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產品消毒規範是規定畜禽產品一般的消毒技術。
主要內容,附加說明,
主要內容
畜禽產品消毒規範(GB/T16569-1996)
1 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畜禽產品一般的消毒技術。
本標準適用於可疑污染畜禽病原微生物的上述產品及其包裝物。野生動物、經濟動物的同類產品參照本標準執行。
2 環氧乙烷熏蒸消毒法
2.1 適用對象
可疑被炭疽桿菌、口蹄疫、沙門氏菌、布魯氏菌污染的乾皮張、毛、羽和絨。
2.2 方法
2.2.1 將皮捆或毛包,羽、絨包有序地堆放入消毒容器(塑膠薄膜帳篷或大型金屬消毒罐)中,碼成垛形,但高度不超過2m,各行之間保持適當距離,以利於氣體穿透和人員操作。
2.2.2 將裝於布袋內的枯草芽孢桿菌4001株(簡稱“4001”,每片含菌1000萬個)染菌片或化學指示袋
(溴酚藍指示劑)放入消毒容器不同位置的皮毛捆深部,同時安放入輸藥管道,並檢查袋壁有無破損或裂縫,然後封口。
2.2.3 測量待消毒物體積,計算環氧乙烷用量。
2.2.4 按0.4~0.7kg/m3通入環氧乙烷氣體,消毒48h。此時應保持消毒室溫度在25~40℃,相對濕度在30%~50%。
2.2.5 消毒結束後,打開封口,將篷口撐起通風1h。
2.2.6 取出“4001”染菌片,放入營養肉湯,37℃下培養24h,觀察有無細菌生長;或觀察化學指示袋是否由無色變為紫色。若無細菌生長或指示袋變為紫色,證明消毒效果良好。
3 甲醛水溶液(福馬林)熏蒸消毒法
3.1 適用對象
可疑污染一般病原微生物的乾皮張、毛、羽和絨。
3.2 方法
2.2條,但其消毒室總容積不超過10 m3,消毒室溫度應在50℃左右,濕度調節在70%~90%,按
加熱蒸發甲醛溶液80~300mL/m3的量通入甲醛氣體,消毒24h。
4 60CO輻射消毒法
適用於可疑污染任何病原微生物的珍貴皮毛的消毒,劑量為250rad(拉德)。
5過氧乙酸浸泡消毒法
5.1 適用對象
可疑污染任何病原微生物的畜禽的新鮮皮、鹽濕皮,毛、羽,絨和骨、蹄、角。
5.2 方法
5.2.1 新鮮配製2%和0.3%過氧乙酸溶液。
5.2.2 將待消毒的皮、毛,羽,緘浸入2%溶液中,骨、蹄、角浸入0.3%溶液中浸泡30min,溶液須高於
物品面10cm。
5.2.3 撈出,用水沖洗後晾乾。
6 高壓蒸煮消毒法
用於可疑污染炭疽桿菌、口蹄疫病毒、沙門氏菌、布魯氏菌的骨、蹄和角。
將骨、蹄、角放入高壓鍋內,蒸煮至骨脫膠或脫脂時止。
7 甲醛水溶液浸泡消毒法
用於可疑污染一般病原微生物的骨、蹄和角。
新鮮配製1%甲醛溶液,然後將骨、蹄和角放入該溶液中浸泡30h,撈出,用水沖洗乾淨後晾乾。
8 過氧乙酸或煤酚皂(來蘇兒)溶液噴灑消毒法
用於未消毒的骨、蹄和角的外包裝或其他外包裝。
用新鮮配製的0.3%過氧乙酸溶液或3%煤酚皂溶液噴灑消毒,用量為0.5L/m2。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動物檢疫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由農業部動物檢疫所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仰惠芬、楊承瑜、鄭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