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控制界線是為保障城市基本生態安全,維護生態系統的科學性、完整性和連續性,防止城市建設無序蔓延,在尊重城市自然生態系統和合理環境承載力的前提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城市實際情況劃定的生態保護範圍界線。生態控制界線的劃定包括下列範圍:自然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一級水源保護區、森林公園、郊野公園及其它風景旅遊度假區。
生態控制界線是為保障城市基本生態安全,維護生態系統的科學性、完整性和連續性,防止城市建設無序蔓延,在尊重城市自然生態系統和合理環境承載力的前提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城市實際情況劃定的生態保護範圍界線。生態控制界線的劃定包括下列範圍:自然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一級水源保護區、森林公園、郊野公園及其它風景旅遊度假區。
生態控制界線是為保障城市基本生態安全,維護生態系統的科學性、完整性和連續性,防止城市建設無序蔓延,在尊重城市自然生態系統和合理環境承載力的前提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城市實際情況劃定的生態保護範圍界線。生態控制界線的劃定...
生態控制線,是指以嚴格的生態保護為目標,在市域內劃定的重要生態空間的邊界。生態控制線內的地區為生態控制區,以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為基礎,包括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山地、森林、河流湖泊等現狀生態用地和水源保護區、自然...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基本生態控制線的管理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基本生態控制線,是指為維護本市生態框架完整,確保生態安全,依照法定程式劃定的生態保護範圍界線。第三條 基本生態控制線的管理,應當遵循保護優先、嚴格管控、有序...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基本生態控制線是指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簡稱市政府)批准公布的生態保護範圍界線。第三條 基本生態控制線劃定、調整以及基本生態控制線範圍內各項土地利用、建設活動,適用本規定。第四條 市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編制基本...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基本生態控制線的劃定、調整,以及基本生態控制線範圍內各項土地利用、建設活動。本規定所稱基本生態控制線是指依據本規定劃定的生態保護範圍界線。前款所稱生態保護範圍是指位於城市增長邊界之外,具有保護...
第一條 為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16年-2035年)》(以下簡稱《總體規劃》),最佳化城鄉空間布局,嚴守生態控制線和城市開發邊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硬約束,劃定生態控制線和城市開發邊界,...
第三章控制與保護 第四章保障與監督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生態控制線的劃定、調整、保護、監督等管理活動適用本條例。本條例所稱生態控制線,是指在尊重自然生態系統和資源環境承載...
第七條 綠道控制區必須在邊緣分界線明確樹立界樁標識(水面及其他無法樹立界樁的位置除外),界樁標識間距一般為500米。第八條 綠道控制區列為城市基本生態控制線範圍,實行嚴格的空間管制政策,其中的丟荒農用地、未利用地等有條件轉換為...
本辦法所稱城市綠線是指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各類綠地範圍的控制線。下列區域應劃定城市綠線:(一)現有的和規劃的公園綠地、防護綠地、生產綠地、附屬綠地、其他綠地;(二)城市規劃區內的河流、湖泊、濕地、水體、山體等城市生態控制區域...
劃定城市生態控制線,應當保持山體、江河、湖泊、濕地的結構完整,並預留生態可持續發展空間。第九條 控制性詳細規劃應當根據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確定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一)至(五)類區域的界限和坐標,劃定綠線,確定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