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

簡稱“江八點”。1995年1月30日江澤民發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的“新春講話”,提出對台政策“八項主張”,成為大陸對台工作的綱領性檔案。主要內容包括: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中國的主權和領土絕不容許分割;對於台灣同外國發展民間性經濟文化關係,我們不持異議;進行海峽兩岸和平統一談判;努力實現和平統一,中國人不打中國人;要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兩岸同胞要共同繼承和發揚中華文化的優秀傳統;要充分尊重台灣同胞的生活方式和當家作主的願望;歡迎台灣當局的領導人以適當身份前來訪問。該主張作為中共中央對台工作大政方針的重要組成部分,在21世紀對台工作產生深遠的歷史影響。參見“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鬥”(52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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