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當事人民事訴訟權利研究——兼談中國民事訴訟現代化之路徑》一書乃作者對當事人民事訴訟權利的法理之維與現實之維進行深入探討的成果體現。《當事人民事訴訟權利研究-兼談中國民事訴訟現代化之路徑》在當事人民事訴訟權利問題上所展現出來的獨特研究方法與視角將對我國民事訴訟法學理論研究範式產生積極影響。
作者介紹
黃娟,女,1972年生,祖籍湖南衡山。湘潭大學法學碩士(1999)、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博士(2002)。現任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參與國家級、省部級項目兩項,先後在《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現代法學》、《法學評論》、《法商研究》等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0餘篇,參編法學著作、教材五部,譯著(合著)一部,學術成果曾獲省部級獎勵兩項、省廳級獎勵一項。
文摘
當事人訴訟權利與訴權從字面上來看,當事人訴訟權利也就讓人理解為
當事人在訴訟當中的權利。但是,如果對該種權利的認識僅僅停留在這個層面上而不作進一步分析而使其內涵明晰化,那么,便很有可能發生一些混亂。這是因為,當事人首先是“人”,而且在法律上一般都以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等存在樣態出現,因而,在現實意義上,他們都享有一國法律所賦予的政治、經濟、文化領域內的各項權利,這些權利在道德意義上,與他們所應享有的各項基本人權(自然的或者法律擬制的)相適應。而之所以稱其為“當事人”,這是由於他們在特定的時候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獲得了一種特定的身份,這種身份可以簡稱為“訴者”,即作為法律意義上糾紛之主體,有資格將其糾紛呈交專門的審判機構並提請該機構對此作出司法裁決。而依照法律規定,在這個特定的時段,並且在一定的空間範圍內,他(她)基於該種身份便獲得了一系列權利。故而,這些權利的獲得是有其一定的“場域”的,它們有別於在進入這個“場域”之前他(她)基於公民身份所享有的各方面的權利(當然,只要沒有被依法剝奪,這些權利在其進入該“場域”之後依然享有)。那么,當事人基於其身份在訴訟中享有的一系列權利到底是一種怎樣的權利呢在法律上它們的根基與本源在哪裡呢?……
序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