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男女女(2005年黃子平所著圖書)

男男女女(2005年黃子平所著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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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男女女》是2005年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子平。本書從本世紀卷帙浩繁的散文篇什中編出一本十來萬字的、談論“男與女”專題的、帶點兒文化意味的集子,不消說是一件雖然困難卻十分有意思的事情。

基本介紹

圖書簡介,內容簡介,內容目錄,

圖書簡介

書名:男男女女
圖書編號:1097929
ISBN:730904472
作者:黃子平
出版日期
版次:1
開本:大32開

內容簡介

散文,是一個文體類別的概念。男女,則是一個性別概念。把這兩個概念擱一塊兒考慮有沒有什麼道理?世界上的一些女權主義批評家琢磨過這兩者之間的關係,比如說:“性別(gender)和文類(genre)來自同一詞根,它們在文學史上的聯繫幾乎就像其詞源一樣親密。”由此,人們討論了“小說與婦女”這一類極有吸引力的課題,指出某一些文體類型更適合於成為“綜合女性價值”的話語空間,等等。但是,也有另外的女權主義批評家,不同意這種基於詞源學的觀點來展開邏輯論證的方法,說是“你能根據‘文類’與‘性別’源於同一詞就證實它們有聯繫的話,你也能證實基督徒(Christians)和白痴(cretins)有聯繫,因為它們皆源於拉丁語‘信徒’(christianus)。”當然,一種方法的濫用並不能反過來證明它在其一定範圍內的有效性已經失靈:詞源學上的聯繫仍然是一種聯繫,而且也就投射了一種概念上、觀念上和思想史上的可能相當曲折的聯繫。避開拉丁語之類我們極感陌生的領域,回顧一下我們中國自己的“文體史”和“婦女史”,也能覺察出“文類之別”和“男女之別”,實際上是處於同一文化權力機制下的運作。中國古代的文體分類可以說與倫理道德教化體制一齊誕生。《周禮·大祝》曰:“作六辭以通上下親疏遠近:一曰祠,二曰命,三曰誥,四曰會,五曰禱,六曰誄。”在《禮記》一書中,還對某些文體的使用範圍加以規定,比如“誄”:“賤不誄貴,幼不誄長,禮也。唯天子稱天以誄之。諸侯相誄,非禮也。”把文類看作僅僅是文學史家為了工作的便利而設定的範疇歸納,而看不到其中包含的文化權力的運作,就太天真了。每一個時代中,文類之間總是存在著雖未明言卻或井然有序或含混模糊的“上下親疏遠近”關係,有時我們稱之為“中心—邊緣”關係。直至今天,當我們注意到幾乎所有的綜合性文學刊物都罕有將“散文”或“抒情短詩”置於“頭條位置”時,文類之間的上述不成文的“倫理”秩序就昭然若揭了。有時我們能聽到這樣的傳聞,說是從事劇本創作的文學家在文藝界代表大會上尷尬地發現自己“掉在了兩把椅子中間”,在“劇協”中無法與著名導演、名角、明星們平起平坐,在“作協”中又被小說家和詩人們所擠兌。他們呼籲成立專門的“戲劇文學家協會”,正表明了某一文類在當代文化權力機制中的困窘地位或邊緣位置。如果我們由此聯想到別的一些代表大會中要求規定女性代表的數量達到一定的百分比,這種聯想多少總是有點道理的了。 