癔症性癱瘓

癔症性癱瘓指在意識清晰的背景下.個或幾個肢體全部或部分喪失運動能力,體格檢査和輔助檢査不能發現有相應的器質性損害,其神經症狀也不符合神經解剖生理特點,是一種與器質性癱瘓有本質區別的功能性癱瘓。但與詐病不同,病人不是故意偽造其表現。該病的發生大多與精神創傷有關.可以是偏癱、截癱或單癱,常為完全性癱。

表現為雙腿不能站立、不能行走,或者整個軀體處於“不動”狀態,可給人一種意識喪失的印象,但病人有主動的自我防衛,在被動活動時出現明顯抵抗,不難與昏迷或木僵區別。癱瘓區域皮膚感覺減退、消失,但常與神經支配不符或與受傷部位不符,數次檢査皮膚感覺平面有變化;腱反射正常,不會出現病理反射。慢性病例可見肢體攣縮或是廢用性肌萎縮;很難有褥瘡發生。經暗示治療可以好轉或治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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