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食三文魚

生食三文魚

2018年8月10日,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會同三文魚分會成員單位青海民澤龍羊峽生態水殖有限公司上海荷裕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單位共同起草的《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正式發布:三文魚是鮭科魚類統稱,包括大西洋鮭虹鱒銀鮭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生食三文魚
  • 發布日期:2018年8月10日
  • 發布方: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 
標準介紹,制定單位,爭議事件,事件經過,中消回應,挪威食品安全局,農業農村部,

標準介紹

《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的研製和發布主體是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和13家企業,企業可能會基於自身立場來制定有利於它自身的規則、標準。
生食三文魚生食三文魚
《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中明確寫明,基於科學分類和命名方式,三文魚是鮭科魚類的統稱,包括大西洋鮭虹鱒銀鮭王鮭紅鮭、秋鮭、粉鮭等。
《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的制定也因市場需求對寄生蟲進行了嚴格規定,中國水產品中對人類健康危姜乎喇葛害較大的寄生蟲——線蟲、吸櫃連雅蟲和絛蟲,結合寄生蟲紋射危的生活史,參照GB10136中即食水產品中寄生蟲的要求,對三種寄生蟲的感染人體階段(吸蟲囊蚴、線蟲幼蟲及絛蟲裂頭蚴)進行了限定,要求不得檢出,從而保護消費者食用安全。

制定單位

《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是由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府鑽三文魚分會的13家成員單位制定。13家會員單位全部是企業,絕大匙婚訂只多數還都是水產企業,其中青海民澤龍羊峽生態水殖有限公司董事長是三文魚分會的會長。

爭議事件

事件經過

《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引發爭議。
首先,起草並發布這份團體標準的,是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和13家相關企業,這對不少民眾而言就存在質疑;其次,上海海洋大學食品加工系教授陳舜勝認為,上述團體標準中,消滅寄生蟲方法屬海水魚方法,對於淡水魚依據不充分;第三,這是一份團體標準,按照2018年1月開始實凳囑蘭施的新版《標準化法》,團體標準是由社會團體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的,由本團體成員約定採用,或者供社會自願採用。所以這既不是必須強制執行的國家標準,也不是受認可程度較高的生物學分類學術標準;最後一點,也是核心老問題:虹鱒魚是否能“游入”三文魚序列?
隨著網路爭議再度升起,除了“虹鱒魚到底屬不屬於三文魚”這個核心爭議遷遷腳之外,公眾更關注的是知情權和選擇權,以及這個團體標準是否具有約束力;業界關注的則是國產三文魚和進口三文魚的市場份額之爭——在業內人士看來,由於三文魚市場的潛力,風波再起的原因之一就在於國內三文魚產業的快速發展,開始搶占原本以進口為主的市場份額,影響到了進口商的利益。
2018年8月,《生食三文魚》團體標準將虹鱒列為三文魚,引發廣泛爭論。為此,上海市消保委於2018年8月21日召開了“消費聽證會”,召集多方公開討論此事。

中消回應

2018年9月4日,中消協首次表態,團體標準應當充分接受社會的監督,尤其是消費者和消協組織的監督,聽取消費者和消協組織的意見,以保證標準的科學性、獨立性。
中消協表示,三文魚團體標準和消費者所要消費的商品密切相關,但這個團體標準在制定時沒有充分聽取消費者意見,在消費者提出大量質疑後,也沒有用制定規則標準的方式進行改進,這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是一種漠視。

挪威食品安全局

2018年8月20日,挪威食品安全局表示其養殖大西洋鮭和虹鱒可以無需冷凍安全刺身

農業農村部

2019年3月29日,農業部發布2018年度工作報告
報告指出"輿情爆發後,全力開展應對引導工作,組織專家對公眾關心的“虹鱒是不是三文魚”等4個熱點問題準備科普材料,在人民日報、新華社等主流媒體上發布解讀信息,有效對沖負面輿情,在較短的時間內平息了輿情,避免了輿情的過度炒作,有效保護了我國虹鱒魚養殖產業的健康發展。 "

農業農村部

2019年3月29日,農業部發布2018年度工作報告
報告指出"輿情爆發後,全力開展應對引導工作,組織專家對公眾關心的“虹鱒是不是三文魚”等4個熱點問題準備科普材料,在人民日報、新華社等主流媒體上發布解讀信息,有效對沖負面輿情,在較短的時間內平息了輿情,避免了輿情的過度炒作,有效保護了我國虹鱒魚養殖產業的健康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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