同樣,“男女之別”決不僅僅是生理學或生物學意義上的劃分,而首先是文化的和政治的劃分。正如西蒙娜·波伏瓦所說的,女人絕非生就的而是造就的。從中國古典要籍中可以不太費力地引證材料來說明這一點。《通鑑外》載:“上古男女無別,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為禮,正姓氏、通媒妁,以重人倫之本,而民始不瀆。”《禮記·郊特牲》:“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死從子。”《禮記·大戴》:“婦人,伏於人者也。”《說文》:“婦,服也。”在兩千年的父權文明中,“男女之別”不單只是一種區分,而且是一種差序,一種主從、上下、尊卑、內外的諸種關係的規定。這樣,當我們把文體類別和性別這兩個概念擱一塊兒考慮的時候,那個作為同一位“劃分者”的歷史主體就浮現了,那位萬能的父親形象凸顯於文化史的前景。更準確地說,任何劃分都是在“父之法”的統治下進行。既然“男與女”是文學、文化、倫理等領域無法迴避、必然要談論的主題,父系社會就規定了談論它的方式、範圍、風格、禁忌等等。周作人曾經談到中國歷來的散文分為兩類,一類是“以載道”的東西,一類則是寫了來消遣的。在前一類文章中也可以談“男女”,卻正襟危坐、道貌岸然,其文化主要是倫理教科書之類的形式。父系文明甚至不反對女才子們寫作這類東西,如班昭和宋若華們寫的《女誡》、《女倫語》之類。更多的涉及“男女”或曰“風月”的作品,卻只能以詩詞、傳奇、話本、小說這類處於話語秩序的邊緣形式來表達。被壓入幽暗之域的歷史無意識藉助在這後一類話語中或強或弱的宣洩,調節著消解著補充著潤滑著整個文化權力機制的運作。 現在要來說清楚編這本散文集的“十分有意思”之處,就比較容易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中國社會發生急劇的變動。相應地,文體類型的結構秩序也產生了“中心移向邊緣、邊緣移向中心”這樣的位移錯動。正統詩文的主導地位迅速衰落了,小說這一向被視為“君子弗為”的邪宗被時人抬到了“文學之最上乘”的嚇人位置,擔負起“改良群治”、“新一國之民”的偉大使命。新詩經由“嘗試”而終於“站在地球邊上呼號”。戲劇直接由域外引進,不唱只念,文明戲而至“話劇運動。”這其間散文的命運最為沉浮不定。它既不像小說那樣,起於草莽市井而入主宮闈;也不像新詩那樣,重起爐灶另開張,整個兒跟舊體詩詞對著幹;更不像話劇那樣,純然“拿來”之物,與舊戲曲毫無干係(至少表面看來如此)。說起來,在中國整個文學遺產中,各類散文作品所占的比重,比詩歌、小說、戲曲合在一起還大。而所謂散文這一類型概念本身的駁雜含混,足以容納形形色色的文體,諸如古文、正史、八股文等較占“中心位置”的文體,又包含小品文、筆記、書信、日記和遊記一類位於邊緣的類型。因此,在談論“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的文體結構變動中散文的位移時,就無法籠統地一概而論。借用周作人的範疇,我們不妨粗疏地說“載道之文”由中心移向邊緣,而“言志之文”由邊緣移向中心。其間的複雜情形無法在這裡討論,譬如書信、日記、遊記之類滲入到小說里去暗渡陳倉,或者反過來說,小說在向文體結構的“最上乘”大舉進軍時裹挾了一些邊緣文體鹹與革命。有一點可以說說的是,以前人們用“文章”這個名目來概括上述形形色色的文體,如今已覺不太合適。至少,古代文論中通常指與韻文、駢文相對的散行文體的“散文”,被提出來作為西方的Pure prose的譯名,並產生持續相當久的命名之爭。