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名以亂名

用名以亂名是戰國苟子所列“三惑”之一。《苟子·正名》:…見侮不辱’,‘聖人不愛己’,‘殺盜非殺人’,此惑於用名以亂名者也。…見侮不辱”是宋釺學說,宋釺認為“明見侮之不辱,使人不鬥。人皆以見侮為辱,故斗屯,知見侮之為不辱,則不鬥矣”(見《苟子·正論》)。“聖人不愛己”、“殺盜非殺人”是墨家主張。

《墨子·大取》:“愛人不外己,己在所愛中”,《墨子·小取》:“愛盜非愛人也,不愛盜非不愛人也,殺盜非殺人也”。一說“聖人不愛己”似為莊子之意(見楊驚《苟子注》)。苟子認為“辱”是共名,分為“義辱”、“勢辱”兩個別名。“見侮不辱”,是用“辱”名抹煞了“義辱”、“勢辱”的區別。“聖人(愛人)不愛己”、“殺盜非殺人”,則片面強調了別名與共名之間的區別。對這種詭辯,“驗之所為有名,而觀其孰行,則能禁之矣”(《苟子·正名》)。就是說,檢驗這些名的創製原因,並考察這些名在人們思維活動巾的普遍運用,就能破斥“用名以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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