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畢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畢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畢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畢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畢節市行政辦公中心C棟13樓 
  • 隸屬:畢節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承擔推進新型工業化的職責,擬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研究並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發展規劃,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
(二)承擔推進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的職責,協調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動工業領域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及互聯互通;指導協調工業企業信息化發展和信息化套用,運用新一代信息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
(三)負責研究擬定全市信息化建設、大數據基礎設施、大數據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開展大數據發展套用政策研究,提出推廣套用、最佳化產業布局、產業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發展和大數據融合套用;指導協調推進大數據與“四個融合發展”(與實體經濟、社會治理、民生服務、鄉村振興融合發展);統籌協調通信業發展;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工作;推動社會數據匯聚融合、互聯互通;統籌推進大數據安全體系建設和安全保障工作;負責數據中心規劃建設與集約利用;監督管理全市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負責全市大數據相關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推進數字產業化、產業數位化發展。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推動大數據、信息化等方面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發展和套用;按規定做好政務數據資源管理相關工作,依法促進部門數據資源規範管理、共享和開放;統籌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聯繫在畢電信運營企業有關工作。
(四)擬訂工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 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工業行業有關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開展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大數據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相關企業參與重大交流合作活動;指導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領域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工作。
(五)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做好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六)負責提出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大數據發展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申報中央及省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批、備案和核准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承擔市級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發展專項資金管理和安排工作,擬訂年度計畫報批後組織實施;指導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產業發展基金建設並按規定承擔有關管理工作;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領域投資項目有關設備招標工作。
(七)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電子信息製造業等的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國家、省、市重大技術攻關項目及有關國家、省、市科技重大專項,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擬訂市級財政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進產學研結合,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承擔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工作。
(八)負責工業行業(除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管理;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職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推進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負責鹽業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菸草工業管理工作;承擔原材料行業管理工作,提出全市重要礦產資源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管;負責督促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
(九)組織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及政策措施;負責工業園區規劃布局;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發展情況,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工業園區發展;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十)擬訂促進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按規定管理用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政性資金。
(十一)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畫、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工業、信息化和大數據產業綠色發展;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組織協調工業信息化領域節能和綜合利用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擬訂工業、信息化和大數據節能監察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散裝水泥生產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十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領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全市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人才教育有關工作。
(十三)結合部門職責,做好扶貧開發等相關工作。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創新能力,為推進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保障。負責本部門、本行業領域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委員會、省委軍民融合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大數據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信息、文印、檔案、督查、信訪、保密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信息發布、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協調各科室有關業務工作;起草綜合性文稿;編報本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內部審計,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和機關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承擔機關黨委日常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群團等工作;牽頭開展扶貧開發相關工作。
(二)產業政策與法規科。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產業領域重大問題,提出相關工作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領域的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宣傳和組織實施;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登記備案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訴訟等相關工作;監督管理財政性專項資金使用及相關項目建設;擬定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產業政策並監督實施;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產業結構調整目錄;按許可權擬定相關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指導產業布局和產業轉移;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領域生產性服務業和服務性製造的發展政策,協調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承擔促進工業設計發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開展淘汰落後和化解過剩產能工作;承擔市政府減輕企業負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承擔法律顧問相關工作。 
(三)規劃投資科。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發展規劃;提出工業、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大數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 ;指導企業技術改造工作,組織推進工業、工業化與信息化融合、大數據領域重大技術改造專項工作的實施;提出申報中央、省財政性建設資金的工作建議;擬訂市級財政對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產業專項資金管理和安排建議;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審批、核准和備案等工作;參與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承擔工業企業限額內固定資產投資減免稅審核工作;按規定承擔工業產業基金管理等有關工作;統籌協調推動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重大項目建設。