周作人呼籲“美文”,王統照倡“純散文”,胡夢華則稱之為“絮語散文”。或者譯Essays稱為隨筆,或者襲舊名叫作小品,或者乾脆合二為一,如郁達夫所說的,“把小品散文或散文小品的四個字連線在一氣,以祈這一個名字的顛撲不破,左右逢源。”還有一些新起的名目,如雜文、雜感、隨想錄、速寫、通訊、報告文學等等,歸入散文這旗幟之下。命名的困難正說明了散文地位的尷尬。在二十世紀中國文學的發展進程中,它總是夾在中心與邊緣、文學與非文學、純文學與“廣義的文學”、雅與俗、傳統的復興與外國的影響、歌頌與暴露等諸種矛盾之間,有時或許真的“左右逢源”,更多的時候是左右為難。在五四新文學運動的最初十年,胡適、魯迅周作人郁達夫等人無不認為比之小說、新詩、戲劇、散文取得的成就最為可觀。而可觀的原因,卻又恰好不是由於他們所極力主張的反傳統,而是由於可依恃的傳統最為豐厚深沉的緣故。可是沒過多久,討論起“中國為什麼沒有偉大的文學產生”這樣的大問題時,魯迅就不得不起而為雜文和雜文家辯護,爭論說,與創作俄國的《戰爭與和平》這類偉大的作品一樣,寫雜文也是“嚴肅的工作”。在魯迅身後,“重振散文”、“重振雜文”、“還是雜文的時代”一類的呼聲,其實一直也沒有中斷過。散文的“散”、“雜”、“小”、“隨”等特徵,說明了它的不定型、無法規範、兼容並蓄、時時被主流所排斥等等,與其說是必須為之辯護並爭一席之地,毋寧說恰恰是散文的優勢之所在,它藉此得以時時質疑主流意識,關注邊緣縫隙,關注被歷史理性所忽視所壓抑的無意識、情趣和興味,從而可能比小說、詩、戲劇等文體更貼近歷史文化主體及其精神世界的真實。不消說,文體結構的錯動只是二十世紀社會文化倫理諸結構大變動中的一個部分。周作人曾認為,“小品文是文學發達的極致,他的興盛必須在王綱解紐的時代。”二十世紀初,隨著王權的崩潰,父權夫權亦一齊動搖。五四時期討論得最多的熱門話題,便是“孝”和“節”(“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那個“節”)。男女之別不僅在差序尊卑的意義上,而且在分類的意義上受到質疑。“我是一個‘人’!”女權首先被看作人權的一部分提了出來,幼者與女性一視同仁(人)地被當作“人之子”而不是兒媳或兒媳之夫被置於反抗父權文化的同一條戰壕之中。婦女解放始終沒有單獨地從“人的解放”(隨後是社會解放和階級解放)的大題目中提出來考慮,遂每每被後者所遮掩乃至淹沒。如同處於錯動的文體秩序中沉浮不定的“散文”,變動的社會結構里,二十世紀的中國女性身處諸種複雜的矛盾之中。一方面,婦女的社會地位確實經歷了驚人的變化,並且得到了憲法和法律的確認;另一方面,婦女事實上承受的不平等至今仍隨處可見,某些方面甚至愈演愈烈(如長途販賣婦女)。你會問,社會和階級的解放能否代替婦女及其女性意識的解放,或者說後者的不如人意正證明了前者的“同志仍須努力”?另一個令人困惑不解的趨向是,到了二十世紀末葉,與歐美的女權主義者正相反,中國的女性似乎更強調“女人是女人”,這一點似乎亦與本世紀初的出發點大異其趣。一個流傳頗廣的採訪或許能說明問題。當一位普通婦女被問到她對“男女平等”的理解時,她說:“就是你得乾跟男人一樣繁重危險的工作,穿一樣難看邋遢的衣服,同時在公共汽車上他們不再給你讓座,你下班回家照樣承包全部家務。”看來,婦女解放不單充滿了詩意,也充滿了散文性和雜文性。有意思的是,茅盾曾有短篇小說以《詩和散文》為題,描寫了本世紀初的新青年新女性的愛情婚姻生活。