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決禁囚敕

《疏決禁囚敕》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疏決禁囚敕
  • 作者:李隆基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出處:《全唐文》
  • 作品體裁:散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疏決禁囚敕
朕每思政本,先教後刑,而難遷之徒,抵罪猶眾,幽系囹圄,綿歷歲時。今漸向鬱蒸,豈忘惻隱,仍慮持法者不謹,得罪者有冤,若無省察,何雲哀矜?天下見禁囚,犯十惡死罪,及造偽頭首劫殺人,先決六十,長流嶺南遠惡處。自外死罪,先決一頓,並流嶺南。流罪情狀重者決六十,輕者決一頓,決訖並放。徒已下並放。其有隱沒詐情官物及盜,仍責保立限,徵賦準節文處分。其官人犯贓合解免,仍勿令重上。都城內宜令中書門下,京城委留守,外州委本州長官,即疏決處分。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前,他曾與太平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產,發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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