(四)科技科。擬訂並實施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新一代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推進工業基礎能力建設,承擔企業技術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等技術創新體系培育工作;承擔國家和省重大專項和工業、信息化和大數據領域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產學研結合、重大技術裝備、高新技術成果轉化等項目;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鑑定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市級財政技術創新資金年度計畫;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培育工作。
(五)工業園區科。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工業園區的綜合協調,監測分析工業園區發展情況,協調解決工業園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園區產業聚集、企業集群發展;指導擬訂工業園區發展規劃;指導推進工業園區產業定位和發展等工作;指導工業園區軟環境建設和招商引資工作。
(六)運行監測協調科。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開展預測預警工作;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經濟運行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研究經濟形勢和行業發展動向;研究提高行業素質和核心競爭力。
(七)原材料工業科。承擔冶金、有色、建材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行業基本情況、基礎數據、重要信息等的調查研究工作,分析原材料工業發展形勢,提出發展思路和政策建議;提出相關行業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行業建議;提出我市重要礦產資源保障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原材料工業生產要素的供應保障;承擔新材料產業培育和研發指導等工作;組織協調散裝水泥發展和推廣套用工作。
(八)裝備工業科。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行業法規和經濟政策,承擔通用機械、汽車製造業等行業管理工作;提出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提出相關行業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行業建議;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重大技術裝備的技術引進和消化創新;承擔發展裝備工業組織協調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汽車的準入事項; 指導工業、信息化和大數據領域投資項目有關設備招標工作。
(九)輕工業科。承擔醫藥、輕紡、家電、包裝等行業管理工作,提出相關行業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行業建議及政策措施,推進相關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指導和協調菸草工業生產。
(十)電子信息產業科。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和省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產品項目,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工作,跟蹤推進本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重大項目建設;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
(十一)工業網際網路科。擬訂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規劃,提出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指導推進工業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製造和套用,推動工業領域數據資源的開發、利用,促進工業領域電子商務發展;指導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協調重要工業領域工控系統信息安全保障工作;承擔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技術、規範和標準的推廣套用;承擔統籌信息化建設平台工作。
(十二)節能與綜合利用科。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年度節能計畫、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規劃;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循環經濟等重點項目、示範工程及新產品、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的推廣套用;擬訂並組織實施用於工業和信息化節能財政專項資金年度計畫;參與相關行業、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相關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節能監察年度計畫;指導協調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工作;參與協調發展新型牆體材料和環保產業相關工作;指導工業綠色發展。
(十三)民營經濟科。參與研究制訂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和制訂全市民營經濟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綜合性調研活動;推動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創業輔導體系、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民營經濟、中小企業相關培訓工作;承擔市非公經濟改革發展有關工作。
(十四)創業創新服務科。協調推進各類融資機構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融資規模;推進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指導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的政策措施;研究並提出促進中小企業投融資平台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訂促進中小微企業發展的產業政策及方向;促進中小企業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新產品開發套用、專業化生產和為大企業配套;指導全市民族民間工藝品發展工作;推動全市中小企業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企業建立和規範創業基地;承擔促進全市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十五)企業改革與發展科。指導協調國有工業企業改革改制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國有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領域相關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領域相關企業企轉股、擬上市等的培育指導和協調工作;擬訂促進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產業融通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各類融資機構擴大對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的融資規模;推進拓寬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的融資渠道;研究並提出促進工業和信息化企業投融資平台發展的政策建議;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社會責任建設;承擔“服務企業直通車”相關工作。
(十六)安全與民用爆炸物品監管科。推進工業領域(除能源領域外)的安全生產,承擔產業安全的有關工作;牽頭組織工業應急管理有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依法開展工業領域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擬訂民爆行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開展民爆物品生產銷售安全的監管;承擔民爆物品產品質量監督和科研項目管理;參與民爆物品生產、銷售企業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承辦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及行業領域的消防安全工作。
(十七)化學工業科。承擔全市化學工業行業(除煉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管理工作;牽頭或參與擬訂全市化學工業行業發展規劃,擬訂相應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化學工業行業標準;指導、協調市內化學工業項目實施、產業布局和產業轉移;負責全市化學工業情況的調研、收集、整理及其生產等信息的調度統計、分析和歸口上報工作。
(十八)數據資源管理科。承擔統籌數據資源建設和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大數據、信息化重大項目建設方案編制; 承擔市級大數據、信息化建設方案審核; 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數據資源安全保障工作;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協調、管理和監督。
(十九)大數據套用推廣科。指導大數據平台創業創新、試點示範平台建設;承擔統籌推進大數據與社會治理、民生服務融合套用;推進大數據與政務服務融合套用、促進管理、服務流程最佳化和簡政放權;統籌協調通信業發展;聯繫在畢電信運營企業有關工作。
( 二十)大數據產業融合科。承擔推動大數據與實體經濟、鄉村振興的深度融合,促進行業、企業大數據套用工作; 承擔全市數據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工作;承擔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大數據重點產業項目布局,引導產業聚集發展、企業培育、品牌打造; 統籌數據中心規劃建設與集約利用,推動第三方數據中心服務。
( 二十一)市場與對外交流科。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領域對外合作與交流;組織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領域相關企業參與重大交流合作活動;推動相關部門、社會機構、企業開展大數據合作; 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領域的產品、工藝展覽推介等活動;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經營;承擔新聞宣傳有關工作,組織行業輿情的監測、研判和應急處置工作; 指導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領域行業協會、學會、聯盟機構等社會組織工作。
( 二十二)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並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業務運行、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承辦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人員出國(境)審查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和大數據領域的人才隊伍建設; 承擔機關離退休工作,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的離退休工作。
(二十三)酒產業發展科。牽頭研究擬定酒類及配套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行業規範並組織實施;承擔全市酒類行業管理職責,指導酒產業最佳化發展、結構調整、企業技術改造及科技創新;負責酒產業綜合協調和調度工作,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態勢、研究酒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解決措施。 

現任領導

局長:暫無
副局長:袁媛、李松松、龔翼(掛職)、劉劍鋒、龍盛君

所獲榮譽

2021年1月,被貴州省委、省政府授予“貴州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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