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娼歷史
男人作娼,出賣自己的肉體,成為女人的玩弄物,在中國的歷史上一直就有,只是由於中國封建社會漫長,夫權意識積澱深厚,對男娼現象史翰不彰,其辭閃爍,稗海難尋。主流社會一直鄙視男娼,認為男人賣淫遠比妓府喇享女倚門賣笑出賣色相肉體更加令人厭惡,因為男娼是男人的至上尊嚴遭到了摧毀性的打擊。
史籍上記載把這種男娼稱為男寵、男色、
頑童、孌童等。《
說苑》中記載:“彌子瑕有寵於衛靈公,嘗有母疾,竊駕君車以出,靈公聞而賢之。異日,於靈公游於果園,食桃而甘,以其餘獻靈公,靈公曰,'愛我忘其口焱寡人。'”這就是“分桃”,至於“斷袖”,都是很熟悉的橋段了,這兒就不說了。自此,這樣的同性戀行為綿延不絕於書。明清時,在福建、廣東、北平等地,同性戀的蔚然成風,女有“閨中膩友”,男有“契哥契弟”。清代還有條法令規定,“優伶的子孫,以至於受逼為奸的男子,不許應科舉考試。”這條規定間接說明,當時同性戀的風氣的盛行。
福建人的同性戀親密關係,應該是全世界的同性戀的楷模,他們在肉體上相通,在精神上追求忠貞不渝,在經濟上甚至連契弟“後日生計及娶妻諸費”都要承擔起來。沈德符分析:福建近海,明代海盜出入如麻,船上忌諱有婦人同船,所以同性戀由此產生。
福建人互稱契哥契弟,京師辣潤槓尋稱之為“小唱”。
宋徽宗趙佶是個典恥束付民型的花花公子,玩兒女人樂此不疲,玩兒男人也縱慾無度,他的宰相李邦彥和副相不好好輔助君主,專門迎合他的淫慾,“雖為相,然事徽宗考極褻”。徽宗飲酒,副相短衫窄褲,說著淫詞浪語,李邦彥更是戴著各種面具和穿著各種衣衫,扮出各種姿態,取悅徽宗。
明武宗也好男色,有次通過馬昂見到了長得英俊威武、肌肉發達、身材健美的一介武夫江彬,十分喜愛,何況江彬口才不錯,武宗更是痴迷,當夜就留宿。
帝王如此淫亂,但老百姓的同性愛倒是愛得可歌可泣,在《耳談》裡面就有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平常百姓家裡的男兒喜歡當兵的,又沒有地方做愛。當兵的有天晚上在倉庫值班,出入的人必須登記。那個男兒冒名頂替來到倉庫見當兵的,兩人就在倉庫里做愛,大戰三個會合,百姓男兒還意猶未荊剛好遇見有個美男出來賞月,百姓男兒就去調戲美男,美男大怒,叱罵,百姓男兒仗著有當兵的撐腰,就把美男打死了奔體。當兵的說,“君為我至,義不可忘,我當代勞。”死囚兩年,兩年間,百姓男兒竟然給當兵的送飯這樣的事情都堅持不下去,士兵於是看透男兒的薄情,就揭發;男兒入獄。在男兒行刑前,當兵的又說,“渠雖負義,非我初心,我終不令渠獨死!”於是,“亦觸木死屍旁”。
一個士兵竟然為了他的打死了人的男情人,去承擔責任,為他償命,這不是為了一腔情愛何止與此?只是那個百姓男兒是一市井無賴,自己惹禍不敢當,難怪士兵怨憤;但在男兒死後,也不願他獨死,就觸木以死相隨。
文學記載
陶谷《清異錄》說:“四方指南海為煙月作坊,以言風俗尚淫。今京所鬻色戶將及萬計,至於男子舉體自貨,進退怡然,遂成蜂窠又不只風月作坊也。”
