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文體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和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和新聞出版、著作權管理的政策措施及具體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畢節市文體局
  • 所屬地區:畢節市
  • 管理範圍:文體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一)
(二)擬訂全市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等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影電視和新聞出版等領域體制機制改革。
畢節地區文體廣電局
(三)擬訂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科技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全市體育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四)管理全市文學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活動。
(五)推進全市文化藝術領域的公共文化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指導、組織實施重點文化設施建設和基層文化建設。
(六)擬訂全市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七)擬訂全市社會文化事業和少兒藝術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管理社會文化事業。
(八)統籌規劃全市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進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管理、指導全市各體育協會組織。
(九)統籌規劃全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組織重大體育競賽,指導優秀運員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十)統籌規劃全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十一)負責組織、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和產業發展,管理全市重大廣播電影電視活動。
(十三)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信息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和業務的監管並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指導並負責對從事廣播電影電視製作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十四)監管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負責廣播電影電視節目傳輸和安全播出。
(十五)對全市新聞出版、印刷、發行、複製單位和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行業監督管理;組織查處嚴重違規出版物和重大違法違規活動,實施準入和退出管理。
(十六)指導、監督全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對文化藝術經營活動進行行業監管,指導對從事演藝活動民辦機構的監管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有關工作,負責對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不含網路遊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
(十八)負責對全市網際網路出版活動和開辦手機書刊、手機文學業務進行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
(十九)擬訂全市出版物市場“掃黃打非”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查處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動的大案要案。
(二十)負責全市著作權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
(二十一)負責全市文化藝術、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事業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擬定隊伍建設和人才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十二)擬訂全市文化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文化產業基地及動漫、遊戲等產業發展。
(二十三)擬訂全市出版物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出版物產業市場的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二十四)管理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宣傳工作;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指導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宣傳和創作題材規劃,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十五)管理全市對外和對港澳台的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工作;組織開展對外和對港澳台的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和著作權交流與合作。
(二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文化廳、省體育局、省廣播電影電視局、省新聞出版(著作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體育科
計畫財務科
公共文化藝術科
廣播電視科
產業發展科
機關黨建辦公室
電影管理科
市場管理(新聞出版、著作權)科
人事教育科
宣傳法規科
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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