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東縣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田東縣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田東社科聯)是中國共產黨田東縣委員會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田東社會科學界學術性社會團體的聯合組織,是縣黨委、縣人民政府聯繫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發展和繁榮田東社會科學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田東縣社會科學界聯合會
  • 地區:田東縣
  • 性質:人民團體
  • 屬性:非盈利
社團簡介,社團章程,

社團簡介

在縣黨委、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的關心支持下,田東縣社會科學界第一次代表大會於2009年11月27日順利召開,大會選舉產生了田東縣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第一屆常委、委員,黃勝章當選田東縣社科聯主席,劉承久當選田東縣社科聯副主席、秘書長。陸世新、農立標、凌光鋒當選社科聯兼職副主席。田東社科聯成立以來,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會幹部艱苦創業,開拓進取,為當好黨委、政府的思想庫、智囊團而不懈努力。
[基本工作職能]
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項少挨罪”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領導和協調社會科學界各學會、協會、研究會的工作,審批新建學會,組織召開縣社科聯代表大會、全委會、常委會以及全縣社科聯繫統的工作會議;組織社會科學理論研究、學術交流、人才培訓和調研工作;組織開展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的評獎工作;培育社會科學人才;組織開展社會科學的宣傳普及和諮詢服務工作,聯絡縣外社科聯和國外學術團體,組織開展對外學術交流活動;負責對有關的社會科學社團進行監督管理,維護團體會員和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聽取並反映社科界的情況和意見,獎勵和表彰先進團體及其工作者;積極參與民主決策和科學盼朽境決策,承擔縣黨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編制與內設機構]
田東社科聯現有編制5名,設辦公室、學會部、科普部3個部(室)。
辦公室主要職能:負責單位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信息調研和督辦工作;負責省、市社科聯和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絡和接待工作;
學會部主要職能:負責社科界各學會、協會、研究會的管理與評先工作;
組織和指導學會開展學術研討活動;
負責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的評獎業務工作;
負責編輯出版社刊《田東社科研究》。
科普部主要職能:負責開展社會科學理論研討活動,組織廣大社科工作者對重大課題的聯合攻關;
負責單位社科研究課題的申報工作;負責開展社會科學的宣傳普及、諮詢服務工作;負責網站《社科縱橫》欄目的編輯管理和維護工作;
第一屆委員名單:
主 席:黃勝章副 主 席:劉承久兼職
副主席:陸世新 農立標 凌光鋒
常 務 委員:黃勝章 劉承久 陸世新 農立標 凌光鋒李桂梅 韋文孟 黃 瓊 全靜梅
委 員:黃勝章 劉承久 陸世新 農立標 凌光鋒李桂梅 韋文孟 黃 瓊 全靜梅 劉 江黃月旗 唐 權 陸德準 趙憲強 韋苹苹 黃恩任 黃 俊 黃良望 張廷毅