宋朱《萍州可談》說:“至今京師與郡邑間,無賴男子,用以圖衣食,舊未嘗正名禁止。致和(徽宗年號)間始立法告捕,男為娼,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
周密《癸辛雜識》說:“……吳俗此風(指男娼)尤甚。新門外乃其巢穴,皆敷脂粉,盛裝飾,善針指,呼謂亦如婦人,比比求合。其為首者號‘師巫’‘行頭’,凡官家有不男之訟,呼使驗之,敗壞風俗,莫此為甚。然未見有舉舊條以禁止之者。”如上所引。則北宋南宋京師及郡邑,男色號稱鼎盛。元代此風似稍衰,至明復盛,上自天子下至庶民,幾無一不狎男娼。
《耳談》說:“南京有王祭酒,嘗私一監生,其人夢出胯下以語人,人為謔語曰:‘某人一夢最蹺蹊,夢鑽臀事可疑,幾訂棵想是監中王學士,夜來探訪貴相知。’”
《耳談》又說:“陝西車御史梁按部某州,見拽轎小童愛之,至州令易門子。吏目無以應,車曰:‘途中拽轎小童亦可。’吏曰:‘小童乃遞運所夫。’驛丞喻其意,進言曰:‘小童曾供役上官。’竟以易之。強景明戲作《拽轎行》云:‘拽轎拽轎,彼狡童兮大人要。’末云:‘可惜吏目卻不曉,好個驛丞到知道。’”
《暖姝由筆》說:“明正德初,內臣最寵狎者,入‘老兒當’,猶等輩也。皆選年少俊秀小內臣為之。”是“天子”好男色例證。《漁磯漫鈔》說:“海鹽有優童金鳳,少以色幸於分宣嚴東樓,晝非金不食,夜非金不寢。金既色衰,食貧里居。比東樓敗,王鳳洲<鳴鳳記>行。金復塗粉墨,身扮東樓。以其熟習,請體榆舉動酷肖,復名噪一時。向日霉企肯恩情,置勿問也。”
宋朱《萍州可談》說:“至今京師與郡邑間,無賴男子,用以圖衣食,舊未嘗正名禁止。致和(徽宗年號)間始立法告捕,男為娼,杖一百,告者賞錢五十貫。”
周密《癸辛雜識》說:“……吳俗此風(指男娼)尤甚。新門外乃其巢穴,皆敷脂粉,盛裝飾,善針指,呼謂亦如婦人,比比求合。其為首者號‘師巫’‘行頭’,凡官家有不男之訟,呼使驗之,敗壞風俗,莫此為甚。然未見有舉舊條以禁止之者。”如上所引。則北宋南宋京師及郡邑,男色號稱鼎盛。元代此風似稍衰,至明復盛,上自天子下至庶民,幾無一不狎男娼。
《耳談》說:“南京有王祭酒,嘗私一監生,其人夢出胯下以語人,人為謔語曰:‘某人一夢最蹺蹊,夢鑽臀事可疑,想是監中王學士,夜來探訪貴相知。’”
《耳談》又說:“陝西車御史梁按部某州,見拽轎小童愛之,至州令易門子。吏目無以應,車曰:‘途中拽轎小童亦可。’吏曰:‘小童乃遞運所夫。’驛丞喻其意,進言曰:‘小童曾供役上官。’竟以易之。強景明戲作《拽轎行》云:‘拽轎拽轎,彼狡童兮大人要。’末云:‘可惜吏目卻不曉,好個驛丞到知道。’”
《暖姝由筆》說:“明正德初,內臣最寵狎者,入‘老兒當’,猶等輩也。皆選年少俊秀小內臣為之。”是“天子”好男色例證。《漁磯漫鈔》說:“海鹽有優童金鳳,少以色幸於分宣嚴東樓,晝非金不食,夜非金不寢。金既色衰,食貧里居。比東樓敗,王鳳洲<鳴鳳記>行。金復塗粉墨,身扮東樓。以其熟習,舉動酷肖,復名噪一時。向日恩情,置勿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