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地區布局的規律和任務
生產力發展水平決定產業地區布局狀態,縱觀人類社會產業地區布局發展變化的幾個主要階段,無一不是生產力發展水平不斷提高的結果。在前資本主義社會時期,產業地區布局帶有明顯的分散性和落後性;大機器工業的時代,在煤炭、鋼鐵產地和交通樞紐地區形成了一批現代工業城市,產業地區布局從分散走向集中;在現代經濟條件下,產業地區布局同時存在聚集和分散兩種趨勢,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更多地集中於大城市,集中和規模化產生聚集效益,有利於經濟效率和效益的提高。但是,過高的聚集又帶來諸多弊端,城市病不斷出現,並日趨突出,於是產業地區布局又要求分散。所以,既要聚集,又要分散,在聚集中有分散,在分散中有聚集,是現代化大生產條件下產業地區布局的動態規律。
遵循產業地區布局規律要求,人為影響產業地區布局就形成了產業布局政策,它的目的是通過地區產業的合理布局實現空間經濟的效率目標和公平目標的統一。具體來講,產業地區布局的任務有兩個方面:
1.促使地區產業及企業的適度集中,以取得空間集聚的效益。
產業的適度集中有許多優越性:一是便於形成綜合生產能力,對各種生產要素便於綜合有效利用;二是有利於節約基礎設施的投資成本,提高其使用效率;三是有利於利用經濟信息,節約流通費用、運輸成本等。因而,現代化生產在地域空間分布的必然趨勢是集中化。為了實現空間集聚的效益,從政策干預角度講,首先,應選擇條件優越,經濟發達地區作為集聚點,形成新的增長點,然後逐漸向周圍地區擴散轉移;其次,根據集聚點主導產業的產業性質,確定並培育不同集聚點的產業經濟功能,以利於不同功能集聚點之間的分工和協作;再次,建立大中小規模不等的集聚點體系,並形成各具特色、相互作用的集聚點網路。
2.促進地區產業和企業的適當分散,實現空間經濟的均衡發展。
產業的集中有一定限度,超過一定極限,就會產生空間狹窄、資源不足、環境污染等“集聚病”,這時,集聚的好處抵償不了過度集中所造成的弊端。除了市場機制本身對這種狀況的自發調節外,政策干預是必要的,要使產業布局適當分散,並扶持落後地區加快發展,在實現效率目標的同時實現空間公平。
產業地區布局戰略選擇的原則
產業地區布局的一般原則是“全國一盤棋”原則、各個地區相互配合原則、專業化和綜合發展相結合原則、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原則、保護生態環境原則以及社會政治、國防安全原則等。但我們在這裡主要針對我國產業地區布局的現實和向市場經濟體制過渡的特點,闡述產業地區合理布局和協調發展的幾個綜合性原則。
1.公平與效率兼顧,以效率優先。
在我國的產業地區布局中,既要實現國家整體實力的增強,即總體效率的提高,又要實現區域協調均衡發展,即空間公平。在經濟發展的任何時期,這二者必然存在一定的矛盾,要么以一定的非效率換取公平,要么以一定的非公平換取效率,不同的只是公平或效率的損失程度大小而已。一般而言,有效率的資源配置在利益的驅動下通常會造成空間的非均衡。因而政府的地區政策的主要目標是實現地區總體效率與空間公平的兼容與結合。同時,我國是一個經濟文化發展很不平衡、地區差異很大的發展中大國,不可能在短時期內同時使各地區都獲得迅速發展,只能使一部分現有技術經濟基礎和綜合條件較好的地區,通過利用其已有的優勢實現優先發展。即是說,在今後相當長一段時期內,我國地區經濟布局和發展仍將注重效率、兼顧公平,採取地區經濟不平衡協調發展戰略,在繼續保持以效率為目標的沿海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著手縮小中西部地帶與東部的差距,進一步致力於地區發展差距的縮小。即對公平目標的追求逐步成為我國地區經濟布局和發展政策目標取向的重點。
2. 產業政策的地區傾斜與產業傾斜相結合,以產業傾斜為重點。
一定的產業總是坐落在一定的地區空間上,一定的勞動空間必然有一定的產業與之相對應。因此,要實現國民經濟結構的平衡和最佳化,必須使產業政策和地區政策有效結合,即產業政策地區化與地區政策產業化並重。世界各國地區經濟布局和發展的經驗和教訓告訴我們,地區傾斜政策如果不與產業傾斜政策相配套推進,就會加大地區經濟合理布局和協調發展順利實現的成本,喪失一系列相關政策實施應有的效應。