社團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名稱為田東縣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簡稱田東縣社科聯。
第二條 本會是田東縣社會科照嘗鞏舟學界學術性社匪籃檔會團體的聯合組織,是中國共產黨田東縣委員會領導下的人民團體,是中國共產黨田東縣委員會、田東縣人民政府聯繫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和紐帶,是繁榮發展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社會力量。
第三條 本會宗旨:團結、組織本會會員和廣大社會科學工作者,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祝放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持“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積極開展社會科學普及、學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活動,促進社會科學事業的繁榮發展,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田東服務。
第二章 任 務
第四條 本會基本任務
1、領導、指導、組織、管理、協調本會所屬的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的工作。
2、組織開展和指導社會科學學術研妹匙勸究活動,促進學術交流。
3、開展社會科學宣傳普及和諮詢服務工作,協調社會科學成果的出版、宣傳和 推廣,促進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轉化與套用。
4、組織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活動,獎勵和表彰社會科學界先進單位和個人。
5、促進社會科學各學術團體之間、理論工作部門與實際工作部門之間、社會科學界與自然科學界之間以及本會與縣內其他人民團體之間的聯繫和協作;加強與縣外社晚戰碑科聯、學術團體以及境外學術團體的交流與合作。
6、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積極反映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建議和要求,維護社會科學界學術團體和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發揮本會作為黨和政府聯繫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與紐帶作用。
7、組織、推動社會科學工作者為本縣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獻計獻策;積極參與本縣社會科學發展規劃的制定,組織對重大社會科學課題的聯合攻關。
8、發展、壯大社會科學研究隊伍,發現和培養社會科學優秀人才。
9、興辦社會科學事業,推動發展社團經濟。
10、承擔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五條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並吸收個人會員。縣內凡依法成立並承認本會章程的縣級社會科學學會、協會、研究會,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批准,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縣內凡未加入縣級社會科學學會、協會、研究會且承認本會章程的社會科學工作者,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批准,即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六條 會員的權利
1、依照本會和團體會員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2、享有本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4、請求本會保護自身合法、正當權益。
5、優秀的社科研究成果、先進團體會員及其個人和先進個人會員,可獲本會的表彰和獎勵。
6、按照本會宗旨開展活動,有困難的,可向本會申請給予支持。
7、優先獲得和使用本會編印的有關資料。
8、依法創辦社會科學事業。
9、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10、有退出本會的自由。第七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接受並完成本會交給的任務。
3、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4、向本會報告工作,提供學術信息和資料,推薦研究成果。
5、按規定繳納會費。第八條 本會會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損害本會名譽或不按本會宗旨開展活動,本會常務委員會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限期整頓、除名等處理。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田東縣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的代表,主要是由各團體會員按本會常務委員會分配的名額推選產生,有部分代表由本會常務委員會與有關單位協商推選產生。第十條 田東縣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舉行。其職權是:
1、審議批准本會的工作報告。
2、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3、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4、選舉產生本會新一屆委員會。
5、通過有關決議。第十一條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委員會領導本會工作。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聽取常委會的工作報告,確定年度工作計畫,增補和調整委員,決定重要事項。
第十二條 本會由主席一人、專職副主席和兼職副主席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常務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委員由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在委員會全體會議閉幕期間,由常務委員會行使委員會的職權。第十三條 本會的日常工作由主席、專職副主席和秘書長組織本會機關工作部門實施。本會機關設辦公室、學會部、科普部三個工作部門。第十四條 本會根據需要,可推舉名譽主席和聘請顧問若干人,設立學術委員會。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1、財政撥款。2、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會費。3、事業收益和其他捐助。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經田東縣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實施。第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本會常務委員會。
第二章 任 務
第四條 本會基本任務
1、領導、指導、組織、管理、協調本會所屬的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的工作。
2、組織開展和指導社會科學學術研究活動,促進學術交流。
3、開展社會科學宣傳普及和諮詢服務工作,協調社會科學成果的出版、宣傳和 推廣,促進社會科學研究成果的轉化與套用。
4、組織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活動,獎勵和表彰社會科學界先進單位和個人。
5、促進社會科學各學術團體之間、理論工作部門與實際工作部門之間、社會科學界與自然科學界之間以及本會與縣內其他人民團體之間的聯繫和協作;加強與縣外社科聯、學術團體以及境外學術團體的交流與合作。
6、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積極反映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建議和要求,維護社會科學界學術團體和社會科學工作者的合法權益,發揮本會作為黨和政府聯繫社會科學工作者的橋樑與紐帶作用。
7、組織、推動社會科學工作者為本縣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獻計獻策;積極參與本縣社會科學發展規劃的制定,組織對重大社會科學課題的聯合攻關。
8、發展、壯大社會科學研究隊伍,發現和培養社會科學優秀人才。
9、興辦社會科學事業,推動發展社團經濟。
10、承擔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第三章 會 員
第五條 本會實行團體會員制,並吸收個人會員。縣內凡依法成立並承認本會章程的縣級社會科學學會、協會、研究會,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批准,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縣內凡未加入縣級社會科學學會、協會、研究會且承認本會章程的社會科學工作者,向本會提出申請,經批准,即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六條 會員的權利
1、依照本會和團體會員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活動。
2、享有本會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4、請求本會保護自身合法、正當權益。
5、優秀的社科研究成果、先進團體會員及其個人和先進個人會員,可獲本會的表彰和獎勵。
6、按照本會宗旨開展活動,有困難的,可向本會申請給予支持。
7、優先獲得和使用本會編印的有關資料。
8、依法創辦社會科學事業。
9、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批評和建議。
10、有退出本會的自由。第七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
2、接受並完成本會交給的任務。
3、積極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4、向本會報告工作,提供學術信息和資料,推薦研究成果。
5、按規定繳納會費。第八條 本會會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會章程,損害本會名譽或不按本會宗旨開展活動,本會常務委員會可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限期整頓、除名等處理。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是田東縣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代表大會。代表大會的代表,主要是由各團體會員按本會常務委員會分配的名額推選產生,有部分代表由本會常務委員會與有關單位協商推選產生。第十條 田東縣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延期舉行。其職權是:
1、審議批准本會的工作報告。
2、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3、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4、選舉產生本會新一屆委員會。
5、通過有關決議。第十一條 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由委員會領導本會工作。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舉行一次,聽取常委會的工作報告,確定年度工作計畫,增補和調整委員,決定重要事項。
第十二條 本會由主席一人、專職副主席和兼職副主席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常務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常務委員由委員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在委員會全體會議閉幕期間,由常務委員會行使委員會的職權。第十三條 本會的日常工作由主席、專職副主席和秘書長組織本會機關工作部門實施。本會機關設辦公室、學會部、科普部三個工作部門。第十四條 本會根據需要,可推舉名譽主席和聘請顧問若干人,設立學術委員會。
第五章 經 費
第十五條 本會經費來源1、財政撥款。2、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會費。3、事業收益和其他捐助。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本章程經田東縣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實施。第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本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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