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已開發國家非常重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的識別、獲取、預處理、分析與研判等工作,大部分已開發國家均開展了產品安全風險信息監測工作,而且逐步建立了與產品有關的傷害監測和預警系統,為政府部門、相關機構進行產品安全管理、制定產品質量安全政策以及消除消費者安全隱患提供了重要的決策依據。中國作為生產和製造大國,各類產品經常被這些已開發國家預警或召回,使得相關企業一直處於被動應對,嚴重情況下會影響到企業的正常運營。作為其他社會組織,如檢測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會檢測大量的產品,其中就不乏有處於潛在風險的產品,但由於沒有對這部分信息進行及時收集和整理,使得很多產品流入市場,為產品可能導致的系統性、行業性、區域性風險帶來了潛在隱患。
在此背景下,中國相關政府、技術機構、科研院所及企業等一些組織逐漸認識到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並陸續成立國家、省市等多級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部門。但是,中國在此方面的經驗較少,新成立的這些部門都是在嘗試摸索著開展相關工作,成效並不顯著。因此,制定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技術通則》(GB/T 35247-2017)。
編制進程
該標準原計畫名稱為《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技術規範》。在標準的研製過程中,專家組建議將“規範”一詞更改為“通則”,即主要提出原則性指導,而不過多地作細則要求。據此,該標準名稱改為《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技術通則》。
該標準是“十二五”國家科技支撐計畫子課題《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及信息分析技術研究》的研究成果,課題於2013年初在北京召開啟動會後,便陸續開展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方面的調研,調研過程中充分聽取了政府部門、企業、行業、第三方機構以及消費者對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同年10月底形成了標準的大致框架。
在課題研究的基礎上,正式組成標準起草工作組,並進行了適當分工。
首先,通過對標準名稱和範圍的討論,修改了標準的名稱,這裡不再贅述。其次,對該標準的定位是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的起始步驟,信息分析與研判僅立足於對獲取信息本身內容的處理,而不超越該條信息,即不延伸至進一步發掘其他信息以及與其他信息的比較和分析。也就是說,把風險信息處理界定為風險評估的前奏,而不包括深層次的風險評估以及後續的風險處置等,這樣,為該標準內容設定了明確的邊界。
在該標準的明確定位的基礎上,起草組蒐集了大量已開發國家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的做法,並邀請中國以外相關專家宣講、討論,對這些國家的具體做法有了充分的了解和認識。對中國國內其他行業相對成熟的做法進行了比較分析,吸收了其比較成功的經驗。最終在2014年的10月份確定了標準中大體的技術內容。
2015年6月份,在北京召開研討會,邀請了國家標準委、中國消費者協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理工大學、青島市標準化研究院的相關專家對標準的大體內容進行研討,進一步確定該標準的主體內容,並形成了標準草案文本。
由於該類標準可參考借鑑較少,所以在起草標準過程中存在很多分歧和不同意見,標準起草組在2015年8、9月份在北京又召開多次會議,就比較關鍵的技術內容進行詳細研討,已達成共同認識。
標準起草組從一開始就非常重視編制說明的撰寫。在起草組全體成員再次認真審查了制定後的標準草案,並在工作組內完全達成共識的基礎上,在10月底完成了該標準的編制說明。
2016年1月4日,國家標準計畫《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技術通則》(20153739-T-469)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TC508(全國消費品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顯示,該計畫已完成網上公示、起草、徵求意見、審查、批准、發布工作。
2018年7月1日,國家標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技術通則》(GB/T 35247-2017)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技術通則》(GB/T 35247-2017)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許應成、楊躍翔、劉松國、高璐、張岩岩、丁曉、高曉紅、金國衛、王理、蔡華利、劉霞、寧秀麗、李瑩、童俊軍、張麗、籍芳、彭彬。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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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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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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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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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本原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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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對象與內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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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步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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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技術方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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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A(資料性附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技術與方法列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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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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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技術通則》(GB/T 35247-2017)給出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的基本原則、監測要素、流程、技術與方法。該標準適用於有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的活動。
註:相關組織可結合自身情況和實際需要,設定更為具體的目標和信息監測技術規範,對該標準提供的風險信息監測技術通則進行必要細化或完善。
引用檔案
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通用安全技術要求 | GB/T30135-2013 消費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描述規範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產品質量安全風險信息監測技術通則》(GB/T 35247-2017)是開展風險信息管理工作的起點,做好這部分工作將為組織開展風險信息管理工作提供重要的基礎和支撐。所以,該標準將對中國正在開展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工作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