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性教育

發展性教育萌芽於17世紀30年代,初步發展於19世界中期,最終形成於20世紀70年代的一種教育模式。美國國家發展性教育協會就“發展性教育”做出界定:“發展性教育是在承認學習和發展的基本原理指導下,將學術課程與輔助性教學結合起來的一種教育模式。矯正是發展性教學的一個分支,主要是提供大學預備水平的課程輔助。”

國內學者鞏汝訓與門學泳在《論發展性教育》一文中指出:發展性教育的內涵包括四個方面——促進學生的成長和發展;促進學生生動、活潑地發展;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另外“發展性教育”與“發展教育”是兩個概念之間是有區別的。
英國發展教育學會對於“發展教育”的定義是:“發展教育”旨在增進我們對於全球性問題影響個體、社區和社會日常生活的認識和理解,讓我們能夠真正理解影響整個世界發展的各個因素之間的相互作用。“發展性教育”是從屬於教育學的分支理論,注重教學過程和教學方法的改進,從而使得每一個學生得到最大程度的發展,潛力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而“發展教育”則是從社會的問題與矛盾角度出發,從教育的角度尋求問題解決的方法,通過教育的改進促進社會的進步。
總之,“發展性教育”是在成人學習和發展的原理指導下,將學術課程與輔助性教學結合起來的一種教育模式。矯正教學是發展性教育的一個分支,主要是提供大學預備水平的課程輔助,幫助學生儘快適應大學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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