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農業農村廳

2018年10月30日,新成立的甘肅省農業農村廳正式掛牌。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基本概況

甘肅省農業農村廳,是將省農牧廳的職責,以及省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的有關“三農”工作職責,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省財政廳和省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省國土資源廳的農田整治項目、省水利廳的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等管理職責整合組建的,作為省政府組成部門。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業農村廳。將省農牧廳的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入省交通運輸廳。將省委農村工作辦公室的有關脫貧攻堅幫扶工作職責劃入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農業農村方針政策及國家有關“三農”工作的法律法規。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組織起草農業農村有關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草案,指導農業綜合執法。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收儲、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省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指導農村精神文明和優秀農耕文化建設。指導農業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三)提出深化全省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負責農民承包地、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管理工作。指導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指導全省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工作。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建議,培育、保護農業品牌。發布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
(五)負責全省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管理。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生產。負責漁政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全省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指導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和農業清潔生產。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管理全省外來物種。
(八)負責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
(九)負責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指導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省內植物防疫檢疫工作,依規監測、發布並組織撲滅疫情。指導農牧業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工作。
(十)負責全省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省級投資安排的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跟蹤監督管理。
(十一)推動全省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二)指導全省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
(十三)組織開展農業對外合作工作。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對外交流合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國際合作項目。
(十四)管理省畜牧獸醫局。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和農業農村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甘肅省農業農村廳廳長:李旺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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