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是2019年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
- 作者:朱保叢
- 出版時間:2019年
-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 ISBN:9787522001951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是2019年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是2019年中國發展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研究中心。本書內容包括兩部分,第一部分為教材解讀,分章節按考點歸納、考點解讀、真題回顧、典型習題來闡述。內容簡介本書內容包括兩部分...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是2017年中國發展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證券業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研究中心,本書是證券從業人員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專業資格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輔導用書。內容簡介 本書是證券從業人員專項業務類資格考試(專業資格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輔導用書,適用於已經進入證券業...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0〕28 號 現公布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暫行規定》 ,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規定內容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是證券投資諮詢業務的一種基本形式,指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對證券及證券相關產品的價值、市場走勢或者...
發布機構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的機構,應當是依法取得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或者證券投資諮詢公司。相關評級 新財富最佳分析師評選 “新財富最佳分析師”評選由《新財富》雜誌主辦,是中國本土第一份民間市場化分析師排名,自2003年首屆評選至今已經舉辦了九屆。九年來,在“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指引下,新財富...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是2019年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教材精編》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6年7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研究中心。內容簡介 本書是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的輔導教材,適用於《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科目。本書遵循最新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大綱的章目編排,每章包括以下內容:①每章知識結構,把握複習主線,明確...
證券分析師是指依法取得《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有效合格成績,並在證券經營機構就業的專業人員。職業定義 主要就與證券市場相關的各種因素進行研究和分析,包括證券市場、證券品種的價值及變動趨勢進行研究及預測,並向投資者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投資價值報告等,以書面或者口頭的方式向投資者提供上述報告及分析、預測或建議...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歷年真題及全真密押試卷》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16年7月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研究中心。內容簡介 本書由長期從事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命題研究的專家和一線培訓教師以中國證券業協會頒布的《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最新考試大綱為依據,在研究考試重點、命題規律和解題方法的...
入門資格考試科目設定兩門,名稱分別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各專業資格考試設相應考試科目1門。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和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的考試科目分別對應為《投資銀行業務》、《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和《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各管理資質測試的考試科目均設...
第五條 協會遵循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原則,成績可作為證明測試人員具備從事相應證券業務專業能力的參考。第二章 測試 第六條 從業人員專業能力水平評價測試的一般業務水平評價測試對應的基礎科目為: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和金融市場基礎知識;專項業務水平評價測試對應的專業科目為: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
檔案發布 2024年5月24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證券公司提供投資價值研究報告行為指引》。內容解讀 此次發布的《指引》共設定二十三條,對證券公司製作、提供投價報告應遵循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相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委託母公司或子公司撰寫投價報告,以及對承銷團成員撰寫投價報告,分析師跨牆管理,禁止影響或干擾分析師...
第四節資產證券化業務 第二章證券從業人員違規買賣股票 第三章證券從業人員代客操作(理財)第四章代銷金融產品業務 第五章研究與諮詢業務 第一節發布研究報告業務 第二節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第六章資產管理類業務 第七章信用類業務 第八章證券經紀業務 第九章證券自營業務 第十章股轉做市業務 第十一章子公司管理 ...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表示。具體來看,《徵求意見稿》對分析師跨牆管理、分析師與投行部門的交流作出了明確規範要求,提出參與撰寫投價報告相關工作的所有研究人員都應事先履行跨牆審批手續,證券分析師履行跨牆審批手續之後直至投價報告向網下投資者提供前的過程中,投行部門人員與證券分析師可以就...
3.2.2 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的管理規定 3.2.3 證券、期貨投資諮詢業務管理 3.2.4 “薦股軟體”的管理 3.2.5 證券諮詢業務的監管措施和自律管理措施 3.2.6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的內部控制規定 3.2.7 監管部門對證券投資顧問業務的有關規定 3.2.8 監管部門對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的有關規定 3....
三、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及其執業人員在與自身有利害衝突的下列情況下應當作出執業迴避:(一)經中國證監會核准的公開發行證券的企業的承銷商或上市推薦人及其所屬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和證券投資諮詢執業人員,不得在公眾傳播媒體上刊登或發布其為客戶撰寫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也不得以假借其他機構和個人名義等方式變相從事前述...
第十五條 證券投資顧問應當根據了解的客戶情況,在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和服務需求的基礎上,向客戶提供適當的投資建議服務。第十六條 證券投資顧問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應當具有合理的依據。投資建議的依據包括證券研究報告或者基於證券研究報告、理論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資分析意見等。第十七條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
第二,提供信息服務。證券經紀商一旦和客戶建立了買賣委託關係,客戶往往希望證券經紀商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服務。這些信息服務包括:上市公司的詳細資訊、公司和行業的研究報告、經濟前景的預測分析和展望研究、有關股票市場變動態勢的商情報告等。關係的確立 證券經紀關係建立 證券經紀商與投資者簽訂證券買賣代理協定,...
證券公司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將列入限制名單的時點前移,但不應造成內幕信息的泄漏和不當流動。證券公司在確認不再擁有與項目有關的內幕信息後,可以將該項目公司和與其有重大關聯的公司或證券從限制名單中刪除。第十七條 對因保密側業務而列入限制名單的公司或證券,證券公司應當禁止與其有關的發布證券研究報告、證券自營...
盈立證券(新加坡)有限公司持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根據《證券及期貨法》頒發的資本市場服務許可證(CMS許可)。可提供:證券交易、期貨契約交易、基金管理、證券融資等投資服務,以及為相關投資提供投資顧問服務、發布研究報告。旗下盈立證券有限公司為香港證監會認可的持牌券商(中央編號:BJA907),持有香港證監會...
第十六條證券投資顧問向客戶提供投資建議,應當具有合理的依據。投資建議的依據包括證券研究報告或者基於證券研究報告、理論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資分析意見等。第十七條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應當為證券投資顧問服務提供必要的研究支持。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的證券研究不足以支持證券投資顧問服務需要的,應當向...
證券公司申請增加的業務屬於創新業務的,還應當提交業務實施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公司合規總監出具的業務實施方案合規審查報告、法律意見書;屬於受同一單位、個人控制或者相互之間存在控制關係的證券公司已獲準經營的業務的,還應當提交業務區分方案、相關公司關於實行業務區分的協定、相關公司股東(大)會關於實行業務區分...
此外,納斯達克市場對做市商在出版有關證券的研究報告之前,故意調整相關證券存貨頭寸的行為也做了相應的限制。納斯達克市場建議做市商在內部建立必要的內控制度,將研究部門與相關部門分開,防止交易部門利用提前知悉即將出版的研究報告內容的優勢,故意調整相關證券存貨頭寸。沒有建立這種內控制度的做市商將要承擔舉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