酷的壓迫,白人契約奴採取種種方式進行反抗,主要就是逃亡,有一些人則與黑奴聯合起來,進行有組織的暴動。但他們的反抗與逃亡遭到僱主的嚴酷懲罰,被捕的契約奴被罰延長服役時間,甚至會遭鞭打、烙字,乃至被處死。
與逃亡較多的白人契約奴相比,從非洲大批進口的黑奴人生地不熟,語言不通,難以逃亡。而且他們身體強壯,習慣南方炎熱氣候,熟悉簡單農業勞動,人口增長率高。到了18世紀,黑奴逐漸超過白人契約奴,成為北美南部殖民地種植園的主要勞動力。

白奴武裝起義反抗

白奴往往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識,能接觸到一些民主思想,因此經常參與爭取自由的武裝起義。在1676年維吉尼亞州由納坦尼爾·培根領導的農民起義、1688~1689年的波士頓人民起義、1678~1690年的南卡羅來納和北卡羅來納起義、1712年與1714年紐約人民起義和1763年的賓夕法尼亞起義中,白奴和農民、手工業者、工人一起並肩戰鬥,沉重打擊了奴隸主的統治。
北美獨立戰爭中,白人契約奴大量參加殖民地人民的反英武裝,為自己和國家的自由而戰。1775年6月,英軍在波士頓附近的崩克山發動進攻,白人奴隸和農民、工人、漁民一起組織起約兩萬人的志願民兵隊,在“自由之子社”的領導下,英勇抗擊,在一天之內三次擊退英軍衝鋒。也正是因為他們的貢獻,美國在獨立後廢止白人契約奴制度,從歐洲輸入契約奴的行為也被禁止。但是,根據美國早期的法律,未能如期償付債務的債務人會被逮捕和監禁,一些還不起債的窮苦白人仍不得不到債主家服勞役,成為事實上的契約奴。美國下層民眾曾多次發動起義,反對這種嚴重侵犯人身自由的法律。到了19世紀初期,美國終於修改法律,債務人不必坐牢,白人契約奴制度完全終結。
白人和黑人都曾是奴隸制度的受害者。這也說明,黑人奴隸制度,只是北美歷史上出現過的各種反人類的制度中的一種,資本主義發展早期和奴隸制的結合,並不限於某個特定的種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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