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鼓勵改革創新幹事創業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是甘肅省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激勵黨員幹部勇於擔當、奮發有為、旗幟鮮明地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制定的辦法。
辦法發布,主要內容,
辦法發布
甘肅省鼓勵改革創新幹事創業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
為全面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進一步激勵黨員幹部勇於擔當、奮發有為,旗幟鮮明地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近日,省委辦公廳印發施行《甘肅省鼓勵改革創新幹事創業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
主要內容
《辦法(試行)》規定,容錯糾錯堅持“三個區分開來”的判斷標準,把推進改革中因缺乏經驗、先行先試出現的失誤和錯誤,同明知故犯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上級尚無明確限制的探索性試驗中的失誤和錯誤,同上級明令禁止後依然我行我素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把為推動發展的無意過失,同為謀取私利的違紀違法行為區分開來。
《辦法(試行)》明確在以下8種情形中出現失誤或者錯誤的,視程度應當予以免責或者從輕、減輕處理:在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中,出於公心、擔當盡責的;在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以及生態產業發展、重大項目建設、重點工作推進中,敢於決策、大膽履職、攻堅克難的;在全面深化改革、貫徹新發展理念以及創造性開展工作中,積極作為、大膽探索、先行先試的;在推進“放管服”改革、建立親清政商關係中,因著眼提高效率,方便企業和民眾辦事,推進流程再造,創新服務模式,進行事項容缺受理、要件容缺審核的;在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加大力度招才引智、推進幹部能上能下、關心關愛基層幹部、激發乾部隊伍活力等工作中,不拘一格、探索創新的;在處置突發事件或者執行其他急難險重任務過程中,以維護國家、集體、人民利益為重,權衡利弊、臨機決斷、主動擔當作為的;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化解矛盾糾紛過程中,立足維護穩定和全局利益,積極主動破除障礙、打破僵局的;其他在改革創新、幹事創業中出現失誤或者錯誤,應予以容錯的。
《辦法(試行)》指出,容錯糾錯的認定和實施主體是各級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黨委組織部門,其他有關部門、單位協同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個人認為符合容錯情形的,可以向具有管理許可權的黨委(黨組)、紀檢監察機關、黨委組織部門提出容錯申請。容錯處理決定作出後,應當於5個工作日內告知相關單位及當事人,並在一定範圍內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