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阜陽市委辦公室、
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界首市人民
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辦〔2010〕66號)和中共界首市委、界首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界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界發〔2010〕6號)精神,設定市水務局,為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阜陽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水資源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防汛抗旱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阜陽市有關水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全市實際,研究擬訂全市水務工作的落實意見,組織起草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全市水務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與有關部門配合研究擬訂全市水利投資計畫;負責全市水利規劃、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初步設計檔案的審查、審批和上報工作,並組織實施。
(三)統一管理全市水資源,組織開展全市水資源規劃、開發利用、保護、配置和節約使用工作;制定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全市國民經濟規劃、城市規劃及新建、擴建、改建等建設項目中有關水資源、水土保持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
(四)擬訂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規劃,編制節約用水計畫,制定行業用水定額,組織、指導和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
(五)按照國家和省、阜陽市資源與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水功能區的劃分;組織監測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質,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和鄉鎮供水工作。
(六)組織實施水政監察及水行政執法;協調並仲裁水事糾紛;組織指導全市水務系統水法規宣傳工作。
(七)負責全市水務行業管理,擬訂水務行業有關標準、定額、規程、規範;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對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活動實施行政監督,推行水利建設的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契約管理制;負責對水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八)組織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指導重要河流、跨鄉、鎮、街道河流的綜合治理與開發;組織管理市屬重點及跨鄉、鎮、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對全市河道采砂實施監管。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
(九)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全市農田排灌、節水灌溉和負責全市農村居民安全飲用水規劃建設與管理;主管全市水土保持工作,指導全市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指導全市水務系統貫徹有關水務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政策以及各項水規費的收繳、使用、監管;指導全市水務系統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對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實施監管。
(十一)負責全市水務科技和教育工作;組織指導水利科學研究、科技成果推廣及對外交流;指導全市水務職工隊伍建設。
(十二)承擔全市防汛抗旱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洪工作,對主要河道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編制市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務局設5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
(人事股)
協助管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各股室的工作關係;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和檔案起草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信息、信訪、對外協調、衛生和綠化等工作;負責全市水利行業政策研究和宣傳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和穩定工作。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工作;負責全系統職工教育和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職工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負責人事檔案、文書檔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負責本局計畫生育和老幹部工作。
(二)財務股
負責日常財務管理、會議核算和審計工作,組織財務收支計畫、預決算的審批、編制、擬訂資金籌措計畫;負責全市水利建設工作的主要物資、器材計畫、供應和信息傳遞工作;對局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和保值增值實施監管。
(三)規劃與基本建設股
(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組織編制全市水利發展戰略、水利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全市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承擔水利基建項目建設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核和上報工作;承擔研究擬訂全市水務科技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重大水務科學研究與科技成果推廣工作,負責全市水務科技交流工作;負責全市水務工行業規程、規範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水利統計工作。
貫徹實施水利基本建設的法規政策和質量標準,對全市水利基本建設實施管理;按規定組織水利工程初步設計檔案的審查、審批和上報;指導重點及跨鄉、鎮、街道水利工程的建設和組織驗收;指導、監督水利工程施工的招投標工作;負責全市水利勘察、設計、監理和施工單位的資質初審工作;負責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管工作;指導全市水務系統安全生產工作。
(四)水利管理股
組織指導全市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蓄洪區)和灌區等水利工程的管理;按照《水法》、《河道管理條例》和《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辦法》對全市河道采砂、灘涂利用等進行監管;負責市屬水利工程的調度運用及其水工程綠化工作;指導全市機電泵站管理工作;指導全市水務行業的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指導全市農村水利工作;組織指導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全市節水灌溉、農村飲水安全工作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研究擬訂水土保持規劃、措施並組織實施。
(五)水政監察股
負責組織水法律、法規的實施並監督檢查;實施指導全市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協調處理水事糾紛;實施指導全市水資源的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指導全市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和城市供水的水資源規劃工作。
其他事項
(一)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市國土資源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市交通運輸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通航安全負責。由市水務局牽頭,會同市國土資源局、市交通運輸局等部門,負責河道采砂監督管理工作,統一編制河道采砂規劃和計畫。河道采砂的水上執法監管,要充分發揮交通運輸部門執法機構的作用。
(二)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的職責分工。市水務局對水資源負責保護。市環境保護局對水環境質量和水污染防治負責。兩部門要加強協調與配合,建立協調機制,定期通報水資源保護與水污染防治有關情況,協商解決有關重大問題。
機構組成
1、 局領導班子由7人組成。其中大學學歷4人,大專學歷3人,是一個素質高、業務強、團結務實、開拓奮進的戰鬥集體。
2、 局直單位由局辦公室,人事股、財務股、工程股、水政監察股、工程管理股6個行政股室組成,從事著水務局職能的各項行政管理工作。
3、 局屬單位有河道管理局、水資源管理辦公室、灌溉管理辦公室、防汛抗旱辦公室4個局屬二級機構單位,設計室1個股級單位,為“三農”建設,界首經濟發展提供優質高效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