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產生量

生活垃圾產生量指一個城市或地區居民生活產生的垃圾總量。

城市人口,城市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與消費結構,燃料結構和地理位置,管理水平,
生活垃圾產生量理論上大於生活垃圾清運量,一般是根據人口數量,按照統計學方法抽樣調查得出。
生活垃圾的產生主要與城市人口、城市經濟發展水平、居民收入與消費結構、燃料結構、管理水平、地理位置等因素有關。

城市人口

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隨著城市人口的增長呈直線增長態勢,人口越多,垃圾產生量越多。

城市經濟發展水平

經濟快速發展時期垃圾的產生量也會大幅增加,發展到一定時期增長速度逐漸放慢。

居民收入與消費結構

居民生活水平和消費結構的改變不僅影響城市垃圾的產量,也影響著城市垃圾的成分。商品經濟越發達,一次性的廢棄物就越多。近年來,居民收入不斷增加,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導致包裝材料、一次性使用材料和用品日益增多,從而導致垃圾量也大幅增加。

燃料結構和地理位置

垃圾產量與地理位置和當地的燃料結構有關,如:北方取暖期長,燃料以煤為主的地區,垃圾產生量高於位於以燃氣為主的地區,也高於南方城市,無機物含量也會相應提高。

管理水平

城市市政管理水平的提高以及公民環保意識的增強會有助於提高垃圾的回收率、降低垃圾的產生量,因而使得垃圾的人均產生量減少。此外垃圾處理產業化、社會化的管理水平也直接影響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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