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順序性(sequence of development)是指個體發展具有一定先後順序的特性。在正常情況下,個體之間發展速度有差異,但發展順序不會顛倒,發展階段也不會逾越。例如兒童身體和運動機能的發展遵循一定的法則。(1)自上而下(頭尾法則)。即身體各部分的發展是從頭部延伸到身體下半部的。次序是頭部→頸部→軀幹→下肢。運動機能也跟身體成長保持同一方向。嬰兒在出生頭幾周就能抬頭,直到第一年末才能站立。
(2) 自中心而邊緣(近遠法則)。即發展從身體的中心軸到邊緣。頭部和軀幹比四肢先發育,手臂和腿比手指和腳趾先發育。身體發展的這種模式也反映在運動機能方面。嬰兒抓東西時為了調整手的方位就得移動整個上身,後來才能獨立地移動臂和手,再後才能出現手指的比較精細的動作。心理機能的發展,也總是由具體思維發展到抽象思維,從機械記憶發展到意義記憶,從喜、懼等一般感情發展到理智感、道德感等,一般也遵循感知→運動→情緒→動機→社會能力(言語交往)→抽象思維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