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煙肼氯化鈉注射液,適應症為本品與其它抗結核藥聯合作用,用於治療重症或不能口服給藥的各型結核病患者,包括結核性腦膜炎和其他分枝桿菌感染。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異煙肼氯化鈉注射液
- 藥品類型:處方藥、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抗結核病藥
成份
其化學結構式為:
分子式:C6H7N3O
分子量:137.14
性狀
適應症
規格
用法用量
靜脈滴注 只用於重症病例。
成人:一日0.3g~0.6g,或每日15mg/kg,最高900mg,每周2~3次。
小兒:按體重每日10~20mg/kg,每日不超過0.3g。某些嚴重結核病患兒(如結核性腦膜炎),每日按體重可高達30mg/kg(一日量最高500mg)。
不良反應
禁忌
注意事項
(2) 對診斷的干擾:用硫酸銅法進行尿糖測定可呈假陽性反應,但不影響酶法測定的結果。異煙肼可使血清膽紅素、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及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的測定值增高。
(3) 有精神病、癲癇病史者、肝功能損害、嚴重腎功能損害者應慎用。
(4) 如療程中出現視神經炎症狀,應立即進行眼部檢查,並定期複查。
(5) 異煙肼中毒時可用大劑量維生素B6對抗。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兒童用藥
老年用藥
藥物相互作用
(2)含鋁製酸藥可延緩並減少異煙肼口服後的吸收,使血藥濃度減低,故應避免兩者同時服用,或在口服制酸劑前至少1小時服用異煙肼。
(3)抗凝血藥(如香豆素或茚滿雙酮衍生物)與異煙肼同時套用時,由於抑制了抗凝藥的酶代謝,使抗凝作用增強。
(4)與環絲氨酸同服時可增加中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如頭昏或嗜睡),需調整劑量,並密切觀察中樞神經系統毒性徵象,尤其對於從事需要靈敏度較高的工作的患者。
(5)利福平與異煙肼合用時可增加肝毒性的危險性,尤其是已有肝功能損害者或為異煙肼快乙醯化者,因此在療程的頭3個月應密切隨訪有無肝毒性徵象出現。
(6)異煙肼為維生素B6的拮抗劑,可增加維生素B6經腎排出量,因而可能導致周圍神經炎,因此使用異煙肼時維生素B6的需要量增加。
(7)與腎上腺皮質激素(尤其潑尼松龍)合用時,可增加異煙肼在肝內的代謝及排泄,導致後者血藥濃度減低而影響療效,在快乙醯化者更為顯著,應適當調整劑量。
(8)與阿芬太尼(alfentanil)合用時,由於異煙肼為肝藥酶抑制劑,可延長阿芬太尼的作用; 與雙硫侖(disulfiram)合用可增強其中樞神經系統作用,產生眩暈、動作不協調、易激惹、失眠等;與安氟醚合用可增加具有腎毒性的無機氟代謝物的形成。
(9)與乙硫異煙胺或其他抗結核藥合用,可加重後二者的不良反應。與其他肝毒性藥合用可增加本品的肝毒性,因此宜儘量避免。
(10)異煙肼不宜與酮康唑或咪康唑合用,因可使後兩者的血藥濃度降低。
(11)與苯妥英鈉或氨茶鹼合用時可抑制二者在肝臟中的代謝,而導致苯妥英鈉或氨茶鹼血藥濃度增高,故異煙肼與兩者先後套用或合用時,苯妥英鈉或氨茶鹼的劑量應適當調整。
(12)與對乙醯氨基酚合用時,由於異煙肼可誘導肝細胞色素P-450,使前者形成毒性代謝物的量增加,可增加肝毒性及腎毒性。
(13)與卡馬西平同時套用時,異煙肼可抑制其代謝,使卡馬西平的血藥濃度增高,而引起毒性反應;卡馬西平可誘導異煙肼的微粒體代謝,形成具有肝毒性的中間代謝物增加。
(14)本品不宜與其他神經毒藥物合用,以免增加神經毒性。
藥物過量
藥理毒理
遺傳毒性:Ames試驗中,在非代謝活化情況下,可見異煙肼對鼠傷寒沙門氏菌TA100和TA1535株有弱致突變性。
生殖毒性:大鼠和兔在妊娠期經口給予異煙肼,可見胚胎致死作用。在小鼠、大鼠和兔的生殖毒性研究中,未見異煙肼有致畸作用。
致癌性:在多個品系的小鼠試驗中,異煙肼可誘發肺部腫瘤,但在人體尚未見致癌性(註:一名出生前暴露於異煙肼的兒童被診斷出間皮瘤,未見其它明顯致癌風險的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