而丁玲的兩篇著名雜文,《我們需要雜文》和《三八節有感》,幾乎就發表在同一時期的《解放日報》上。所謂雜文,我想,無非是在看似沒有矛盾的地方出其不意地發現矛盾,而這“發現”帶有文化的和文學的意味罷了。 喜歡處處發現“同構性”的人,倘若生拉硬拽地誇大這裡所說的聯繫,可能不會是明智的。這篇序文只是試圖提供一種閱讀策略,去看待這本集子中文體方面和論及的話題方面所共有的駁雜不純性。收入集子中創作時間最早的,是前清進士、後來的北大校長蔡元培先生的一篇未刊文《夫婦公約》,文中表現的“超前意識”幾乎與其文體的陳舊一樣令人吃驚。魯迅早年以“道德普遍律”為據寫作長篇說理文,在著名演說《娜拉走後怎樣》則提及“經濟權”的問題,到了後來,就純粹用數百字的短文向父權文明實施“致命的一擊”了。周作人卻一直依據人類學、民俗學和性心理學的廣博知識來立論,其文體和觀點少有變化。繼承了“魯迅風”且在女權問題上傾注了最大戰鬥激情的是聶紺弩,《“確係處女國小亦可”》一文取材報章,處女膜與文化程度的這種奇怪換算真使人驚愕,至今,在許多“徵婚啟事”上此類雜文材料並不難找。徐志摩的演說援引了當時的女權主義者先驅、小說家伍爾夫的名作《自己的房間》里的許多觀點,卻無疑作了出自中國浪漫主義男性詩人的闡釋和理解。林語堂仿尼采作“薩天師語錄”,梁實秋則在他的“雅舍小品”中對男人女人不分軒輊地加以調侃,然而這調侃既出自男人之筆下,“不分軒輊”似不可能。張愛玲的《談女人》從一本英國書談起,把英國紳士挖苦女人的那些“警句”也半挖苦地猛抄了一氣,最後卻點出她心目中最光輝的女性形象———大地母親的形象。集子中那組由郁達夫何其芳、陸蠡、孫犁等人撰寫的更具抒情性的散文,或談初戀,或寄哀思,或憶舊情,可能比說理性的散文透露了更多至性至情,其文體和情愫,借用周作人的話來評說:“是那樣地舊又那樣地新”,新舊雜陳,難以分辨。關於婚姻、夫婦的散文占了相當篇幅,其中有關“結婚典禮”的討論是最有興味的,儀式的進行最能透露文化的變遷,二十世紀最典型的“中西合璧”式長演不衰,其中因由頗堪玩味。悼亡的主題本是中國古典散文的擅長,朱自清孫犁是兩位如此不相同的作家,寫及同一主題時的那些相似相通之處卻發人深思。一本談“男與女”主題的散文集,出自男士之手的作品竟占了絕大部分,這是編書的人也無可如何的事。幸好有新近的兩位女作家,張辛欣和王安憶的大作壓軸,一位“站在門外”談婚姻,一位卻娓娓而敘“家務事”,都能透露八十年代的新信息,把話題延續到了眼前目下。 駁雜不純,散而且雜。蘇聯批評家巴赫金有所謂“復調”或“眾聲喧譁”(heteroglossia)理論,用於評價二十世紀中國文學是最為恰當的。就談論“男與女”的“散文”而言,就更是如此———文體、語言、觀念、思想,無不在時空的流動中嬗變、分化、衝突,極為生動,十分有意思。不信,請君開卷,細細讀來。

內容目錄

魯 迅
狗抓地毯
讀《性的崇拜》
女人
關於女子
薩天師語錄(三)
魯 迅
女人未必多說謊
奇怪
男人的進化
談《娜拉》
“確係處女國小亦可”
丁 玲
三八節有感
論娼妓
周作人
女人的禁忌
談女人
女人
男人
周作人
初戀
哀歌
陸 蠡
嫁衣
紅豆
孫 犁
夫婦公約
無謂的界線
朱自清
老 舍
婆婆話
夫婦之間
梁實秋
結婚典禮
蕭 乾
孫 犁
亡人逸事
張辛欣
站在門外的人
關於家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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