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畿南奏議》·六卷(山西巡撫采進本)明王紀撰。紀字惟理,號憲葵,芮城人,萬曆己丑進士,官至刑部尚書,事跡具《明史》本傳。此其自萬曆四十一年至四十五年巡撫保定時所上奏疏也。於閭閭災病,言頗詳盡。史亦稱其居四年,部內大治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