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當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當塗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當塗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委屬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人民防空事業、防震減災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行業管理。
(2)承擔縣城建設和指導村鎮建設;組織實施城市公建配套、市政基礎設施、廉租房、園林綠化(雕塑)、城市排澇和重點項目工程建設;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城鎮和村莊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
(3)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縣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推進全縣住房制度;
(4)加強住房保障。負責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工作,研究擬定住房保障、危舊房改造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住房保障體系,擬定廉租房、經濟適用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完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房制度,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住房保障的審核工作並監督實施。
(5)負責城市房屋綜合開發管理,辦理資質審查,對房地產開發項目進行動態監控;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責任;負責房地產市場監測、分析,研究擬定房地產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房屋權屬、登記發證、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以及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屋測繪、房地產評估與經紀監督管理和資質管理;負責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徵收拆遷、小區物業和白蟻防治管理工作。
(6)承擔規範建築市場秩序、監督管理全縣建築活動的職責;貫徹執行施工、監理、勘察設計等企業和相關社會中介服務組織管理的法規和規章,研究擬定相關的地方性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貫徹執行有關建設工程招投標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準入;負責全縣城鄉建設的勘察、設計、測量、施工、建設監理和住宅裝飾裝修等行業管理工作;制定全縣建設行業人才培訓規劃,指導建設行業職工隊伍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建設行業的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承擔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指導建設行業體制改革,組織協調建設企業參與國際工程承包、建築勞務合作。
(7)承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監督執行國家對工程建設實施階段的國家標準、強制性條文以及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負責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受理房屋質量投訴。
(8)承擔建築節能、減排的責任;負責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推廣新型牆體材料;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擬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政策;負責建設科技的推廣和成果轉化工作;組織宣傳貫徹工程建設階段的國家標準、全國統一定額和行業標準、經濟定額以及省相關標準;組織制定和實施地方性相關的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辦法;負責管理城市建設檔案。
(9)指導城市供水、節水、排水、污水處理和縣城區防汛排澇工作;負責城市供水、燃氣的行業管理。
(10)承擔當塗縣人民防空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規章和措施;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防空通信、警報、工程建設,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組織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計畫的落實;指導、協調民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業務訓練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監督、指導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
(11)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房屋登記費、住房維修基金、縣城污水處理費、人防工程易地建設費等收繳管理工作;籌集和管理城建資金;編制城市維護建設資金的計畫,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城建各項資金使用的監督。
(12)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法制信訪股)、計畫財務股、城鄉建設管理股(管網辦)、建設工程管理股(安全站)、住房保障和物業股、房地產管理股、消防設計審查驗收股、人防股、行政審批股。

委屬單位

開發中心、質監站、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中心、房地產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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