從地區傾斜方面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實施的不平衡經濟發展政策中,地區傾斜發揮了主體作用,今後應該考慮在適當時侯重點推進資源省、區經濟發展戰略,由過去的重點推進沿海、沿邊經濟發展戰略向沿資源區經濟發展戰略轉移。從產業傾斜方面看,產業傾斜應當成為今後我國地區經濟布局和協調發展政策協同作用的重點,即在繼續推行地區傾斜發展的基礎上給予產業傾斜政策足夠的重視和地位。在產業傾斜和地區傾斜的結合中,今後產業傾斜應作為重點。總之,只有將產業政策傾斜地區化與地區政策傾斜產業化有機結合起來,才能促進區域產業結構最佳化與空間結構最佳化兩大目標間的有機耦合,實現我國地區經濟的合理布局和協調發展。
3.市場配置與計畫配置相結合,以市場配置為基礎。
東西方國家的實踐證明,完全的市場機制或計畫機制都難以實現產業地區布局的合理和最優狀態,必須將二者有機結合起來,才能實現地區的合理布局。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充分利用計畫和市場兩種資源配置方式,以市場機制為基礎進行產業地區布局。但為避免因市場機制所造成的地區經濟不平衡擴大,政府採用計畫等巨觀調控手段予以調整以符合國家整體利益。同時不論是計畫調節,還是市場調節,都涉及到中央與地方兩級政府間的權力分配問題。合理分配中央與地方兩級政府間的調控權力,一方面要繼續減少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和責任,讓地方政府在地區經濟發展中擁有更多的自主權;另一方面,中央政府又要保持一定的財政實力,制定市場運行規則,從而最終建立和健全直接調控和間接調控相結合的中央與地方兩級經濟調控體系,推進我國地區經濟合理布局協調發展政策的順利實施。
我國產業地區布局的不平衡性與最佳化目標
地區發展的不平衡是經濟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現象。我國經濟發展中就存在三個不同層次的地帶,即東部經濟比較發達地區、西部經濟不發達地區和介於兩者之間的中部經濟一般發達地區。對待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性應有正確的認識。
1.由於自然條件、歷史條件、人文條件的不同,造成地區經濟發展能力的差別,導致在客觀上存在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可能性。
2.地區發展的不平衡到平衡的轉變是伴隨經濟發展而實現的。在一定時期,這種不平衡是相對穩定的,這主要是由於經濟發展戰略在時間和地區上的安排造成的。這正是逐步實現地區經濟發展趨於平衡的必經步驟,過早地消除不平衡既不符合現實情況,又會造成資源配置在地域上的分散和低效率,不利於長遠的生產力發展。
3.過度的不平衡是有消極作用的。其主要表現在:(1)這會導致人民不滿,損害勞動人民的積極性。(2) 在國家不富裕時,對經濟發展落後地區過多的財力、物力支援會影響整個國家經濟的發展規模和速度。(3) 落後地區資源不能充分利用,而發達地區則資源短缺,妨礙經濟發展。(4) 落後地區多是偏遠、邊疆和少數民族地區,這不利於國防鞏固、民族團結和社會安定。
在未來的經濟發展中,促進地區經濟的合理布局和協調發展是始終需要堅持的基本原則。
東部地區要充分利用有利條件,在推進改革開放中實現更高水平的發展,有條件的地方要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中西部地區要加快改革和開發,發揮資源優勢,發展優勢產業。國家要加大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優先安排基礎設施和資源開發項目,逐步實行規範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鼓勵國內外投資者到中西部投資。進一步發展東部地區同中西部地區多種形式的聯合和合作。更加重視和積極幫助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經濟。從多方面努力,逐步縮小地區發展差距。各地要從實際出發,發展各具特色的經濟,加快老工業基地的改造,發揮中心城市的作用,進一步引導形成跨地區的經濟區域和重點產業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