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免囚徒制》是唐代李隆基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放免囚徒制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李隆基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放免囚徒制
王者法天惠人,順時行令,是惟舊典,用致和平。朕臨御萬邦,於茲三紀。宵衣旰食,民宏至化,尚恐天下郡縣,囹圄滯留,不即疏決,以傷和氣。今三農在時,宜助生育,庶覃寬宥之澤,以協上元之心。其天下見禁囚徒,應合死配流嶺南。流已下罪並見徒,一切放免。其責保在外及追捉未獲者,並同見禁例處分。其京城內,宜令中書門下即分往疏決,應合流人便配訖聞奏。其東京及北京兼諸郡,各委所繇長官準此處分。即宣示中外,鹹使知聞。
作者簡介
李隆基(685年—762年),又稱唐明皇。即位前,他曾與太平公主發動宮廷政變殺韋後,擁其父睿宗即位,被立為太子。712年,他受禪即位,改元為“開元”。即位之初,他勵精圖治,任用姚崇、宋璟等為相,鼓勵生產,發展經濟,革除弊害,史稱“開元之治”。晚年因驕奢淫逸,又重用李林甫、高力士和安祿山等人把持朝政,引發了“安史之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