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帖

甲帖是宋代賦稅徵收的憑據。熙寧時實行方田均稅法。以方為單位計量,每方差大甲頭二人,小甲頭三人。計量畢,據田畝多少、土色肥瘠均定稅額,置貼付甲頭掌之,謂之甲帖。鄉村差甲頭或大保長、戶長催稅,發給催稅帳貼,上列戶名稅額,亦稱“甲貼”。五人以上結甲互保所書填的文帖,亦稱“甲帖” 。

拼音,解釋,

拼音

jiǎtiē

解釋

宋時政府發至地方基層戶籍單位“甲”的田契之類的文據。宋胡太初《晝簾緒論·催科》:“甲帖之設,本以優役戶,今乃以困官戶。”《宋史·食貨志上二》:“凡田方之角,立土為埄,植其野之所宜木以封表之,有方帳,有莊帳,有甲帖,有戶帖;其分煙析產,典賣割移,官給契,縣置簿,皆以今所方之田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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