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環境部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

生態環境部東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是生態環境部(國家核安全局)的派出機構,根據法律法規授權頁汽酷故和生態環境部委託,負責遼寧、吉林、黑龍江三省區域內的核與輻射安全監督工作。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核設施核與輻射安全的日常監督;
(二)、負責核設舟轎捉施輻射環境管理的日常監督;
(三)、負責由生態環境部直接監管的核技術利用項目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管理的日常監督;
(四)、負責由生態環境部直接監管的核設施營運單位和核技術利用單位核與輻射事故應鞏少照急準備工作的日常監督,以及事故現場應急回響的監督;
(五)、贈市負責由生態環境部直接監管的核設施和核技術利用項目輻射監測工作的監督及必要的現場監督性監測、取樣與分析;
(六)、負責對地方環保部門輻射安全和輻射環境管理工作的督查;
(七)、負責核設臘煮埋簽施現場民用核安全設備安裝活動的日常監督和民用核設施進口核安陵屑地全設備檢查、試驗的民記盛現場監督;
(八)、負責民用核設施廠內放射性物品運輸活動的監督;
(九)、承辦生態環境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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